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多子女家庭购新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下面是新京报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期房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新京报讯 (记者张晓兰)1月10日,安徽省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显示,亳州市发布《关于支持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简称《通知》)。其中明确,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的多子女家庭,在亳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额度限额上浮10万元确定,上浮后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亳州市规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根据《通知》,符合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除提供《亳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要求的证件材料外,还需要提供证明缴存职工家庭子女情况的户口簿和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日期以网签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李铭
期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详细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商品房(期房、现房)贷款细则
一、贷款条件与要求
1.借款人在本中心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2.首付比例不低于购房款(首次贷款20%、第二次贷款40%)的发票或收据;
3.借款人家庭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额度与期限
1.贷款额度:职工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单方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2.贷款期限: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
三、所需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原件;
2.“宿州市新建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备案表”原件;
3.首付比例不低于购房款(首次贷款20%、第二次贷款40%)的发票或收据原件;
4.提供售房单位的全称、帐号、开户银行并加盖售房单位公章原件;
5.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6.借款人及配偶户口簿、结婚证原件(未婚者出具“婚姻状况声明书”、离异未再婚者出具“婚姻状况声明书”及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注:①采用担保人担保的,需提供担保人身份证原件;
②“婚姻状况声明书”可在中心网站下载。
四、担保方式
1.使用新购商品房房产抵押;
2.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担保。
注:①担保人担保期间到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不能低于借款人贷款的年限;
②担保人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不低于借款额的20%;
③借款人未还清贷款前,担保人不准支取账户内的公积金,担保期间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五、业务办理流程
1.借款人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服务大厅);
2.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受理、初审;
3.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决定;
4.借款人、配偶及担保人到委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5.贷款转入房产开发公司账户内。
六、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法: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
2.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新购商品房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内申请;
2.借款人信用记录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恶意拖欠记录的,不予受理公积金贷款;
3.缴存职工公积金连续拖缴6个月(含)以上的不予受理;
4.贷款审核后借款人需要及时去银行办理贷款相关手续,超过一个月视为自动放弃贷款;
5.职工月还款额不大于职工家庭收入的50%;
6.本细则由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7.业务咨询电话:0557-3054115;
8.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ahszgjj.com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细则
一、贷款条件与要求
1.借款人在本中心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2.二手房以缴纳契税发票上的房屋价格为房屋总价,贷款额度依据房龄确定;
3.借款人家庭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额度与期限
1.贷款额度:职工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单方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房龄1~10年最高贷款额度为房屋总价的60%、11~20年最高贷款额度为房屋总价的50%、20年以上不予贷款。
2.贷款期限: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
三、所需材料
1.过户到借款人名下的新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2.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3.契税发票原件;
4.房产交易申报单原件;
5.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6.借款人及配偶户口簿、结婚证原件(未婚者出具“婚姻状况声明书”、离异未再婚者出具“婚姻状况声明书”及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注:①采用担保人担保的,需提供担保人身份证原件;
②“婚姻状况声明书”可在中心网站下载。
四、担保方式
1.使用新购二手房房产抵押;
2.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担保。
注:①担保人担保期间到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不能低于借款人贷款的年限;
②担保人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不低于借款额的20%;
③借款人未还清贷款前,担保人不准支取账户内的公积金,担保期间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五、业务办理流程
1.借款人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服务大厅);
2.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受理、初审;
3.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决定;
4.借款人、配偶及担保人到委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5.贷款转入借款人个人账户。
六、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法: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
2.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七、其他注意事项
1.二手房自取得新不动产权证书二年内申请;
2.借款人信用记录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恶意拖欠记录的,不予受理公积金贷款;
3.缴存职工公积金连续拖缴6个月(含)以上的不予受理;
4.借款人需办理好过户至自己名下的新不动产权证书;
5.房龄依据新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使用期限确定;
6.贷款审核后借款人需要及时去银行办理贷款相关手续,超过一个月视为自动放弃贷款;
7.本细则由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8.贷款业务受理电话:0557-3054115;
9.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ahszgjj.com
来源: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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