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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诺贷款怎么样(一诺贷款)

金蝶金融推出代理人模式最高返佣18% 去年放贷量猛增,下面是新经济观察团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诺诺贷款怎么样

在互联网信贷领域,代理人模式已不是新鲜词。从靠代理人模式突飞猛进的飞贷到任买旗下的百川推客,到不少黑产机构,纯线上平台们开始将目光重新转回线下,利用代理人返佣、分销等形式进行线下获客。目前来看,不少平台已从低门槛、高返佣的模式中尝到甜头,效仿者不断。

金融观察团发现,近日,金蝶国际(0268.HK)旗下的金蝶金融(深圳金蝶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也推出了代理人返佣模式。

推广代理模式 最高返佣18%

金蝶集团创立于1993年,由财务管理软件起家,2012年开始向云服务转型。2015年,金蝶互联网金融成立,属于金蝶集团旗下金融科技板块,主要业务为企业融资(金蝶效贷、金蝶极速贴、供应链金融)、企业征信(ERP征信服务、税票征信产品、智能发票核验服务)、生意经营(智慧记),其中“金蝶效贷”为金蝶金融的主要贷款产品,通过助贷模式开展。

目前,金蝶效贷的资金合作方有20多家,包括农行、招行、交行、中信银行、微众银行、网商银行、浙商银行等银行,以及大数金融、小米金融、易鑫、惠金所、瀚华金控等互联网金融平台。

而在金蝶金融的代理人模式中,金蝶金融打出了“百万佣金实时拿”,代理人升级团长最高返18%等口号寻找借款人。涉及到的合作机构主要有微众银行、浦发银行、招行、网商银行、宜信和民生银行。

具体来说,金蝶金融代理人分为普通代理人和团长代理。

从7月1号至31号,代理人只要推荐好友完成一笔贷款,就可以获得金额不等的返佣。其中“金蝶效贷——富税贷”奖励方案为单笔放款金额的0.25%,“金蝶效贷-微商贷”则是单笔放款金额的0.15%,“金蝶效贷-小微贷”将按照月度放款总额进行梯度返佣。其中,月放款额1-999万的,返佣0.25%,大于等于1000万元的,返佣0.3%。

其他产品成功放款则返佣300元。“上不封顶,实时返佣”。

团队代理人则有更高佣金。

根据旗下团员人数不同,团长等级分为白银、黄金、铂金、钻石、至尊等五个等级,对应的提佣比例分别为8%、10%、12%、16%和18%。每个团员首次推荐客户成功贷款,团长就可获得88元收单奖励,还能从团员推荐的佣金中继续提佣。

不过,为了规避“传销”的法律风险,团长的提佣只限上下两级。团员成为团长后,原团长不再从此人提供。

一位业内律师向金融观察团表示,贷款业务代理人模式的主要风险在计酬方式、层级上是否会涉及传销。如果没有突破限制,那么这种模式只能算普通的线下获客渠道。

此外,金蝶效贷代理人模式的合作方多为金融机构,在代理人推荐后金蝶效贷和银行会进行风控,加上佣金比例不算特别高,可能产生的骗贷、撸贷现象应该不多。

金融观察团认为,代理人模式用低门槛准入、较高返佣金额的方式,为这些助贷机构降低了人力、运营成本,不失为一种新发展路子。但这些推荐的客户究竟能产生多少实际贷款量,还得时间验证。

金融观察团也针对上述问题采访了金蝶金融。其工作人员表示,推出代理人模式的“出发点是因为我们有很多中小企业的软件客户和渠道伙伴,很多也是财务线,也有不少有贷款需求。目前金蝶金融已经接入了超过三十家的主流小微企业在线信贷产品,希望通过代理模式,更有效率的推广,满足企业贷款需求。”

代理人招募数量、放款量数据上,上述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这个模式还在尝试阶段,效果还不是太明显。”

去年服务客户10万 放款量翻番

虽然成立时间不长,但金蝶金融和金蝶效贷这两年发展迅猛。

金蝶金融官方数据显示,仅2019年上半年,其撮合的小微金融贷款放款量就达到了2018年的5倍。

而金蝶效贷,2019年全年服务客户数为10.09万,比2018年增长107%。其在全国三线及以下城市覆盖率达95%,累计为以小微、个体工商户为主的10.09万借款用户提供借款服务,比2018年增长107%,户均放款达到19.23万。

金蝶国际2019年年报显示,2019年财报显示,报告期内给予第三方贷款流动部分为2.31亿,去年同期为0.89亿,同比增长160%,并标注是为小额信贷业务的贷款业务,年利率在4.28%到 24.00%之间。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贷款的实际损失率小于0.1%。

而这些放款量和客户数,相对于金蝶国际的六百万级的企业用户来说,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除了金蝶效贷,金蝶金融旗下还有一家金蝶征信,支撑着其金融业务开展。跟其他互联网财税公司一样,风控思路是通过税采通、交易征信、ERP数据报告等进行大数据分析,用于贷前风险检查、贷后风险监控。

基于海量B端客户、大数据风控,金蝶金融成功吸引了蚂蚁金服的入股。

众所周知,蚂蚁金服在这两年发力B端,持续拓展企业金融服务SasS板块,先后入股了税友集团、诺诺(诺诺获蚂蚁金服增资背后 : 放贷款、卖保险、“兜售”金交所和基金产品)等多家互联网财税公司。去年底,蚂蚁金服战略投资金蝶金融。企查查信息显示,目前蚂蚁金服旗下的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金蝶金融20.00%的股权,出资额为1750万元。

不过,小微金融蓝海一片,但并非万无一失,潜在的坏账风险不容忽视。在2019年财报中,金蝶国际也称,“在2018年汹涌的去杠杆过程中,“暴雷”式的风险出清中,金蝶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及潜在的坏账一直是个隐患,2019年去杠杆暂缓,但结合目前疫情及经济形势,尤其金蝶是面对的第一线小微企业,对该项的坏账风险仍需注意”。

如今,疫情影响依旧未结束,中小微企业生存环境持续恶化,金蝶金融借助代理人模式持续拉新的方式,究竟会对业务发展产生多少影响?我们只能拭目以待。

*声明:金融观察团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构成任何建议。

一诺贷款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不属民间借贷范畴之列。

关于民间借贷的利息问题

1、能否得到支持的不同情形

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利息约定不明的,分为两种情况。属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外,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2、利息的支付期限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注释4]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3、计付利息的上限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按照前述方法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逾期利息

1、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A.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B.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可要求返还

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4、利息的预先扣除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5、提前偿还借款的利息计算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时

1、驳回起诉的情形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2、应予受理的情形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或者,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继续审理的情形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中止审理的情形

民间借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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