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公积金贷款如何变更?,下面是纯真房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离婚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在贷款偿还过程中,因离婚无法按借款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还款义务,需变更借款人的,在贷款正常偿还的前提下(逾期状态无法办理),可于还款日以外的其他工作日申请办理,借款人变更业务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01借款人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
办理借款人变更业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人及新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婚姻关系证件(已婚或离异者提供)原件、借款合同原件;
(2)购房合同原件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其中对于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借款人,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对于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借款人,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3)《离婚证》原件和确认房屋产权及债务归属的《公证书》原件(经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供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原件)。
02借款人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办理。
借款人通过登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进入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注册成为高级用户后,录入帐号、密码进入网上业务平台首页,点击“我的贷款”,选择“变更管理”菜单中的“借款人变更”业务,根据系统提示信息录入借款人变更申请信息,录入完毕后,根据系统提示拍照上传所需图片材料,并提交借款人变更申请,操作完成后,等待工作人员联系即可。
如何变更还款账户?
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还款账户变更:
1、申请人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人名下符合还款银行扣划要求的新银行卡(须是借记卡)或存折(须为个人结算账户)原件,到管理中心所属的十个远郊管理部、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及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代办点办理。
2、申请人通过网上业务平台办理。
申请人通过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进入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升级为注册用户后,录入帐号、密码进入网上业务平台首页,点击“我的贷款”,选择“变更管理”菜单中的“还款账户变更”业务,根据系统提示信息录入本人名下新扣款账号,完成校验后,点击提交按钮,操作成功。
对于借款申请人编号为G或Z开头的贷款(G指的是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Z指的是组合贷款),申请人为借款人之一即可;对于借款申请人编号不是G或Z开头的贷款,申请人须为已预留还款账户的借款人。
办理变更还款账户业务,须避开还款日当日,通过建行还款的非自由还款方式贷款只能在每月1-24日的工作日办理。
公积金贷款被拒的经历
南方日报讯(记者/陈思勤)10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通知表示,自2016年11月1日起,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间在6个月(含)以内的或住房公积金缴存月数仅6个月的职工,严格执行《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穗公积金中心〔2016〕57号,以下简称《通知》)中第三点的规定,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近6个月未连续缴存的,不受理其贷款申请,不接受单位出具的补缴证明。
同时,在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含)期间,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间和缴存月数均在6个月以上的职工,按2016年10月31日前的有关规定执行。自2017年5月1日起,对所有缴存职工(学校教职工除外),严格执行《通知》第三点的规定。
此外,鉴于学校法定寒暑假放假的特殊情况,学校教职工法定寒暑假提前或延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其缴存后视为连续缴存,不需要单位出具补缴证明。
以上所有日期均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录入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系统的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离婚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被拒的经历)":http://www.ljycsb.cn/dkzs/80944.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投放广告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