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20%,买新房可提取公积金付首付,下面是澎湃新闻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公积金贷款首期
10月2日,山东省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涉及公积金贷款首付、提取等方面。《通知》调整事项自2023年10月15日起实施。
《通知》提出,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对于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维持30%不变。
调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此项提取政策受益范围扩大到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即职工本人家庭、双方父母家庭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改造的,均可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此外,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
烟台市将优化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以该家庭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实际持有房屋数量为标准认定。
“认房不认贷”,缴存职工家庭(含夫妻双方)可申请两次公积金贷款;首次贷款没有结清,不得再次申请。不得向已经两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通知》还提出,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新市民及青年人[新市民是指未获得烟台市户籍或获得烟台市户籍不满三年的职工;青年人是指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本人及配偶可按月全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用于支付房租。当月提取额按上月缴存额度计算。
新市民、青年人贷款的缴存条件统一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对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市民、青年人,可将申贷时点一年(12个月)内租赁住房提取金额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怎么才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一、公积金缴存
2022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上下限:
● 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31884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
● 缴存单位可在5%至12%范围内自行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无需提交任何证明材料。
比如:在北京的李四,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 8000 元,自己和公司各按 12% 比例缴纳;
那么李四每月共缴纳公积金:8000 * 12 % * 2 = 1920 元,存到公积金账户里。
缴费基数越大、比例越高,你存下的公积金就会越多。
二、公积金贷款
买房贷款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公积金货款,另一种是商业贷款。它们的利率相差很大,以5年以上的货款为例:
● 公积金贷款利率:3.25%
● 商业货款利率:4.85%以上(目前平均5.52%)
申请流程
● 以购买二手房为例
借款申请人购买二手房可以到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也可以通过网上业务平台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 网上申请公积金贷款操作流程
第一步: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认真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
第二步:点击【我要贷款】功能按键,阅读网上业务办理须知。
第三步:根据系统提示选择贷款类型为【购买二手房贷款】。
第四步:录入申请信息并上传资料图片;确认贷款经办部门和受委托银行。
第五步:对录入的申请信息和上传的资料图片确认无误后提交【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后,管理中心经办部门将通过电话、网上业务平台等渠道将业务办理情况及后续手续要求及时反馈借款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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