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法院:儿子欠钱躲避还款,父母担保为子“买单”,下面是江西政法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父母贷款子女担保
近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苏某的父母现身会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提出用自己的房屋所有权为其儿子苏某做执行担保,并就下剩欠款与申请执行人刘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苏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会昌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苏某偿还刘某借款16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苏某未及时履行,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依法向苏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但苏某一直拒接电话,且故意隐匿行踪以躲避执行。经网络系统查询,发现其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一度陷入僵局。
6月23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刘某声称发现被执行人苏某的线索电话,在执行法官核实信息后,该院干警迅速出击,将正在家中的苏某堵个正着。眼见无处可躲的苏某只好联系其弟弟帮忙凑钱。苏某的父母在得知儿子欠钱未还后也急忙赶往法院,请求法院帮忙协调用自己的房屋作为抵押,并承诺对苏某所欠刘某的借款进行分期支付。
后经过执行法官的调解和协商,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了苏某父母的还款计划,并达成分期支付和解协议,苏某父母以房屋所有权为苏某提供执行担保。随即,苏某父母也将首笔4万元现金执行款当场交给了刘某。
来源:会昌法院
父母贷款还不上子女有偿还责任吗
近日,吉安市遂川县法院审结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判决被告叶某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原告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
被告叶某系叶某文之子。2019年3月,叶某文与某银行签订《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借款合同》,贷款4万元。2021年7月,叶某文死亡,尚有2万元银行贷款未偿还。后该银行将叶某文的父母及儿子叶某告上法庭,要求三人共同代叶某文偿还所欠贷款。经查,叶某文于2015年离异,死亡后仅留有一套房屋,其父母以书面形式放弃继承,由儿子叶某一人继承。
叶某文生前与银行签订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借款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叶某文未依约履行清偿借款本息义务,已构成违约。
叶某文死亡后,其继承人应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代为清偿债务等。叶某文的父母因放弃继承冯某国遗留的房屋,故可不负清偿责任;叶某一人继承了叶某文遗留的房屋,依法应当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贷款清偿责任。
内容来源:吉安头号综合遂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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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父母贷款子女担保(父母贷款还不上子女有偿还责任吗)":http://www.ljycsb.cn/dkzs/922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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