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助学贷款额度提至1.2万元,下面是北青网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生源地贷款余额
今天(10日),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
近年来,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效果,《通知》明确:
一、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和使用范围
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要加强贷款及其使用范围审查,合理确定学生助学贷款金额。各高校要引导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能力。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继续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办,鼓励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一)风险补偿金比例。
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5%确定。风险补偿金比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进行调整。风险补偿金由中央和地方分担,具体分担比例按照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执行。
(二)风险补偿金管理。
国家开发银行收到风险补偿金,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待核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时,计入当期损益;已核销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以后又收回的,相应回拨递延收益。风险补偿金若低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不足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承担;若超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超出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按规定进行结余奖励返还。有关会计处理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
国家开发银行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核销贷款损失的办法,报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备案。
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根据此通知进行修订。
(三)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
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按照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核算的原则,统筹用于支付以后年度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应承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贴息,直至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规模降至当年贷款余额的5%。
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每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使用情况和本年度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用于贴息的预算安排情况,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并抄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递延收益方式管理且有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的,参照上述办法管理和使用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
(四)其他事项。
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风险补偿金管理由各省财政、教育、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与该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超出风险补偿金部分由该金融机构承担。各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中央财政按照不高于当年贷款发生额的5%和规定的分担比例承担,超过5%的部分全部由地方财政自行承担。已经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省份,应加强与相关金融机构沟通协商,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未规定事项,按照原政策执行。
本通知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施行。、
来源:中国日报网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步骤
近日,新兴县教育局发布《新兴县办理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项公告》(下称“公告”),公告显示,新兴县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已于7月15日开始接受申请,申请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至9月30日。
受理对象
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兴县户籍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新兴县户籍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受理时间
2022年7月15日至9月30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周六日、节假日不受理)
受理地点
新兴县教育局一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新兴县新城镇文华路46号)。
首贷和续贷办理流程
首贷
1.首贷学生来现场申请前请先行进入“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 ),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后提出贷款申请,打印《贷款申请表》并签字。未在高中学校提出预申请的学生,在导出《贷款申请表》时系统会同时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需填写并手写签名。
2.学生完成网上注册和申请后,与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①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②录取通知书原件(非大一新生持学生证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
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续贷
1.续贷学生可直接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申请续贷而无须到现场办理。(建议续贷学生无特殊情况不要到现场办理。如有信息变更的,则需到现场变更,尤其是插本或升学的,必须持新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现场进行变更。)
2.如需到现场办理,可先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导出《贷款申请表》并签字。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贷款申请表》和身份证原件前来办理即可。
咨询电话
0766—2978221、0766—2978311。
注意事项
到现场办理的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须严格按照新兴县疫情防控要求,并请自觉配合做好扫码、测温工作和全程佩戴口罩。
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2022年版)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李婉芬
【作者】 李婉芬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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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生源地贷款余额(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步骤)":http://www.ljycsb.cn/dkzs/882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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