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银行不同意提前还款,买方可否诉请“强制赎楼”过户?,下面是张茂荣律师团队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罗湖汽车抵押贷款
作者|张茂荣
房地产争议解决专家、原信荣律师团队 首席律师
主攻:房地产大要案、小产权房拆迁、确权、买卖、析产、继承纠纷等
文中案例均为张茂荣律师团队前身——广东信荣律师事务所代理,推荐阅读挥别文——《从信荣所闭所看中小所发展困境》。
笔者代理的一代持纠纷,双方达成过户和解,法院认为抵押银行应当参与调解,但银行不到庭,也不出同意提前还款的说明,导致调解受阻!
笔者认为:该问题与二手房买卖纠纷中的抵押银行不同意提前还款,买方能不能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强制赎楼”过户实属同一问题。
对此,本公众号早在2019年7月23日即有撰文《以案说法:抵押银行不同意,买方可否起诉强制赎楼过户?》,观点是:
无论是根据原《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还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43条第2款,代持人都有权提前还款,借名人都有涤除权,法院完全可以忽略抵押银行的意见。
原文如下:
众所周知,按揭房交易必须先行赎楼,即一次性提前偿还全部按揭贷款,注销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
由此,赎楼的本质就是业主与其贷款银行合意,提前归还尚未到期的全部贷款,提前终止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该房贷合同期限最长可达30年)。
由于业主与其贷款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同与买方之间的“买卖合同”相互独立,且分属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根据“合同自愿、排他干涉”原则,只要业主如约供楼,银行无权提前终止合同,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也无权强制要求业主或银行终止合同。
那么,在房价暴涨,业主违约涉诉的情况下,如果业主如期月供(没有对其贷款银行构成借款违约),法院是否有权未经业主、银行同意强制判决赎楼?如果银行明确拒绝提前终止借款合同,又当如何处理?
用法律语言表达,这个问题就是:业主卖房违约,在其正常履行与贷款银行之间尚未到期的借款合同期间,买方起诉要求强制过户,法院是否有权因买卖合同履行的需要,违背业主及其贷款银行的意愿,强制终止他们之间的借款合同?
按如上法理分析,如果司法权强制介入民事契约领域,叫停业主及其贷款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则明显违反《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即法院不能强制判决赎楼,那实践中又是如何处理的呢?且看信荣团队代理的几起类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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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侯某(买方)与刘某(卖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抵押权人缺席判决)
案号:(2015)深南法民三初字第511号
基本案情:涉案房屋处于按揭抵押状态,买方(原告)委托笔者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卖方(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并申请追加卖方贷款银行——抵押权人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但该行并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缺席审理认为(判决原文):
“第三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现可缺席判决。第三人拒不到庭的行为应视为其对自身权利的自由处分,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一审判决:卖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涉案房屋的赎楼手续,并注销抵押登记,逾期未办理的,买方可在被告逾期之日起六十日内代为进行赎楼以注销抵押登记......
案例2:江斯琴(买方)诉何佳钰(卖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抵押权人缺席判决)
案号:(2015)深福法民三初字第1509号
基本案情:涉案房屋处于按揭抵押状态,买方(原告)委托信荣团队律师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卖方(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并申请追加卖方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华夏银行深圳蔡屋围支行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但该行并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缺席审理。
一审判决:1、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第三人华夏银行深圳蔡屋围支行清偿涉案房产的抵押债务,逾期未清偿的,可由原告在10日内代为清偿;第三人华夏银行深圳蔡屋围支行拒不接受的,被告或原告可向公证部门进行提存;2、、第三人华夏银行深圳蔡屋围支行对涉案房产的抵押债权实现后,应在5日内协助办理注销涉案房产的抵押登记......
