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柳州月底施行公积金新政:个人也能缴存提取,用于贷款买房!,下面是柳州1号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鹿寨公积金贷款政策
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
工资中总要扣掉几百块的“五险一金”
每个月要交的钱虽然不多
但是从开始工作到退休的漫长几十年
你交的可能是很大一笔钱!
这笔钱不仅可以用来买房子
还可以用来租房子!
17日,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1月16日出台《柳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
新政提出
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等
符合条件的
可以按本办法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新政于11月2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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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个人缴存业务?
新政表示,只要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并在缴存所在地(柳州市)居住,以非全日制、 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不包括外籍及港、澳、台人员),均可以自愿缴存公积金。
自愿缴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居住证明、缴存扣划银行借记卡,到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营业网点申办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并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协议》、《自愿缴存银行代扣协议》,约定缴存金额、缴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所需材料:《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居住证) 、缴存扣划银行借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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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额度如何计算?
根据新政,自愿缴存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其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乘以自愿缴存比例。自愿缴存比例按10%-- 24%由自愿缴存人自由选择。
自愿缴存人员月缴存额上下限按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年公布的全市控制标准的2倍上限和下限控制。
有下列情形的, 自愿缴存人应及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变更手续:
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个人手机号码、银行账户等缴存信息发生变动的;
个人明细账户自动封存后需要启封继续缴存的;办理个人明细账户封存业务的。
值得注意的是,自愿缴存人员连续欠缴、 停繳住房公积金超过3个月的,账户自动封存。自愿缴存连续正常缴存时间自缴存启封月份起重新计算。
另外,自愿缴存人员进入单位就业, 且单位统一缴存的,应当办理转移合并手续,转移合并后按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规定管理。
自愿缴存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自愿缴存人员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销户提取时给予累计利息上浮10%的利息补贴,利息补贴列入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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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缴公积金也可提取和贷款
缴存公积金
是为了享受更多的福利
那么个人自愿缴存公积金
如何提取公积金和办理公积金贷款呢?
新政表示
有下列情形的
可申请提取使用
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在柳州市辖区内无自有住房的职工租赁住房的;
符合国家、自治区规定的其他提取条件的。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 可申请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开户缴存满两年以上的,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本息已还清的,可以选择自愿销户;自愿销户提取的,自销户之日起满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自愿缴存。到柳州市辖区外就业或定居的;缴存人已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自愿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
在贷款方面,自愿缴存人员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贷款额度按多存多贷、长存多贷原则确定,与连续缴存时间、缴存账户总额、账户余额、月缴存额、剩余缴存年限等缴存贡献因素挂钩。贷款额度上限不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年贷款政策规定上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自愿缴存人员应当继续履行缴存义务,且月缴存额不得低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留存余额不得低于3个月的还款额。自愿缴存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不得以虚假的入职、调动等事由转往单位统一缴存,以达到逃避缴交责任、降低缴存额的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积金中心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将贷款利率调整为按照同期同档次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利率计收贷款利息:
●连续满三个月或累计满六个月不履行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的;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次发生贷款逾期的。
●提供的贷款申请材料被证实为虚假、无效、非法、过期的;虚假行为同时记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借款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失踪、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又无人代其履行债务的。
●虚假转为单位缴存的。
如有市民欲了解个人自愿缴存公积金业务的
可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
最最最重要的是
租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啦
手续更加简单哦
为方便广大缴存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简化提取手续,11月16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调整的通知》。
租房提取条件
该通知明确,租房提取条件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职工及配偶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实行授权管辖行政地域与职工租赁住房地域统一原则。
如,职工在中心本级和中山东路营业部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柳州市区(不含柳江区)无自有住房,租赁柳州市市区内(柳江区除外)住房的;
