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拿我的房产证做了抵押贷款,现在还不上,银行起诉,怎么办?,下面是藁城普法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房屋抵押贷款担保
首先,再三强调,不要太傻太天真地随便做保证人、拿房产、汽车帮别人的借款做抵押担保,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担保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例外规定)
第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一般情况)
1、法律责任无论出于什么情况考虑,如果直接把自己的房产提供给朋友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现在朋友还不了钱,那银行就可以直接起诉。那么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情况呢?一般的流程是:银行会同时申请查封抵押物房产,然后诉讼结束,判决生效后则可申请法院进行司法拍卖,将拍卖所得偿还银行的债务。如果还有剩余的话,才会返还给房产所有权人。
那房产所有权人能怎么办呢?就只能向你朋友追偿了;或者直接代替他向银行还款,以保住房子,但最后还是要向你朋友追偿。必要的时候需要起诉你的朋友,最后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朋友真的没有钱,那只能终止执行,但这个信息会放进终本库中,随时会被监测。
所以,忠告大家,目前的环境下,不宜轻易地把钱借给人家,也不宜为了爱情、亲情、友情随意地做别人贷款的担保人。
来源:晓君有说法
抵押需要担保人吗
抵押登记是什么意思?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抵押权登记是指抵押权人向法律规定的有关部门将其在特定物上所设定的抵押权的事项予以记载的事实。
从抵押权生效的条件来看,抵押权登记包括形式登记和实质登记。
所谓形式登记,是指登记对抵押权的生效只具有确认或证明的效力,而没有决定其能否生效的效力。
也就是说,抵押合同的生效,公以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在现实生活当中,人们在涉及到交易、债务债权问题时,往往会通过抵押的方式来进行担保。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今天,我们就与之相关的问题: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是否有效来展开讨论和分析。
未办理抵押登记,合同也有效林某是一个饭店的老板,前几年疫情对他的饭店经营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资金周转困难。
于是他找到自己的好朋友毛某借款30万元,二人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并且林某以自己的两间平房作为了抵押。
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随后林某将自己的房屋产权证交给了毛某。不过,二人并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一年很快就过去了,但是已经过了还款期限,林某还是没有还钱。在这种情况下,毛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抵押权。
可是林某认为,双方并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所以毛某不具有抵押权,签订的抵押合同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最终,人民法院对毛某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了支持。
这就说明,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没有办理抵押登记,也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法律小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在本案当中,林某与毛某签订抵押合同是双方意见达成一致的决定,是二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更不违反法律,所以该抵押合同合法有效。
在这种情况下,毛某有权申请抵押权的行使,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之间签订了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当合同签订时就生效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签订了相关的合同,那么,该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这时,即使没有办理物权登记的,也不会对合同效力造成影响。
抵押财产的种类在现实生活当中,亲朋好友之间借钱是常事,毕竟谁都有困难的时候,但是一定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所以,很多人就会选择用抵押的方式来进行担保,都有哪些财产可以进行抵押呢?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财产具有处分权才能进行抵押,这是抵押的前提条件。
关于抵押财产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这在担保过程当中十分常见,比如自己的房屋产权、土地所有权等都可以拿来抵押。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这种使用权的抵押,也是保障权益的一种方式。
(三)海域使用权。这在日常生活当中并不常见,但也是用益物权的一种。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传播、航空器。这些具有一定价值的半成品也可以当作抵押,给予债权人一定的保障。
(六)交通运输工具。生活当中,也可以用自己的车辆来进行抵押。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尽职抵押的其他财产。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上述几类当中,第一、二、三和第五类财产进行抵押时,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不过,抵押合同是否有效还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像本案当中,即使林某和毛某没有办理抵押登记,但是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仍然有效,毛某有权行使自己的抵押权。
行使抵押权的条件但是,抵押权的行使并不是想行使就能行使,也有一定的条件。
首先,抵押权必须是有效存在的。如果没有设立抵押权,或者抵押权消失、被撤销时,就不能行使抵押权。
其次,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只有到了还款期限,才能行使抵押权。
再次,债权人未受清偿。还款期限届满之后,如果债务人还没有按时归还欠款,这就说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债务人拒绝履行清偿欠款义务还是延迟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保障自身权益。
最后,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
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
比如,有些人为了得到抵押财产,在还款期限快要到期时,故意玩消失,使得对方无法按时还款,在这种情况下,就不是债务人的过错,也就不能行使抵押权。
总之,在现实生活当中,涉及到切身利益的事情一定要小心谨慎的去对待,防止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同时,要行使自己的权利,必要时运用法律武器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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