陕西省出台三年计划:助推全省信用贷款余额不低于1.2万亿元,下面是大河财立方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陕西贫困户贷款政策
【大河财立方消息】近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四部门印发《陕西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助力金融机构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不断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便利性,有效降低融资成本,《行动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秦信融"平台每年新增实名注册企业用户不低于15万户,每年新增信用贷款规模不低于200亿元,到2025年末,平台累计实名注册企业不少于50万户(含个体工商户),助推全省信用贷款余额不低于12000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达20%。
陕西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2〕33号)要求,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此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积极推广"信易贷"模式,着力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信用贷款占比,切实防范化解风险,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助力金融机构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不断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便利性,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秦信融"平台每年新增实名注册企业用户不低于15万户,每年新增信用贷款规模不低于200亿元,到2025年末,平台累计实名注册企业不少于50万户(含个体工商户),助推全省信用贷款余额不低于12000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达20%。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平台基础
1.实施涉企信用信息清单管理。依据《陕西省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清单》,每年对涉企信用信息共享清单实施动态调整。以融资场景为依托,以行业应用为突破口,采取物理归集、接口调用、数据核验等多种方式,归集共享各类政务数据、水电气物流、知识产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信息,力争2023年末重点信息实现每月更新,满足金融机构、征信机构业务需求。〔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政务大数据局,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省信息中心,各市(区)信用建设主管部门,省征信公司〕
2.扩大银企入驻范围。各市(区)要切实做好银企入驻"秦信融"平台相关业务指导,组织辖内银行、保险、担保、小贷、证券等金融机构应入尽入。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要广泛动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中小微企业加大在"秦信融"平台实名注册力度,扩大市场主体覆盖面。〔责任单位:各市(区)信用建设主管部门,省征信公司〕
3.扩展平台对接领域。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标准规范,协调"陕企通"等省级专业平台与"秦信融"平台互联互通。各市(区)、县(市、区)满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含)以上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于2023年第四季度接入"秦信融"平台。大型国有企业相关行业平台原则上于2024年第二季度接入"秦信融"平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或监管机构、各市(区)信用建设主管部门,省征信公司〕
4.优化平台运行管理。各市(区)要切实履行管理主体责任,依据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省级节点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规范,牵头制定本级平台运行管理办法,持续优化完善平台功能。要建立与数据源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强化数据质量管控,将数据标准规范固化到数据治理中,确保数据的可回溯性、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稳定性。要每月向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陕西省省级节点(以下简称"省级节点")回传融资成效数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信息中心,各市(区)信用建设主管部门,省征信公司〕
(二)推动服务创新
5.研发创新产品。鼓励各金融机构用好陕西省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围绕全省24条制造业、7条文化旅游业、9条现代农业重点产业链,依托"秦信融"平台研发批量化无抵押、无担保的信贷产品,促进金融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保障产业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针对中小制造业企业、科技型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行业及领域的市场主体研发符合相关主体特点的专项贷款产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省征信公司,各金融机构〕
6.推动联合建模。选定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浦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农信、西安银行作为"秦信融"平台首批试点银行,结合业务场景,运用涉企信用信息,建立测额模型,实现自动测算授信额度,完成放贷全流程。试点机构应于2023年4月底前完成业务场景试点方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省征信公司,各金融机构]
