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下面是光明网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镇江公积金贷款政策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月5日发布重要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对已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为40%。 执行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在2022年4月29日之前的,按原政策执行,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在2022年4月29日(含)之后的,按本通知执行。
来源: 新华日报
镇江人才引进公积金贷款
中新网南京5月25日电 (徐珊珊)记者25日从江苏省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镇江市近日发布新政明确,将首次购买普通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确定为20%。
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方面,降低普通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镇江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确定为30%。
公积金政策方面,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对已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为40%。
商品住房购房契税补贴政策方面,镇江市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人行镇江中心支行、镇江银保监分局4月29日联合签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支持房地产市场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三年内,个人在市区(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范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给予契税缴纳份额8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完)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镇江公积金贷款政策(镇江人才引进公积金贷款)":http://www.ljycsb.cn/dkzs/85482.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投放广告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