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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代办产权费(贷款代办费用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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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产权证代办费不许收房 海淀岚山悦府项目被质疑违规交房,下面是新京报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贷款代办产权费

近日,北京海淀区京投发展岚山悦府项目(简称“岚山悦府”)的多位购房人反映:岚山悦府项目开发商北京京投兴海房地产有限公司要求每户购房人交1000元产权证代办费,否则不允许收房。多位购房人认为,开发商此举涉嫌违法违规。

对此,岚山悦府相关负责人回应新京报记者表示,确有部分购房人因为代办费问题没有收房,如果想收房,须先按照公司要求交不动产权证书代办费。

“购房人不交代办费,开发商不允许收房”

目前,海淀岚山悦府项目已进入交付环节,但令购房人不能接受的是,开发商要求每户购房人交1000元产权证代办费,否则不许收房。

刘云(化名)等购房人认为,开发商要求收取代办费,但并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具体数额,更没有约定不交代办费就不允许收房,此举涉嫌违法违规。

购房人王明(化名)介绍,关于代办费,购房者中有两个版本的补充协议。其中一种版本约定,采用商业按揭或公积金或组合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买受人,全权委托出卖人或出卖人指定的第三人,代为办理该商品房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及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出卖人承诺其指定的产权代办机构收取的委托代办费不高于2000元,具体收费标准参照项目公示。买受人承诺,在该商品房的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前,买受人不得撤销或解除本项委托。

另一版本补充协议约定,买受人采用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因出卖人承担阶段性担保义务,故买受人须委托出卖人或出卖人指定的第三方代办公司,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或出卖人指定的第三方代办公司提交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所需的全部合法、有效的证件及资料,签署不动产权委托代办协议并交纳代办服务费。

在两个版本的补充协议中,均未显示不交产权证代办费不能收房的条款。

此外,购房人王强(化名)认为,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后,岚山悦府开发商才公示代办费收取标准,这也剥夺了购房人的知情权。据其介绍,岚山悦府开发商公示的代办费收取标准显示,如果办理住宅不动产权证书,须缴纳1000元/套的代办费;如果办理车位、仓储、储藏间的不动产权证书,须交800元/套的代办费。

购房人王强表示,岚山悦府项目开发商公示了代办费收取标准。受访者供图

王强等多位购房人认为,在合情合理的情况下,购房人可以向开发商交房屋产权代办费。但在合同里没有约定房屋代办费的具体数额、收取方式和时间等内容时,应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不应把收取代办费作为收房的前置条件。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新京报记者以购房人身份与岚山悦府项目方取得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该项目确实在交付期间要求贷款客户交产权证代办费,目前公司规定,不交产权证代办费不能收房。对于现阶段部分购房人提出的先收房等要求,我会向公司领导进行反馈,如果有进展也会及时告知购房人。”

律师:开发商不得以是否缴纳代办费作为收房前置条件

7月3日,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补充协议中,在开发商完全具备条件时才办理房产证,现在开发商产权大证还没有办好,就要求业主在收房前先交1000元房本代办费,否则不让收房。在主合同中最后明确规定,如果补充协议有损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是无效的,以主合同为准。”

关于岚山悦府项目交房问题,7月15日,海淀区房管局回复称,经核实,反映人与开发企业已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中关于贷款客户产权代办及相关代办费用有明确的条款约定。目前,产权人不同意缴纳产权代办费。该局已敦促开发企业积极与反映人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协商解决。

对此,北京市汉良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笑宇律师表示,目前没有法律明文禁止开发商收取代办费,在实务中,一部分开发商直接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由开发商代为办理产权证,以此向购房人收取产权证代办费,甚至有些收费偏高,损害了购房人的利益。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开发商可以收取代办费,购房人可以拒绝缴纳。此外,开发商不得以是否缴纳代办费作为收房前置条件。