7.加强征信产品供给。征信机构要深化与优质数据平台合作,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价、风险预警、关联企业分析等征信产品和服务,增加征信有效供给,满足金融机构需求。要加强对中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征信服务,推动金融资源优化配置到绿色低碳、先进制造、农业农村等领域,增强征信惠民便企能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省信息中心,省征信公司,各金融机构〕
8.组织融资监测。各金融机构要建立定期跟踪监测长效机制,选择不少于50家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中小微企业开展融资监测。要指派专人负责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每季度通过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测系统开展服务质量回访,了解企业融资需求,提升服务满意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民车艮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省征信公司,各金融机构]
9.设立企业金融顾问。各金融机构要设立企业金融顾问,做好政策解读、财务辅导、信用挖掘、产品发布、融资需求对接等重点工作,"一对一"为企业提供金融智力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省征信公司,各金融机构〕
10.优化服务流程。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信用信息资源和内部金融数据,综合运用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手段,改进信贷审核和信用评价模型,推进中小微企业、涉农贷款业务数字化转型,提高授信审批、风险预警管理能力。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银行信贷系统与平台对接,简化中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流程,为企业提供更为便捷的金融服务。依据线上金融产品,按照"响应不超过2个工作日、办结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原则,安排专人及时受理融资申请,为企业提供7忍4小时的便捷服务,并向"秦信融"平台反馈办理结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省信息中心,省征信公司,各金融机构〕
(三)推广平台应用
11.用好项目建设融资服务系统。各市(区)要组织动员项目申报单位及时发布融资需求,确认金融机构融资授信方案。各金融机构要实时对接项目融资需求,完善信用评价模型,实现对项目单位精准"画像",有效降低融资成本。〔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各市(区)信用建设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省征信公司,各金融机构〕
12.组织"信易贷"示范银行评选。依据线上产品、发放贷款、信用贷款等指标,按照"能上能下"动态化管理原则,每年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易贷"示范银行评选。已评选为示范银行的金融机构要用好"秦信融''平台相关信息和支持政策,合理厘定贷款利率,开发与市场需求相匹配的线上金融产品,定期反馈优秀案例。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学习先进经验,强化金融产品、制度机制、服务方式不断创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陕西银保监局,省征信公司,各金融机构〕
13.实施立体式多元化宣传。各市(区)要依托省内主流媒体、政务服务大厅、银行网点、服务热线、门户网站、"秦信融"微信公众号、线上金融视讯中心等载体,开展立体式多元化宣传推广;要适时组织企业协会商会,深入产业园区、科创园等中小微企业聚集地举办平台推介会、银企对接活动,全面提升"秦信融"平台传播率和触达率。省征信公司要会同各市(区)信用建设主管部门,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金融惠万企"银企对接会,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政策宣讲培训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各市(区)信用建设主管部门,省征信公司,各金融机构〕
(四)强化政策支持
14.设立风险缓释资金。各市(区)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开透明、风险共担"的原则,于2024年第二季度前,为辖内平台(旗舰店)设立风险缓释资金,并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股权、保险保单、农业活体等抵质押方式,简化贷款流程,提高贷款效率。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形成不良的,风险补偿资金按比例给予补偿。〔责任单位:各市(区)信用建设主管部门〕
15.制定融资奖补贴息政策。各市(区)要在"十四五"期间出台专项奖补、首贷贴息和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按照先付后贴、按季拨付的原则,用于支持在平台(旗舰店)注册认证的、流动性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体旅游等行业,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各市(区)信用建设主管部门〕
(五)注重风险防范
16.加强风险监测。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要加强对获贷企业信用状况的动态监测,分析研判风险并及时推送至接入机构参考。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运用平台定期推送的信用监测结果,健全分层分类的小微金融服务体系,合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充分利用政策和金融工具,创新风险监测、评估、处置方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省信息中心,各市(区)信用建设主管部门,各金融机构〕