二审判决:对上述赎楼过户判项予以维持。
案例3:杨某(买方)诉曾某(卖方)房屋买卖纠纷案(抵押权人到庭,但拒绝赎楼)
案号:(2016)粤03民终5810号
基本案情:涉案房屋处于按揭抵押状态,买方(原告)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卖方(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并申请追加卖方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工商银行深圳东门支行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一审期间,法官询问第三人代理人如果合同继续履行,是否同意由买方代为提前偿还所欠的贷款?第三人代理人以一般代理庭审时未做明确,庭后也未按照一审法院的要求提供书面意见。
一审法院认为:涉案房产因被告向工商银行借款而由被告抵押给了工商银行,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则需要将涉案房产解除抵押。而工商银行也未明确是否可以由买方代为还款赎楼,以解除涉案房产所设定的抵押,故本案涉案房产在存在抵押的情况下,不具备继续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条件。依据《合同法》第44条第1款、第60条、《民事诉讼法》第142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审期间,工商银行述称(判决原文):一、买卖双方之间的买卖纠纷,与工商银行没有关系。二、卖方与工商银行之间就签订个人借款担保合同约定的关于提前还款有明确约定,系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买方无直接联系。卖方是否申请提前还款,工商银行是否同意此申请,均严格按照双方之间签订的借款担保合同之约定,若无法院明确判决,工商银行有权严格履行合同之约定,严格恪守合同之约定。三、希望法庭依法判决,予以保障工商银行的抵押即相关权利。
二审法院认为:原审法院以涉案房产存在抵押登记为由认定涉案合同不具备履行条件与法律规定不符,本院予以纠正。
依据《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1款第(二)项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卖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自行筹资向第三人工商银行还清涉案房产的抵押贷款,逾期未清偿,有买方在三日内代为清偿;第三人工商银行应在涉案房产抵押贷款获清偿后五日内注销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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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说:借款合同“契约自由”让位于物权抵押“涤除权”
1、法规层面:虽然《合同法》第四条规定了当事人“合同自愿、排他干涉”原则,但涉及到物权处分,为防止抵押权逼停处分权,《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又特别规定了物权抵押“涤除权”,即: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换言之,结合第1款,可以确定,即便贷款抵押借款合同未到期,只要受让人自愿代为提前清偿抵押人债务消灭抵押权,抵押权人必须同意!
2、实践层面:通过信荣团队代理的以上三个案例来看,无论抵押银行是否出庭,法院在判决赎楼时都没有考虑到卖方与其抵押银行之间借款合同的契约自由原则:抵押银行缺席时,按弃权处理(案例2还特别针对抵押银行拒不同意事项,进行了强制判决);出庭表示反对时,按涤除权处理;
3、“举重以明轻”,既然买方有权强制代为提前清偿卖方债务消灭抵押权,作为抵押人的卖方自己当然也有权自行提前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自然也有权部分提前清偿债务继续保留抵押权,由此引发另一个话题:购房者是否有权不经银行同意提前还贷?房贷银行是否有权限制购房者提前还贷?房贷合同中,银行普遍设置的提前还款罚息条款是否有效?......笔者将在下篇文章《银行不同意,购房者到底有没有权利提前还贷?》中予以详述,敬请期待;
4、欢迎已被银行收取提前还款罚息的业主们,委托本团队代理提起索回罚息公益诉讼,将该罚息争议条款纳入司法审查范畴,以个案推动行业普遍存在霸王条款的纠正(注:笔者已通过个案先后纠正兴业银行、光大银行、中国银行房地产买卖资金监管协议中的霸王条款,消除了在该三家银行监管房款的买方陷阱,详情请点击如下图片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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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相关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43条:
当事人约定禁止或者限制转让抵押财产但是未将约定登记,抵押人违反约定转让抵押财产,抵押权人请求确认转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抵押财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抵押权人请求确认转让不发生物权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抵押权人有证据证明受让人知道的除外;抵押权人请求抵押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当事人约定禁止或者限制转让抵押财产且已经将约定登记,抵押人违反约定转让抵押财产,抵押权人请求确认转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抵押财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抵押权人主张转让不发生物权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因受让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导致抵押权消灭的除外。
2、原《物权法》第191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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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违约:抵押银行不同意提前还款,买方可否诉请“强制赎楼”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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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0-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深证上〔2019〕67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招商蛇口”)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拟为联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对象以及担保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拟按出资比例为部分联合营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89,216.60万元的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对前述担保额度在符合规定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本公司拟按出资比例为部分联合营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89,216.6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预计的被担保对象如下:
单位:万元
本公司上述联合营公司可基于自身的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最高担保金额范围内,与各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担保条件。若出现超过最高担保金额提供担保的情况,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上述联合营公司及获额度调剂方的其他股东将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2020年4月17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了审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为联合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温岭新城悦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11日,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湖社区(下保渭渚)综合楼;法定代表人:潘想余;注册资本2,000万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为3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合作方情况:台州新城亿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5.5%);杭州瑜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8.5%)。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46,652.24万元,负债总额348,754.68万元,净资产-2,102.45万元;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102.45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杭州盛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22日,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江秀街9号维多利商务中心写字楼2幢801室;法定代表人:林峰;注册资本21亿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为39%。经营范围:杭政储出【2016】37号地块商住用地(含商业配套)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凭资质经营),房地产开发(凭资质经营)。
其他合作方情况:杭州燊熠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1%);杭州江干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92,752.82万元,负债总额782,360.34亿元,净资产200,392.48万元;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932.52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启东招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31日,注册地址:启东市东海镇新丰街110号;法定代表人:张宾;注册资本10,000万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为51%。经营范围:文旅项目开发,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服务,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工程设计服务,停车场服务,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水产养殖、销售,农业休闲观光服务,旅游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合作方情况:苏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9%)。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4,339.18万元,负债总额24,664.46万元,净资产9,674.72万元;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25.28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启东招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5日,注册地址:启东市东海镇新丰街108号;法定代表人:张宾;注册资本43,000万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为51%。经营范围:文旅项目开发,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服务,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工程设计服务,停车场服务,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水产养殖、销售,农业休闲观光服务,旅游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合作方情况:苏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9%)。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0,220.87万元,负债总额17,263.71万元,净资产42,957.16万元;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2.84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宁波浙达置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04月19日,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贤路童家村;法定代表人:王俊峰;注册资本50,000万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为50%。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及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销售代理;物业服务;房屋租赁;酒店管理服务;商业管理;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合作方情况:浙江绿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00,801.78万元,负债总额353,432.70万元,净资产47,369.08万元;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631.10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宁波江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07月16日,注册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东段134号5幢120室;法定代表人:刘德文;注册资本6,000万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为51%。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室内外装潢及设计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停车场管理服务。
