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丨商洛一女子高三时名下多出5万贷款 信用社:正在调查,下面是西部网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高中生可以贷款吗
西部网讯 (记者 周到 实习生 孙慧敏)从来没有贷过款,买房查征信时却被查出来征信有问题。近日,洛南县刘女士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称,她办理房贷时发现征信被拉黑,经过查询发现竟是一笔呆账惹的祸。
“贷款开立时间是2009年,金额为5万元,我那时候上高三,怎么会去贷款?”刘女士质疑,自己在没有签字,没授权的情况下,洛南县永丰镇信用合作社为什么能将款项贷出来并放在当事人名下?
当事人:没有经过授权和签字 钱是怎么贷出来的?
“今年4月份我要买房办理贷款,才发现自己征信有问题,征信单子上显示我2009年有一笔贷款还没有还。”刘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征信报告,上面显示,她于2009年在商洛市洛南县永丰镇信用合作社有一笔5万元的贷款,由于时间过久,已经变成呆账。
对于报告内容,刘女士表示不能理解,“我1991年出生,2009年我还在上高三,并不清楚贷款的事,也没有签过字。”
记者了解到,该贷款开立时间是2009年10月19日,金额为5万元,担保方式为信用免担保,截止2014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49800元,状态为呆账。
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刘女士联系了开户信用社——洛南县永丰镇信用合作社。“4月份问的时候,他们说把这个给我一消,或者移到别的谁的名下。至于放在谁的名下,工作人员表示不方便透露。”
等了一个月,事情还是没有解决。“5月份信贷员去我家里,说要把贷款移到我母亲名下,他们说这个贷款是我父亲贷的,但我父亲已经去世了,我们对贷款情况并不清楚。”
“我没有去现场,没有签字,就算是我父亲的贷款为啥会放到我名下?高中生可以贷款吗?”刘女士表示,信用社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办贷款,应该承担责任。“我现在因为征信问题也贷不成款,买不成房了。”
信用合作社:已提交总部 会对事件进行核实
带着刘女士的疑问,记者多次联系到洛南县永丰镇信用合作社。7月10日,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需要与当事人进行联系,才能给出回复。
随后,工作人员答复称:“我们已经把问题提交给总部,现在总部监察室正在调查这件事,查看这件事到底是什么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7月15日,记者再次联系洛南县永丰镇信用合作社,网点负责人张先生说:“ 由于事件涉及离退休职工和调动职工,调查处理已经移交洛南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我们也申请了笔迹鉴定,现在正在处理的过程中。”他表示,至于什么时候出结果暂时也不清楚。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理论上,本人在贷款协议上的亲笔签名表示本人同意该份协议,实践中也认为在合同法律关系中,只有本人的亲笔签名是表示本人赞同并认可双方间合同关系。但在某些情形下,本人因某些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签名认可,可签订授权委托书,委托第三人来代理本人行某种法律行为,本人认可并愿意承受该法律行为的后果,但此种行为中一定要本人的授权委托书或事后明确的追认。
如果信用社要证明贷款的合理性,在没有刘女士签字的情况下,必须拿出刘女士的授权委托书。律师提醒,“公众在日常生活中签字时一定要谨慎,一定要看清所签文件的全部内容,不要签空白合同或是文件。”
7月13日,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组将刘女士反映的情况以公函形式转达至洛南县人民政府,请求予以调查处理。
哪些平台允许学生借钱
上周,中国消费者协会、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布消费警示,呼吁大学生树立健康消费观,远离不良“校园贷”。
“校园贷”曾因效率高、办理方便等,吸引了众多有超前消费需求的大学生办理贷款。但“校园贷”风靡背后,也存在着诸多严重隐患。例如,“校园贷”市场存在办理贷款业务门槛低、经营者资质参差不齐、隐瞒实际资费标准、风险提示不充分等问题,导致学生办理贷款后,背负沉重的还款负担,一旦逾期还可能面临暴力催收、父母被骚扰等问题。
针对不良“校园贷”存在的问题,2017年6月,原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社部曾联合印发通知,要求从事“校园贷”业务的网贷机构暂停新增校园网贷业务标的,并根据自身存量业务情况,制定明确的退出整改计划。
此后,很多网贷机构暂停了面向大学生的贷款服务,不过,仍有机构顶风作案,通过和商家合作,将现金贷业务转换为消费分期业务形式,继续为大学生提供消费信贷服务,但这种改头换面改变不了“校园贷”的本质。
这一现象引起了行业的关注。2019年3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文指出,部分机构仍从事“超利贷”“砍头贷”“校园贷”及暴力催收等违规业务活动,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鉴于大学生过度消费问题较为严重以及由此引发的不良社会影响,有关部门针对“校园贷”的监管升级,小贷机构的“校园贷”业务也被叫停。2021年3月,中国银保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并进一步加强消费金融公司、商业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风险管理要求。
此后,大部分小贷机构都不再开展“校园贷”业务,一些持牌消费金融机构由于担心负面舆情,也对“校园贷”业务避而远之。
然而,仍有一些机构由于身份审核不严格,仅让借贷者提供“非学生身份承诺函”等资料,导致一些大学生成功借到款;还有少数机构将原来的“校园贷”包装成“培训贷”“美容贷”等形式,使原来的“校园贷”以更隐蔽的方式推出。此外,一些不法分子甚至引诱大学生办理“刷单贷”“套路贷”等,给大学生的生活、学习造成极大负面影响。
在黑猫投诉平台,今年以来,仍有不少关于“校园贷”的投诉,涉及天星金融、来分期等多家平台,不过根据投诉信息,借贷的时间多发生在2016年~2017年。但也有近两年来的业务,主要涉及教育培训、医美等领域。
因此,让大学生远离不良“校园贷”,还需多方合力,持续发力。对于大学生来讲,应当树立正确消费观念,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合理安排生活支出,不轻易借贷。确需申请贷款的,一定先和父母沟通,认真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并检查该机构是否有相关部门批准的资质证明,不给不良“校园贷”可乘之机。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不良“校园贷”的整治,积极构建多方协同共治的格局,排查整顿违规机构,严厉打击针对大学生群体以“刷单贷”“套路贷”等方式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商业银行应针对大学生提供门槛低、定制化、真实透明、风险可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让大学生免受不良“校园贷”“套路贷”等侵扰。
来源: 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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