新京报记者发现,北京其他项目的购房人曾向有关部门反映开发商收取产权证代办费的问题。2023年3月,北京首开龙湖熙悦宸著项目购房人反映,开发商在尚未交房的情况下要求贷款业主必须缴纳1200元产权证代办费,否则不交付办理材料且不能收房。对于购房人的反映,北京12345回复称,经大兴区住建委核实,购房人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产权证的办理为代办,大兴区住建委已要求开发企业不得以是否缴纳代办费作为收房前置条件。合同约定属于民事行为,若双方有异议,建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刘笑宇律师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是必须只能由开发商代为办理房屋产权证,购房人可以独自办理,但是需要开发商提供必要的材料。“具体到此项目,岚山悦府购房人可先与开发商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反映情况。此外,购房人还可以就合同中关于产权证代办费用的约定是否有效等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

截至发稿时,新京报记者尚未接到上述相关单位及个人对于此事的进一步回应,对此,新京报将继续关注。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武新 校对 刘军

记者邮箱:zhangjian@bjnews.com.cn

贷款代办费用合法吗

北京商报讯(记者 廖蒙)“先生您好!我是江西银行信贷部的刘经理,目前省政府推出了贴息的信贷产品,利息低至2.8厘,老板您这边有资金周转的需要吗?”你是否经常接到这样的营销电话?是否也曾被“银行背景”“低利率”“存在信用逾期记录也能办理”等话术所吸引?

面对这样的贷款广告,一定要提高警惕,电话的另一头,极有可能是瞄准你钱包的骗子。3月6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分局通报了这样一起诈骗案件,该犯罪团伙假扮银行工作人员,专门诱骗信用记录不良人群来公司贷款,从中收取高昂的中间服务费。

据办案人员介绍,2022年底至今,东湖经侦大队陆续接到群众报案,称东湖区财富广场A座24楼有一家商务咨询公司谎称可以帮助信用记录不良人群在银行办理贷款,并收取2万-10万元不等的服务费,在收取了服务费后,该公司就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当事人的贷款,之后便杳无音信。

图片来源:南昌网警巡查执法

接到报案后,东湖分局经侦大队迅速确定该犯罪团伙人员结构、犯罪事实,于3月3日将涉案诈骗团伙7名犯罪嫌疑人抓获,该团伙涉案金额超过200万元。目前,7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咨询顾问苏筱芮表示,近年来,围绕网络贷款产生的骗局时有出现。该起案件中,犯罪团伙主要抓住了信用不良人群急切“上岸”、存在资金使用需求的心理,假扮银行工作人员以获取用户信任,引诱用户办理贷款并从中收费。

而北京商报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这类诈骗情况在实际生活中并不少见。骗子往往通过电话、短信等营销渠道广撒网,打着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名义,以低利率、可帮助逾期用户办理贷款为噱头,从中收取各类费用。但实际情况却是无法按照承诺放款,甚至直接在收取费用后“跑路”,让用户遭受资金损失。

另一种套路,则是骗子冒充中介或平台客服,利用金融平台与用户之间的信息差获利。在2023年2月底,上海警方便披露了一起类似案件——犯罪团伙冒充正规助贷平台客服,以“特殊渠道”能发放低利率贷款吸引客户。为避免客户发现真实高利率,以渠道优惠为由,索取客户信息代办贷款,其间使用话术骗取大额风险管理费。

但实际情况却是,不少受害人自己在该助贷平台上也能以真实利率申请获得贷款,而且无需支付“风险管理费”“中介费”等高额费用。“假冒工作人员、平台客服等手段对于贷款申请者来说仍难以分辨,再加上信用次级人群也存有较大的贷款需求,就为这类骗子行骗提供了空间。”苏筱芮评价道。

这类贷款类诈骗活动应该如何打击整治?对此,苏筱芮建议,涉贷类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在自有渠道开设的金融消费者保护专栏里定期披露此类案例,提升金融消费者的警惕性以及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对于此类涉诈产业链上的机构,监管机构和执法机构在充分摸排过后给予严惩,树立一批大案、要案典型以震慑市场。

“对于个人用户来说,建议在收到所谓助贷客服、银行工作人员的产品推广内容后不急于行动,尤其是在对方提出需要先行收取费用时,要主动通过官方平台披露的联系电话或官方App在线客服等渠道进行核实,不要轻易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尤其不要将银行卡、手机验证码等提供给他人,要仔细查看贷款合同中披露的信息,避免上当受骗。”苏筱芮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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