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新建商品房,房产证还没办下来,需要融资贷款怎么办?太原:可办理预抵押登记业务,下面是太原广播电视台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太原无抵押贷款
3月14日,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消息,为满足广大购买商品房业主在尚不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时的融资贷款需求,拓宽银行抵押类别,促进消费提档升级和经济转型发展,该中心决定对已网签备案但未办理产权证的新建商品房,可以开展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办理预抵押登记。
具体的申请条件为:不动产未办理首次登记;购房人购买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房已设定预告登记,全款购房、贷款已结清或预抵押已注销;购房人实际占有并使用。预购商品房当事人和签订不动产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的银行可以作为申请主体进行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不动产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双方约定办理预抵押登记,银行知悉该房产未办理首次登记并确认购房人已实际占有使用该套商品房)。
该业务具体的办理地点在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二层A区212室,咨询电话:0351-2366134、2366135。
来源:山西晚报
太原抵押贷款
官方新发布,聚焦精读。
关键词:取消
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告》——
根据相关法规及通知要求,11月1日起,办理抵押登记时取消《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注记抵押登记信息。
关键词:加快
特别说明——
为落实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确保群众“只跑一次”和“一站式”办理贷款审批和不动产抵押登记,实施上述新政;按照《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公检法、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等,可持相关材料到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查询不动产登记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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