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罚息与违约金并存应如何处理,下面是最高法司法案例研究院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贷款公司违约罚息
案情2013年11月1日,被告张某与原告某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20万元,期限2年,年利率14%。合同还约定,如被告未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应按贷款利率加收50%计收罚息,并支付贷款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合同生效后,原告向被告张某发放借款本金20万元,但自2014年8月,被告便开始违约。经多次催收未果后,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张某偿还剩余借款本息合计21万余元、复利2.5万余元及违约金2万元。
分歧关于借款合同中同时约定罚息和违约金的情况,应当如何处理,存在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应同时支持罚息和违约金请求。因为本案系借款合同纠纷,而非民间借贷,故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关于利息的规定,即借款合同中银行利息、罚息、违约金加起来,年利率可以超过24%。另外,双方约定并不违法。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驳回关于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因为违约金的功能是弥补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其具有惩罚性。而银行借款中的罚息也具有上述同样功能,且属于银行贷款业务中的普遍做法。
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对于银行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息及罚息予以支持,驳回原告关于违约金的诉讼请求,理由主要如下:
1.贷款违约同时承担罚息和违约金有违公平原则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还具有惩罚违约方和补偿无过错方当事人损失的效果。实践中,无论约定的是违约金还是违约条款,都是为防止借款人违约而设定的,目的是确保银行放贷能安全回收。罚息也是针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违约行为而设定的,只要借款方不按期还款,银行就有权依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主要表现为在期内利率上浮部分。因此对违约方来说,罚息已具有惩罚性功能,可以说涵盖了违约金的功能。本案中,被告张某违约后应承担不利法律后果,但如果判决被告同时承担罚息和违约金,则属于对同一违约行为进行重复性的否定评价,因此有失公平。
2.银行贷款的违约损失设定应予以适当限制
作为经营金融贷款业务的银行,具备信用中介与支付中介以及信用创造与金融服务的职能。同时,银行还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维护金融稳定。与个人及其它经济主体相比,其社会责任更大,更应注重社会效果。最高人民法院在原《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曾明确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各地法院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双方约定年利率不得超过24%,既约定逾期利率,又约定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的,出借人可选择主张,也可一并主张,但总计不得超过24%。可见,法律对民间借贷的利率作出了限制性规定。作为金融市场主体的银行,其贷款利率不应超过民间借贷的最高限额,与其应承担的社会职能不相适用。
3.银行贷款的违约追偿应优先适用罚息条款
银行贷款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受到司法的平衡保护,尤其是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借款人的正当权益不容侵犯。本案中,罚息主要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违约行为而设置的,合同约定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作为罚息,主要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可见罚息具有弥补损失和惩罚的双重性功能。本案除约定利息外,还对罚息及违约金条款进行了约定。由于罚息具有弥补损失功能,故适用罚息条款已足以弥补被告违约给银行造成的损失,并达到惩罚的效果,且有相关规定作支撑,无需再进行相关调整。而适用违约金条款,其违约金数额往往较高,远超出实际欠付的利息,对此需依法进行再调整,且调整具有一定主观性,故应优先适用罚息条款。
综上所述,在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当同时约定罚息和违约金时,应优先选择罚息条款,并驳回其关于违约金的请求。(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罚息与违约金的区别
信用卡逾期,违约金和利息该怎么算?
有位网友反映,他的民生信用卡欠款12000元18个月,现在涨到了31000元,这是否正常呢?
首先大家需要明白逾期费用分两方面:违约金+罚息(其中违约金按账单的周期计算,罚息则按日计息,还款时一并收取。)
就用文章开头那位朋友的例子吧。他的信用卡账单日是每月17日,最后还款日每月7日。
为了计算简便,假设他7月18日消费了6000元,7月22日消费了5000元,8月14日消费了7000元,到8月17日的账单日时,总共透支18000元,最后还款日9月7日,最低还款额1800元。
1、计算违约金:
违约金 = 账单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 × 5% ×18 ≈1800 × 5%×18 ≈1620元
(最低还款额 = 预借现金交易本金(取现)及利息 + 服务杂费 + 账单剩余金额的10%(或其他比例) + 未偿还的上期最低还款额)
2、计算罚息:
未清偿罚息金额 = 16000 × 540天(18月按540天算)×0.05% =4320元
那么欠款12000元,18个月之后应该还款的本息及违约金总共是16800元左右。
法律依据:
1.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
2.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
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3.贷记卡(信用卡)透支按月记收复利,准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单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此项利率调整而调整。
4.违约金:各大银行的违约金基本是按照“持卡人每期最低还款额未还清部分的5%”进行收取;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信用卡、不同类型持卡人,一般还会有一个“最低起步价”。
信用卡是大多数年轻群体日常消费购物的好工具,但前提一定要合理用卡、理智消费,尽量避免逾期,否则,产生高额的逾期费用不说,还会影响自己宝贵的征信记录,这就得不偿失了。
但如果银行或者第三方催收公司强制让你多还钱,你可以选择报警处理,或者到当地的银监局进行举报。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贷款公司违约罚息(罚息与违约金的区别)":http://www.ljycsb.cn/dkzs/165405.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投放广告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