其他合作方情况:深圳联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49%)。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8,978.33万元,负债总额85,787.77万元,净资产33,190.56万元;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6,100.50万元,净利润-2,589.12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宁波招海置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03月26日,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顺德路82号213室;法定代表人:刘德文;注册资本160,000万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为4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室内外装潢及设计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停车场管理服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合作方情况:北京兴茂置业有限公司(出资33%);上海铧福创盛置业有限公司(出资2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28,749.05万元,负债总额373,375.22万元,净资产155,373.82万元;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829.89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宁波盛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20日,注册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宗汉街道金水路366号;法定代表人:吴煜;注册资本20,000万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为2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产信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合作方情况:宁波盛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6%);宁波中玮置业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3.47%);宁波海曙昌诚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南锦吉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1.53%)。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5,482.92万元,负债总额96,718.71万元,净资产18,764.21万元;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947.29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无锡润泰置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06月09日,注册地址:无锡市建筑西路599-5(2号楼)一楼101室;法定代表人:杨国影;注册资本149,940万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为3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非爆破性房屋拆除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合作方情况:保利宁远无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3%);苏州首开永泰置业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3%)。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56,877.22万元,负债总额308,873.45万元,净资产148,003.77万元;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0.40万元,净利润-1,000.12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南京盛香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03月03日,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正学路1号南京晨光1865产业园C4幢103室;法定代表人:张涛;注册资本300,000万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为3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材料销售;园林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合作方情况:重庆瀚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3%);句容市金汇房产建设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3%)。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22,416.18万元,负债总额826,897.39万元,净资产295,518.79万元;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087.93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合肥锦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14日,注册地址:合肥市滨湖区义城街道汪潦路56号;法定代表人:袁刚;注册资本80,000万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为33%。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商品房出租;房屋工程设计;旧楼拆除;道路及土方工程施工;室内装饰工程;冷气工程及管理安装;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合作方情况:合肥旭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5.4%);无锡嘉睿置业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5%);北京东兴联永同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6.6%)。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91,959.79万元,负债总额356,319.12万元,净资产135,640.67万元;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269,225.8万元,净利润61,919.91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合肥禹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04月04日,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淝河路199号办公楼一楼、二楼、301、401;法定代表人:林彬煌;注册资本1,000万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为33%。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合作方情况:南京金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3%);厦门禹洲鸿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4%)。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20,254.82万元,负债总额303,157.88万元,净资产17,096.94万元;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903.06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3、厦门西海湾邮轮城投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19日,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12楼-2;法定代表人:刘伟;注册资本18,000万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为60%。经营范围: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零售;休闲健身活动场所(不含高危险体育项目活动);旅游管理服务(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游泳场馆经营;经营高危险体育项目活动(不含游泳);营业性射击场;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旅客票务代理;果品零售;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信息咨询;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不含评估);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停车场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艺术表演场馆的管理(不含文艺演出);文化、艺术活动策划;其他未列明文化艺术业;体育场馆;其他体育(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提供小型儿童游乐设备服务(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娱乐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其他合作方情况:厦门国际邮轮母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06,324万元,负债总额446,354万元,净资产159,969万元;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702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4、宜昌源源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日,注册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8-1-040240号;法定代表人:吴迪;注册资本2,000万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为20%。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和建筑工艺的研制、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合作方情况:湖北省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0%);湖北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0%);湖北省长投城镇化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1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38,812.42万元,负债总额443,603.45万元,净资产-4,791.03万元;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128.62万元,净利润-5,784.64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5、河南郑欧丝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18日,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9号祭城路街道办事处218室;法定代表人:袁书强;注册资本30,000万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为19%。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会议与展览服务;房屋租赁服务;物业服务;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