17.加强安全监管。各市(区)要按照信息安全标准规范,每季度将人员管理、用户账号及权限管理、数据安全运行管理、个人隐私及商业秘密保护等相关措施落实情况报省级节点备案;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授权管理规范》,严格执行企业授权管理。各金融机构要建立全流程数据处理活动日志,在获得市场主体授权后方可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加工、分析和使用,并于2023年6月末签署《金融机构合作协议》。省级节点要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省级节点管理办法》,加强接入平台的统一管理,定期举办安全管理培训。省级部门每半年将对接入平台进行一次安全考核。〔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信息中心,各市(区)信用建设主管部门,省征信公司,各金融机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各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建立健全分管领导牵头负责、业务部门协调推进、专人专岗具体负责的工作专班,进一步完善合作协调机制,制定工作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加快推进相关领域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金融产品创新研发、平台宣传推广应用、支持政策制定出台等重点工作,切实助力市场主体、提振市场信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各市(区)信用建设主管部门,角征信公司,各金融机构]
(二)夯实主体责任。各金融机构要切实担负起服务县域经济、民营经济、数字经济、开放型经济的重任,发扬"四千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联合中小企业协会商会,定期深入中小微企业摸实情、解难题。要积极向"信易贷"示范银行学习经验做法,及时将企业需求融合到金融产品创新、服务方式创新和制度创新之中。要用好"秦信融"平台信用信息和支持政策,开发与市场需求相匹配的线上金融产品,持续提升本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责任单位:省征信公司,各金融机构〕
(三)加强检查督导。各市(区)要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原则要求,组织定期调度、定期分析、定期检查,确保行动计划落细落实。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定期组织联合检查,每季度进行通报,复制推广经验做法,并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专项督导。对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效突出的金融机构,省发展改革委将在相关政银合作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车艮保监局,各市(区)信用建设主管部门,省征信公司〕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印发
实习编辑:许静谊 | 校审:张翼鹏 | 审核:李震 | 监制:万军伟
低保户无息贷款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专门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弥补生活费的一种信用贷款。这两天,国家开发银行开始受理2022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这也意味着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正式开始受理了。
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近日开始受理
在陕西省淳化县,国家助学贷款开始受理的第一天,李哲就和妈妈来到了县学生资助中心,在出示了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明之后,顺利申请了8000元的助学贷款。
淳化县学生李哲:学费5000元,剩余的3000元用于我个人的生活。贷款之后我感觉压力没有那么大了,也可以安心上学了。
淳化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王恒:我们对一些脱贫户、低保户,残疾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进行了一个重点的摸底。通知书出来以后,我们根据录取情况分批次进行家访,确保助学政策家喻户晓,做到应贷尽贷。
国家开发银行表示,对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不设贷款总人数和总规模上限,将全力满足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需求。今年预计发放助学贷款将近400亿元,惠及45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开发银行普惠金融部助学贷款管理二处杨红梅:如果是首次办理,他需要跟他的共同借款人一起去县里面的资助中心进行办理,如果是续贷的学生,在家网上就可以进行申请了。
据了解,国家开发银行是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承办银行。除了开发银行,部分省市农信社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也将于近期陆续开始受理。中国银行承办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今年则首次实现了全流程线上办理,学生在家申请,入学后经学校确认即可完成放款。
今年国家多项政策缓解助学贷款还款压力
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在上学期间是没有任何还款负担的。但是毕业以后,本金和利息就需要个人承担了。为了减轻这部分刚毕业大学生的负担,国家今年还出台了免息和延期还本政策。
根据财政部等四部门的通知,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该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免除的利息由财政承担。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国家开发银行普惠金融部助学贷款管理二处杨红梅:今年应该免除的利息,我们行是不用学生申请,自动就可以享受。延期还本需要学生进行自主申请,我们7月16日就可以办了,在线上就可以自助办。
杨红梅表示,如果有需要申请延期偿还助学贷款本金的,现在就可以上网去提出申请了。不过她特别提醒,如果今年申请延期偿还本金,那么明年就需要一次性偿还两年的助学贷款本金,包括今年延期部分和明年正常应偿还的部分。
据了解,包括中国银行等助学贷款承办银行,也都已经陆续开通了贷款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渠道,对于通知下发前已经收取的今年助学贷款利息,则全部退还给了学生。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 高珊珊
流程编辑 刘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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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陕西贫困户贷款政策(低保户无息贷款政策)":http://www.ljycsb.cn/dkzs/961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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