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至20%,下面是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威海公积金贷款额度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近日威海市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下调首套住房首付比例。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30%下调至20%。提高多孩家庭贷款额度。有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10万元。
对于放宽申贷缴存时限方面,《通知》显示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时限由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放宽至6个月。
《通知》提出支持首付款提取公积金。职工在威海市新购自住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公积金,并可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
《通知》还提到放宽商转公申贷条件。商转公贷款取消办理商业住房贷款不超过三年的限制,调整为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后即可申请。
同时《通知》还显示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新市民、青年人等无房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由每人每年最高9600元提高到12000元。
《通知》显示,此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伟业
审校: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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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公积金贷款政策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8月25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80万元。
根据《通知》,借款申请人和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借款申请人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可贷额度由借款申请人和配偶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提高到30倍。
政策调整后,针对市民关心的部分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了回应。
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80万元,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可否申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答复:可以申请。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后,购买首套、二套自住住房的,申请人和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双职工家庭,最高可以申请80万元贷款;申请人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单职工家庭,最高可以申请50万元贷款。
可贷额度由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提高到30倍,是不是说如果公积金账户有3万元的余额,就可以申请30倍90万元的贷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答复:可贷额度不能超过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的最高贷款限额。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0倍,是确定可贷额度的条件之一,同时还要符合首付比例、二手房评估价值、月还款额不超过近12个月公积金平均缴存基数的70%等其他规定条件。(记者 沈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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