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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南宁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南宁:房贷"商转公"无需结清贷款就可转(流程图),下面是广西新闻网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南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近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宁中心”)发出《关于开展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从12月30日起,在南宁中心缴存的职工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不用自己筹资结清贷款了,而是由南宁中心审批通过后,顺位抵押,由南宁中心直接转款给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通过案例解读了具体的办理条件和注意事项。

  ▲“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办理流程图(农业银行)。

  ▲“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办理流程图(建设银行)。

  办理“商转公”,不用自行结清商贷了

  蓝先生是南宁一家企业的职工,购买了首套商品房,在购房时,使用了商业按揭贷款,向某银行借款60万元,借款30年,利率上浮20%。

  他需要向银行偿还利息67万余元,每月月供3551元。如果蓝先生将该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同样以60万元来计算,因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25%,其利息总额为34万元,月供仅为2611元,每月可以少还940元。

  此前,蓝先生想办理商转公业务,须自行筹措近60万元结清银行欠款后,再将房屋抵押给南宁中心;若不办理“商转公”,他每年则要多还1.1万余元的利息。这令蓝先生很为难。

  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惠及面,降低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门槛,减轻南宁市民商业贷款购房缴存职工的还贷压力。

  南宁中心从12月30日起,开展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以下简称“‘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 经南宁中心审批同意,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无需自行结清商贷,通过办理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即可将公积金贷款资金转入商贷账户用于结清商贷。今后,市民碰到蓝先生这样的情况就不用为难了。

  “商转公”贷款,额度和年限如何计算

  市民钟先生2014年向某银行贷款70万元,贷款时限为20年(240期),如今已经还款5年(60期),还剩下本金58万余元,他可以申请“商转公”吗?如果可以,贷款的额度如何计算,贷款的年限是多久呢?

  “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的贷款额度、年限、利率参照南宁中心对于公积金贷款的规定,且同时要符合下列要求:一是贷款额度不高于商贷的贷款本金余额;二是贷款年限不高于商贷的剩余贷款年限。

  以钟先生为例,南宁中心最高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为60万元,钟先生只能按照商贷本金的余额来申请,即58万余元;另外,钟先生在办理商贷时,申请的偿还年限为20年,目前,已还款5年,其公积金贷款年限不能超过15年。

  该如何办理,两家银行成“先行者”

  市民郭先生2018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工商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100万元,该房屋将于2020年交付,目前还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他能否申请“商转公”顺位抵押?另外,郭先生购房时,尚未结婚,婚后,其妻要求添加自己的名字,是否影响商转公?

  借款人及其配偶符合南宁中心“商转公”顺位抵押条件,才能办理。目前,郭先生暂时不能办理该项业务。

  第一,商贷发放行与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应为同一家银行,目前,南宁中心已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签约,在上述两家银行办理商贷的客户才能办理“商转公”,其他商业银行将陆续跟进合作,若是自行结清贷款的“商转公”,不受商贷所在行限制,仍正常受理;

  第二,借款人须已取得该自住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且该自住住房只办理过商贷发放行的一笔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无其他抵押记录。郭先生的房屋尚未交付,要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才能办理;

  第三,该自住住房在办理“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期间不能增加其他抵押权人,因此,如果郭先生想增加妻子为共有产权人,须避开“商转公”期间;

  第四,目前,“商转公”仅申请纯公积金贷款,郭先生的商贷剩余本金超过60万元,如果想办理该业务有两个解决办法,一是自筹约40万元资金再进行公积金贷款60万元,二是待条件成熟后,南宁中心将开展“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的组合贷款,届时,郭先生再提出申请。

  市民如有不理解的地方,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或到南宁中心贷款服务部(南宁市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D座5楼)现场咨询。另外,南宁中心六县管理部、铁路分中心暂不执行“商转公”。

南宁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取消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的时间限制,住房加装电梯公摊部分可支取公积金。8月16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三份通知,给缴存职工带来更多利好惠民政策。

获不动产权证即可申请商转公

昨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延长商转公贷款申请时间。贷款申请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即可向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据业内人士透露,该条款取消了原来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的时间限制。

在市民较为关注的商转公贷的额度方面,通知也明确,商转公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住房贷款剩余本金部分,商转公贷款的年限不得超过原商业住房贷款剩余贷款年限。

如果管理中心资金运用率超过85%,出现贷款资金不足的情况时,暂时停止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该新政从2019年8月19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5年。

住宅加装电梯可提取公积金

今年,南宁市老旧小区掀起了“加装”热潮。由于建设时经济条件有限,不少老旧小区没有设计安装电梯,给居民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为此,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呼声越来越高。

为此,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昨日下发《关于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其分摊的电梯加装费用总额。

通知还指出,购买电梯及加装电梯项目签订施工合同后发生施工费用之日起两年内,职工可申请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属分期付款的可分次提取,但每年只能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未提取期间实际支付的金额,且保留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不低于100元。申请提取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少于可提取金额的,不足部分不予补提。已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改售房款及财政资金补贴支付住宅加装电梯费用的,不计入提取额度。通知从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假离婚骗公积金有了紧箍咒

为了购买多套住房,办理假离婚,同一购房人频繁离婚、结婚或同一套房产频繁买卖交易,以本人购房或其配偶购房的名义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从而收取高额手续费……这样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防范套取住房公积金,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昨日下发《关于防范套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职工以购房原因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所购住房的房屋权属在办理前一年内(12个月)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变更的,在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一年后(12个月)才能就所购房屋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业内人士分析,该政策将有效打击了同一购房人频繁离婚、结婚或同一套房产频繁买卖交易,以本人购房或其配偶购房的名义骗提公积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该通知自2019年8月14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来源: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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