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新政:最高可贷额升至50万元、可贷款两次,下面是金融界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佛山公积金贷款政策
4月10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政策的通知》。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看《通知》了解,佛山将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佛山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设定增设一个档次: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年的最高可贷50万元/人。
另两个档次为: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的最高可贷30万元/人、累计缴存满两年的最高可贷40万元/人。
同时,佛山将调整对普通住宅不超过建筑面积144平方米的认定方式。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只核定144平方米以内部分的房款计算可贷款额,超过的部分由购买人自行解决。
另外,佛山还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认定。由原来“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发放贷款”,变为“职工只能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文源自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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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异地公积金贷款
工作有变动
从省外来到广州工作
能否将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广州账户?
答案当然是可以!
那要怎么转入?
有什么条件呢?
一起来了解一下
01
申请条件
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至少6个自然月在我市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账户为缴存状态),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02
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职工本人可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个人账户转入。
操作步骤:在中心微信公众号登录后,在首页点击“查看全部”按钮,跳转进入全部业务查看界面后,选择“异地账户转入”进行办理。
前台办理:单位为转入职工开设个人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单位经办人或职工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预约办理→单位或职工提供异地转入的材料→受理网点审核材料,并通过接续平台反馈至异地中心(1个工作日)→异地中心转账,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由异地中心操作)→资金转入与信息接收确认(3个工作日)。
03
前台办理材料
职工本人办理的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1份);
(2)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1份)。
委托单位经办人集中办理的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1份);
(2)《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原件1份);
(3)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需系统内登记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办理)。
04
办理机构
广铁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
来源:广州来穗局、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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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佛山公积金贷款政策(佛山异地公积金贷款)":http://www.ljycsb.cn/dkzs/843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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