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商贷!贵州一地房贷政策有变,下面是光明网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毕节公积金贷款
最近要买房的你注意了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将于5月1日起全市推出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缴存职工可以同时办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个人住房贷款
利用商业个人住房贷款
补足购房所需资金
一、办理组合贷款必须满足的条件
1.借款人符合《毕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及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规定。
2.借款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自住住房、二手自住住房、保障性住房。
3.借款申请人符合《毕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取得公积金中心同意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通知或批复。
4.有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住房作为抵押。
5.与公积金中心签署合作协议的楼盘,同时必须与受托银行有合作关系。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相关事宜
1.贷款额度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规定分别计算,贷款总额不能超过借款人所能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合计的最高额度。
2.组合贷款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期限应保持一致。
3.贷款利率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行利率执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按照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执行。
4.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商业贷款的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
三、组合贷款可以到哪里办?
毕节市各县(区)管理部窗口、各县(区)政务中心窗口、受托银行延伸网点窗口均可办理,借款人按所购房屋坐落地就近选择办理,也就是在哪里买房就在哪里贷款,大家千万不要跑错哦。
若有不明白的欢迎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857-12329。
(来源: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毕节发布)
来源: 贵州日报
毕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关于2020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期间暂停办理业务的通告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的规定,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为确保年度结息工作的及时、准确、安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于结息期间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具体为:
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至2020年7月1日(星期三)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异地转移接续等业务,微信小程序、网上办事大厅、银行网点上述业务也将暂停办理。2020年7月2日(星期四)起正常对外受理业务。
停办业务期间,贷款职工正常还款不受影响,请保持还款账户余额充足。
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28日
来 源: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 辑:任佳丽
编 审:秦 恒
监 制:叶光良
总监制:朱光伦
看完记得
转发给身边人
点亮
吧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的规定,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为确保年度结息工作的及时、准确、安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于结息期间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具体为:
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至2020年7月1日(星期三)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异地转移接续等业务,微信小程序、网上办事大厅、银行网点上述业务也将暂停办理。2020年7月2日(星期四)起正常对外受理业务。
停办业务期间,贷款职工正常还款不受影响,请保持还款账户余额充足。
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28日
来 源: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 辑:任佳丽
更多新闻
看完记得
转发给身边人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毕节公积金贷款(毕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http://www.ljycsb.cn/dkzs/87576.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投放广告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