其他合作方情况: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1%);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19,297.81万元,负债总额192,562.56万元,净资产26,735.25万元;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152.38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6、佳侨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15日,注册地址:25/F, Jardine House, 1 Connaught Place, Central, Hong Kong;董事:黄均隆、余志良、黄竞源、黄永光、黄永龙、陈荣光、李正强、吕耀华、尹紫薇、黄博强;注册资本港币1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为30%。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其他合作方情况:Sino Land Company Limited(出资比例40%);K. Wah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imited(出资比例3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港币957,300.54万元,负债总额港币957,305.07万元,净资产港币-4.52万元;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港币-2.35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7、广州诚品置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07月02日,注册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星语大街22号一层(自编A153);法定代表人:袁俊;注册资本84,000万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为2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出租;场地出租(不含仓储);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停车场经营;酒店管理;室内装饰、装修;室内装饰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合作方情况:广州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0%);金茂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5%)。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34,005.59万元,负债总额334,600.02万元,净资产-594.43万元;2019年,该公司暂无营业收入,净利润-509.14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8、广州矿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06日,注册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星语大街22号一层(自编A153)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5号1712房;法定代表人:戴鹏宇;注册资本10,000万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为49%。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合作方情况:五矿盛世广业(北京)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1%)。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0,062.25万元,负债总额30,353.59万元,净资产99,708.66万元;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0.21万,净利润-291.34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9、广州市穗云置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07月01日,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广陈路1号(自主申报);法定代表人:袁俊;注册资本4,000万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为2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房屋租赁;停车场经营;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合作方情况:广东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5%);金茂投资(广东)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5%);中铁房地产集团华南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5%)。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48,972万元,负债总额445,032万元,净资产3,941万元;2019年,该公司暂无营业收入,净利润-58.89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广州新合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05月11日,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2号(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内);法定代表人:韩冬;注册资本10,000万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3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室内装饰、装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物业管理。
其他合作方情况:广东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3%)、上海冠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3%)。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73,415.92万元,负债总额669,834.27万元,净资产3,581.65万元;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380.26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1、广州润嘉置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17日,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朱村镇朱村大道中286号;法定代表人:赵建军;注册资本5,000万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30%;经营范围: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地产中介服务;室内装饰、装修;酒店管理。
其他合作方情况:广州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0%), 北京远东新地置业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06,068.65万元,负债总额201,483.69万元,净资产4,584.95万元;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11.91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2、广州合锦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7日,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西海宁大街111号202房;法定代表人:赵宇龙;注册资本69,000万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1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其他合作方情况:广州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0%);广州市思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5%);广州万科置业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5%);广州东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5%)。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7,521.10万元,负债总额31,120.75万元,净资产66,400.35万元;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366.75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3、中山冠景置业有限公司
该成立于2017年12月12日,注册地址:中山市西区升华路8号南楼310室;法定代表人:李俊霆;注册资本59,500万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为50%。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商品住房销售服务;承接:室内外装修设计、装修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合作方情况:广州合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0,545.71万元,负债总额93,076.59万元,净资产57,469.12万元;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12.25万元,净利润-1,477.98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4、佛山招商宝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07日,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26号招商置地中心3座3408室(住所申报);法定代表人:黄庆浩;注册资本20,000万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为51%。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整治服务(土地整理);建筑装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合作方情况:佛山市卓信房地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9%)。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000.30万元,负债总额0万元,净资产2,000.30万元;2019年,该公司暂无营业收入,净利润0.30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5、大连旅顺口开泰置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04月11日,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营顺路700号;法定代表人:何智韬;注册资本16,000万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为30%。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合作方情况:大连保利滨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0%);大连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2,436.02万元,负债总额17,409.91万元,净资产15,026.11万元;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901.10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6、商吉置业(深圳)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15日,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少媚;注册资本147,800万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为49%。经营范围:在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湾片区DY04-01地块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其他合作方情况: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1%)。