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履行完后以逾期贷款违约起诉,买方为被告的代理词,下面是律师李振兴郑州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卖房买家贷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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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意见
审判长:
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反诉原告)王一的委托,指派我们作为和加与王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被告(反诉原告)王一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我们查阅相关证据,出庭参加庭审,现依据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对本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和加依“甲乙双方应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共同前往贷款机
构办理贷款手续”的约定,便主张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4月21日间王一逾期办理贷款手续的违约责任,无事实及法律依据。
(1)《郑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约定“甲乙双方应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共同前往贷款机构办理贷款手续”,该条款的意思为:1、双方均由义务去办理贷款手续,而非仅王一有此义务;2、该约定并非约定:王一必须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准备齐全所需要的全部材料;3、该约定也非贷款机构必须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审批通过。
(2)和加并无证据证明:王一在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4月21日期间,均存在不与和加共同前往贷款机构办理贷款手续的情形,一直不配合、拒绝办理贷款手续的违约行为。
(3)根据王一的举证及中介人员孔中的《情况说明》,通过庭审可知:王一已在合同签订后,根据中介的要求积极准备贷款资料,因卖方的房产系抵押贷款房产,为顺利解押需要资金垫资而寻找贷款银行,签订买卖合同时确定贷款机构为中信银行,后卖方和加任意变更中信银行为郑州银行,导致资料需要再行准备而致办理贷款手续的延期,卖方李广欣同意变更郑州银行后,亦积极准备贷款手续,后顺利审核通过。即:王一积极办理贷款手续,并不存在违约行为。
(4)贷款机构的变更,说明双方以实际行为就合同的履行进行了变更。
二、王一协助和加领取物业交割保证金的条件并未成就,该项诉讼请求不应被支持。
双方的《郑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系在郑州壹世房地产经纪有限
公司的中介服务下,于2021年1月12日签订。后经协商,双方于2021年1月31日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约定:“甲方(原告)在房屋绿城百合公寓10号楼东1单元4层08号交付之时,天然气剩余不做结算,赠送给乙方(被告),并返还赠送一年物业费。(承诺)”。现原告并未返还赠送一年物业费,待原告将该费用支付给被告的条件成就后,答辩人便协助原告领取物业交割保证金。
三、和加存在逾期交房的违约行为,且和加并未举证其已如约交付房屋及附属设施,故王一的反诉请求应予支持。
《郑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甲方应当在办理完毕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第十条第一款:甲方与乙方双方任何一方逾期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日计算向守约方支付房屋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第十五条第一款约定有附属设施清单。
案涉房产于2021年5月20日变更权属转移登记,根据王一所举证的第三组、第四组证据材料可知:和加在办理完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后,一直拖延交付房屋,且和加在答辩时称“答辩人在卖房之初就已腾清房屋,房屋的钥匙掌握在答辩人和中介手中,反诉原告在未经得答辩人和中介同意下,强制将房屋的锁换掉,属于严重违约”,显然,其答辩称将钥匙交给了王一与中介人员,若王一和中介人员持有钥匙,会存在强行收房的情形吗?其答辩意见恰证明了和加存在逾期交付房屋的严重违约行为。
通过王一所举证的第三组、第四组证据材料可知:和加存在未如约交付房屋附属设施的情形,而和加对此抗辩的举证材料仅为一短信记录,而该短信记录显示“把桌子放你房4楼了,你家有人吗“,该记录时间为2022年4月7日,显然和加并未在2021年5月20日办理过户手续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附属设施交付给王一,恰证明了其违约行为。
对于附属设施的折价款,王一自愿放弃3000元以外的部分,该金额系在中介人员的多次沟通下,王一勉强同意,而在王一同意后,和加却又不同意了。
综上:王一并不存在拒绝、不配合办理贷款手续的行为,相反和加存在逾期交房及附属设施的违约行为,故请依法支持王一的反诉请求,驳回和加的诉讼请求。
以上代理意见请采纳。
代理人: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振兴
2022年12月14日
卖房子对方贷款怎么办
一、总是收到贷款短信的原因如下:
1、个人信息泄露被冒名申请贷款:用户的个人信息被盗用后,他们冒充用户的身份来申请贷款,这样用户的手机号就会收到贷款相关短信。
2、不法分子通过号码进行电信诈骗:不法分子获取用户的个人信息后,会通过发送贷款短信的形式来骗取用户点击陌生链接,一旦通过陌生链接留下姓名、银行卡、短信验证码等信息,银行卡的资金就有可能被盗刷。
3、浏览贷款网站留下了联系方式:用户在浏览贷款网站时,如果想要咨询贷款业务,贷款网站通常会让用户留下联系方式。当用户留下姓名与手机号后,贷款网站就获取了用户的个人信息,之后贷款网站就会通过发送短信来推销贷款业务。
4、注册的贷款账户推送广告短信:用户在申请网贷之前,通常需要先注册贷款账户,而注册贷款账户时会需要手机号接收短信验证码。事后不管用户是否提交了贷款申请,网贷平台都已经获取了用户的手机号。当网贷平台想要推广业务时,就会发送广告短信给用户。
5、正在还款的贷款处于逾期状态:用户正在还款的贷款逾期了,这时候贷款机构就会发送提醒短信,提醒用户尽快还清逾期的欠款。
6、运营商管理不到位:部分贷款相关短信属于垃圾信息,但是由于运营商没有及时屏蔽这些信息,这样才会导致用户经常收到此类信息。
7、用户是贷款担保人:用户是他人贷款的担保人,当他人的贷款逾期了,那么贷款机构就会发送短信到用户的手机上进行催收。
8、号码的上一位使用人贷款逾期:用户使用的手机号,上一位使用人在申请贷款时留下了该号码的信息。虽然已经更换使用人,但是贷款机构并不知道,因此贷款机构还会不定期推送贷款短信给用户。
9、手机号是亲友贷款联系人号码:亲友在申请贷款时,将用户的手机号设置为联系人手机号,那么有联系人审核或者对方贷款逾期时,用户就有可能收到贷款相关短信。
10、其他贷款机构获取用户信息:贷款机构之间存在相互合作的关系,因此用户只要在某一家贷款机构申请过贷款,其他贷款机构也会获取到用户的信息。这样一来,其他贷款机构推广业务时,也会发送短信到用户的手机上。
贷款短信
二、手机总是收到贷款短信怎么办?
手机频繁接到各种贷款短信,可以有以下一些解决方法:
1、可以在手机中进行短信设置,选择拦截信息,打开“智能拦截”的功能,就可以消除一些广告短信。
2、可以将发短信的号码加加需要阻止的号码或词语。
3、可以向运营商反馈
4、可以下载手机管家,对一些垃圾短信进行拦截。
5、注意在下载登录一些APP应用时,不要频繁的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防止信息泄露。
6、出现骚扰短信和骚扰电话,加入黑名单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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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卖房买家贷款合同(卖房子对方贷款怎么办)":http://www.ljycsb.cn/dkzs/1655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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