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不能用公积金贷款,下面是哈尔滨新闻网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哈尔滨二套房贷款政策
日前,记者从隶属于哈市国有龙头房企——市房地产开发集团的哈尔滨悦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了解到,部分市民想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但对相关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不太清楚。为此,记者找到专业人士进行解答。
按照相关规定,在哈尔滨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含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个人缴存者),在哈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无住房且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第二套房贷款政策(首付款增加10%、利率上浮1.1倍):职工家庭有一套住房但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无住房但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职工家庭有一套住房,且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但为同一套住房(须提供借款合同及房屋权属资料等佐证资料)。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职工家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职工家庭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有一套住房,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但非同一套住房。
按照相关政策,住房套数的认定以职工家庭为单位;借款申请人未婚的,按本人名下住房套数核定。在6个主城区办事处(道里、南岗、道外、香坊、平房和松北)及铁路分中心本部建户的,住房套数以市住建和不动产部门房屋信息联网可查结果为依据。在其他区(县)办事处、铁路分中心下属管理部门以及异地公积金中心建户的,住房套数以市住建和不动产部门房屋信息联网可查信息为依据,同时需提供建户地房产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以及本人承诺书。未成年子女情况依据户口以及申请人填写的《家庭成员关系承诺书》进行认定。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哈尔滨日报
哈尔滨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记者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召开的2020年管理服务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公积金中心将继续出台十项惠民举措。十项举措中,提高公积金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提取额度已经实施,其余九项将陆续实施。
举措一:提高公积金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提取额度,与租住商品房提取公积金额度拉齐,即:市区(包括呼兰、阿城、双城)18000元/年、户,县(市)12000元/年、户。此项举措有效缓解了租住公租房职工家庭经济压力,已被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列为全市40件民生实事之一。
举措二:自今年7月1日起,支持异地缴存职工在哈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实现异地职工享有在哈市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举措三:大力支持哈市灵活就业人员建立公积金制度,使灵活就业人员与在职职工享有同等使用公积金权益。
举措四:开通公积金个人贷款网上预审批,减少业务办理临柜率及办理时限。
举措五:实现开发企业项目签约网上审批,实现单个签约项目随时提交,随时审批。
举措六:全面推行汇缴登记业务网上办理,缴存单位可直接通过网银转账或电汇方式汇缴公积金。
举措七:优化存量房贷款评估业务,简化流程,提高效率,避免职工往返,减轻职工经济负担。
举措八:实现提取公积金自动偿还商贷网上办理,商贷信息实现共享的缴存职工,偿还商贷提取公积金实现网上办理。
举措九:完善手机APP、微信等渠道的服务功能,实现与网厅业务同步。
举措十:推进县(市)及铁路分中心管理部委托银行承办业务试点,实现县(市)公积金业务“一站式”办理。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哈尔滨二套房贷款政策(哈尔滨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http://www.ljycsb.cn/dkzs/88077.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投放广告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