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7,392.84万元,负债总额5,504.88万元,净资产61,887.96万元;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88.11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7、商顺置业(深圳)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17日,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少媚;注册资本121,600万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为49%。经营范围:在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湾片区DY04-04地块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其他合作方情况: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1%)。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6,626.10万元,负债总额5,927.52万元,净资产50,698.58万元;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64.76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8、深圳市招华国际会展运营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5日,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尖岗山广深高速公路东北侧曦城(A122-0297)商业7栋;法定代表人:吕涛;注册资本1,000万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为50%。经营范围:会议、展览活动的策划及运营管理;场馆运营管理;场馆租赁及相关信息咨询(不含信托、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投资酒店、餐饮项目(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文化演出、文化活动的策划;经营广告业务;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
其他合作方情况: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131.12万元,负债总额23,151.97万元,净资产-11,020.85万元;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2,758.05万元,净利润-8,566.48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9、深圳市招商福永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31日,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洲大道福海工业区C区C3-1栋;法定代表人:马军;注册资本14,500万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为40.8%。经营范围:园区物业运营及管理,为停车场提供管理服务,商业项目运营管理与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房屋租赁;展览展示策划;品牌推广策划。(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市政建设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其他合作方情况:深圳市宝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深圳一九七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9.2%)。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7,805.19万元,负债总额28,778.28万元,净资产9,026.91万元;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897.52万元,净利润-2,176.04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0、东莞市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横沥中山中路6号210室(集群注册);法定代表人:刘成;注册资本70,000万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为20%。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项目投资;商业策划、商业信息咨询、实业投资;股权投资;环保项目投资;基础设施投资;旅游项目投资;建筑工程、工程招标代理、室内外装饰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咨询;产业孵化及投资咨询服务。
其他合作方情况:深圳安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广州合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深圳市鹏瑞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30,086.99万元,负债总额160,503.87万元,净资产69,583.18万元;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05.90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1、东莞市招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石碣裕田路1号之一111室;法定代表人:麦泽年;注册资本66,111万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为50%。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营销策划;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合作方情况:佛山市美的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5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6,033.04万元,负债总额136,104.79万元,净资产-71.75万元;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71.75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2、深圳市乐艺置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26日,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太子路1号新时代广场2811室;法定代表人:禹振飞;注册资本6,122.449万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为49%。经营范围: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其他合作方情况:深圳市集达发展有限公司(51%)。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2,477.85万元,负债总额5.17万元,净资产62,472.67万元;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71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3、深圳市招华会展实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05月23日;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后亭社区新和大道48号103;法定代表人:吕涛;注册资本80,000万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为50%。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酒店经营管理,会展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自有物业租赁;市政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物业管理;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
其他合作方情况: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71,194.00万元,负债总额1,170,617.07万元,净资产100,576.93万元;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174,163.96万元,净利润23,741.86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4、深圳招商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9日,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留仙大道彩生活大厦10层1002-3,法定代表人:郭振东;注册资本:10,000万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为50%。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以上需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房地产经纪、代理;建筑装饰装修(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自有房屋出租;会所管理;会所场地出租;为酒店提供管理服务;中、西餐制售(含沙拉、凉拌菜、点心制售、不含其他须特别申报的许可项目);面向社会开放的休闲健身娱乐场所和综合体育娱乐场所的管理(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其他合作方情况: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99,241.35万元,负债总额381,651.05万元,净资产117,590.30万元;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211,595.84万元,净利润56,718.39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5、深圳市润招房地产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01月14日,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新城东方丽园4栋707;法定代表人:蒋幕川;注册资本1,980万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为35%。经营范围:从事坪山区G11325-8023宗地的房地产开发经营。
其他合作方情况:深圳市润投咨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0%)、深圳TCL房地产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5%)。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3月31日,资产总额204,542.31万元,负债总额204,542.31万元,净资产0万元;2020年1-3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6、乐康置业(深圳)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09月23日,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太子路一号新时代广场29楼;法定代表人:张林;注册资本9,800万元人民币,招商蛇口出资比例为50%。经营范围:在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湾片区DY01-07地块上从事国际医院项目开发、建设;自有物业租赁。
其他合作方情况:OUE Lippo Healthcare Limited(出资比例5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262.59万元,负债总额3,262.39万元,净资产0.20万元;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20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招商蛇口拟按出资比例为部分联合营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89,216.60万元的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给公司总经理对可用担保额度在符合规定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保障联合营公司项目开发建设,进而促进公司经营发展。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本公司为联合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有利于提升项目建设效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促进公司经营发展;相关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子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销售按揭担保)为284.56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0.00%,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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