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捷!两地奔波变成一键办理,下面是西宁晚报社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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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通办”,让“两地奔波”变成“一键办理”!
近日,市民王越深切感受到“跨省通办”带来的便捷。
“在西宁市就能办理济南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开具业务,我能申请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了,真是太方便了。”已办理“跨省通办”业务的市民王越说。
因工作变动,王越先后在济南市、西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近期因在西宁市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要出具异地缴存证明。正在王越发愁之时,西宁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专窗一次性解决了他跨省奔波的烦恼。
2022年,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将跨区域办理业务作为开展“转作风、勇争先”行动的重要举措,依托西宁“互联网+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着力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实现“全程网办”事项39项;全部事项纳入全市首批“全城通办”清单;累计开通“跨省通办”事项15项,有效解决缴存职工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等难点问题,使缴存职工切身感受到了“异地通办”服务带来的便利。
黎晓刚 摄
从“异地难办”到“跨省通办”
“我在西宁市买的房子,但住房公积金在异地缴存,听说提取公积金很麻烦,需要提供一堆资料不说,还得回公积金缴存地办理,想提取自己的公积金真难!”贺玉因购房地和公积金缴存地不在同一区域,没时间去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办理购房提取业务,说起提取住房公积金,就一个字——“难”!
聚焦职工异地办理公积金“难”的问题,2020年以来,中心将8项住房公积金高频事项纳入“跨省通办”标准化服务事项,2022年又新增5项全国“跨省通办”业务事项,提前一年完成了2023年要求完成的本地缴存职工租房提取“跨省通办”业务。同时,围绕省内其他市州缴存职工在西宁市办理业务的需求,将“离职提取”“偿还商贷提取”2个事项通过“两地联办”方式纳入窗口业务范围,为其他未开通网上办理渠道的市州缴存职工提供便利,实现在西宁市即可“省内通办”,从根本上解决了异地办理难题。
如今,随着“跨省通办”各项工作举措落地见效,西宁住房公积金业务网办率已超97%,超九成的业务可以通过线上办理,越来越多的群众因此而受益,真正体现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内涵。
从“指定地点办”到“多渠道速办”
2022年,中心40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西宁市首批“全城通办”清单,市本级及各分中心、管理部之间各项业务实现“通缴、通取、通贷”。打造“家门口的公积金”品牌,依托银行网点多、覆盖面广的优势,推进业务窗口向银行网点延伸,并在房地产销售现场设立“业务直通车”便民服务点,将贷款业务延伸至大型楼盘销售现场,现场即可办理贷款业务。着力提升服务效能,通过全面落实“综合柜员制”,设置“业务办理区”和“业务审批区”,集中处理审批来自各服务窗口的各类业务,实现住房公积金归、提、贷业务的“一窗办理”。同时,持续加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业务在政务平台、商业银行App和线下自助终端等渠道的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已开通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全国公积金小程序、青海政务服务网等14种线上办理渠道。
区域合作让异地办理更有深度、更加便捷。中心进一步强化黄河流域住房公积金协作和兰西城市群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建设,积极融入“黄河流域城市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联盟”,推动实现与省内各公积金中心以及省外黄河流域城市公积金中心之间的互认互贷,支持省内各市州在西宁市购房的异地贷款模式,全面推动“跨省通办”业务向纵深发展。特别在兰西一体化互认互贷方面,已累计与兰州市办理缴存职工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近140笔,贷款金额近6000万元。
从“试点试运行”到“全面标准化”
为全面优化西宁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工作,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常态化以办事职工的身份走进服务大厅,通过向专窗工作人员咨询提问、与办事群众面对面交流,现场体验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事项办理全流程,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窗口负责人带头钻研业务,利用例会组织集体学习,要求专窗工作人员主动及时掌握外地中心的网办渠道与流程,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切实做到“心中有底,手上不慌”,着力打造“跨省通办”过硬窗口。
为方便广大缴存职工就近办理,开辟“跨省通办”业务绿色通道,将各业务大厅、管理部业务网点的服务专窗由5个增加为15个,实行“专人、专窗、专单”服务,实现“跨省通办”线下专窗全覆盖,并充分发挥“全程网办”优势,建设3个“跨省通办”网上专区,推进“跨省通办”线下专窗与线上专栏齐头并进。2022年,中心线下专窗已通过“两地联办”模式共办理“跨省通办”业务160笔,较上年增长276%。(记者 师晓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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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正在进行。为进一步方便市场主体申报,5月9日起,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正式推出“掌上年报”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可通过关注“安徽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底端菜单栏“政务服务”中“掌上年报”,即可按照提示进行市场主体年报工作。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场主体,报送年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凡2021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营业执照,且未办理注销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都应当在2022年6月30日前,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或“安徽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报送年报并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报送的企业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不具备线上填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管所填写《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报送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请通过官方公布的途径报送,谨防上当受骗。
简单来说,广大市场主体只需要关注“安徽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即可在手机端快速申报年报,是不是觉得很便利?快来看看怎么操作吧!
企业年报操作手册(微信端)
第一步:关注“安徽市场监管”公众号
打开微信,搜索公众号“安徽市场监管”并关注:
第二步:进入“安徽市场监管”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后,点击右下角“政务服务”栏目,选择“掌上年报”。即可进入 “联络员登录”页面。
第三步:联络员注册或登录
1、如果首次在公示系统填报,点击 “注册”按钮,按照页面提示填写对应信息后点击保存。注册完毕会提示“注册成功”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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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完毕后,以后每次输入正确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以及联络员证件号码,系统自动带出其余信息,点击“获取验证码”,验证通过后即可快速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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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成功登录
成功登陆后,自动跳转至“年度报告管理”页面:
1、可以查看历年“已公示”或“已修改待公示”年报;
2、通过“+”新增年报填写,选择相应年度,阅读并勾选“填写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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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年报填报
系统会自动查询并填入企业的基本信息,企业仅需按步骤逐一填写空白信息并保存,全部填写完毕,进入“预览并公示”页面,通过预览无问题后,选择“提交并公示”,显示成功后系统自动跳转至“年报管理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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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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