职工在中心柳江管理部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柳江区无自有住房,租赁柳江区内住房的;
职工在中心柳城、鹿寨、融安、融水、三江管理部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相应县域无自有住房,相应租赁柳城、鹿寨、融安、融水、三江县住房。
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
新政指出,职工每年限提取一次。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具体如下: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住房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房的已婚家庭提取额度按照租金1200元/月计算,已婚职工家庭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额度上限为14400元;租住商品房的单身未婚职工提取额度按租金800元/月计算,单身职工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额度上限为9600元。
另外,职工申请提取时,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少于可提取金额的,不足部分以后年度申请提取时不再补提。
提供材料
如有缴存职工与办理租房提取业务,需提前准备材料。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或婚姻状况声明、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
租住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或婚姻状况声明、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缴存地位于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实现实时联网查询的城区、县区的,不需提供无房证明)。
骗提套取 将纳入征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强调,严禁骗提套取行为。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材料、虚报婚姻信息等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该中心发现核实后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并追回骗提套取的住房公积金,同时,取消违规职工一定期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该中心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调整
于2018年11月26日起执行
同时,柳房金[2015] 2号停止执行
温州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钱
今天上午,小布从2018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将对部分公积金业务政策进行调整,并于2018年6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这次主要调整贷款政策5项,提取政策4项。一起随小布来看下~
贷款政策的调整
(1)调整贷款最高、最低(保底)额度及确定方式
现行贷款最高额度和保底额度,按借款人职工家庭不管夫妻双人缴存还是单人缴存,都是同一最高控制额度和最低保证额度,调整为按职工家庭借款人及配偶双人缴存、单人缴存两种情形分别确定贷款最高额度、最低额度。
如:市区现行不管家庭夫妻双人建缴或是单人建缴,最高80万、最低35万,调整为双人最高70万、最低25万,单人最高50万、最低20万。
各县(市、区)具体调整情况
(2)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办法
原“以缴存余额乘以倍数计算贷款额度”调整为“以近一年住房公积金月平均余额乘以缴存时限确定的倍数计算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近一年的住房公积金月平均余额×按缴存时限确定的倍数+配偶近一年的住房公积金月平均余额×按缴存时限确定的倍数(贷款额度计算至千元,取千元整数)。
缴存时限倍数的确定,以缴存时限小于等于12个月为4倍作为基准,缴存时限每增加12个月倍数增加1倍,最高增至10倍。
缴存时限与倍数确定表
(3)增加职工家庭贷款次数控制的规定
增加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已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次的,暂停其第3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
(4)调整贷款月还款的最高还款比例控制
将“借款人贷款时确定的每月归还贷款本息额最高不得超过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收入的55%”调整为“最高不得超过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收入的60%”。
借款人选择还款方式(按月分期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及还款期限时,其贷款还款能力受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收入最高不超过60%的还贷比例的控制。
(5)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
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可直接划入借款人的个人银行账户”调整为“划入售房人或第三方的银行账户(在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提供,由贷款地管理机构审核)。”
提取政策的调整
(1)职工因无房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原“单身职工每年提取额度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职工本人及配偶每年提取额度最高不得超过2万元。”调整为:“职工每月提取额度最高不得超过1千元。”
(2)取消“职工因无房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须在支付房租之日起的6个月内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3)市区、各县(市)特困低保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参照执行各自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执行市中心参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的全市统一标准。
(4)无房租赁、特困低保的提取,调整为“可按月申请提取,一次申请提取的月份(往前)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已提取的月份不得重复提取。”
明确以下情形的提取控制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连续缴存满6个月(个人自愿缴存预缴部分不予计算),方可申请。在提取本人缴存账户余额后仍不足的,由其配偶、父母、子女等人还可申请提取缴存账户中的余额。
(2)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和提取(含配偶)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该套自住住房的购买房款总额或建造、翻建、大修的工程费用总额。
(3)缴存职工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又办理了所购房退房手续的,须在办结退房手续之日30日内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退还,逾期不退还的,依法予以追回,并视为严重失信行为,纳入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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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鹿寨公积金贷款政策(温州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钱)":http://www.ljycsb.cn/dkzs/1654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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