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一男子为还赌债,找人冒充妹妹将妹妹的房屋抵押借钱被判刑,下面是江西政法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萍乡私人贷款高利贷
为还赌债冒充他人借款 犯诈骗罪获刑罚
萍乡一男子将妹妹的房屋作为抵押去借高利贷,近日,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诈骗案,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14年1月初,被告人刘某与同案人李某(已判刑)因债务缠身,为筹钱遂共谋将刘某妹妹刘某华在安源区某公寓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作为抵押,并提供刘某华的户口本、身份证,让同案人钟某(已判刑)冒充刘某华向王某借款15万元,并出具了借条。1月20日,钟某冒充担保人刘某华在借款条上签字,双方约定了2014年3月归还,由担保人刘某华的房产证做抵押。双方就房产处理事项到公证处公证后,当日王某便通过银行汇款15万元给刘某,刘某从中转款4.5万元给李某。同年3月底,王某便催刘某还款,刘某在同年10月份还了6万元后便失去联系,王某遂将刘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刘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他人身份证,未经他人同意将他人房产予以抵押,骗取他人钱财9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刘某提供他人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邀集他人参与犯罪,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基本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刘某亲属代其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最,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综上,随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安源区法院
萍乡私人借钱电话
金融借款到期不还款,冻结工资账户后急切把钱还。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
2017年12月,苏某向银行借款10000元,其妻子胡某提供担保,约定好利息及还款日期。还款之日到期后,银行对苏某多次讨要无果,便诉之法院。经法院调解,2019年8月30日之前偿还3000元,余款自2019年9月起每月20日前偿付2000元至全部还清为止。第一期苏某如约支付,但第二期却迟迟没有偿付,银行多次催收无效,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苏某、胡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告知其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苏某向执行人员反映其家庭现在比较困难,没有还款的能力,希望能宽限点时间。
在通过网络查控,反馈知道苏某某个银行账户有3600余元存款,执行法官随即对该账户进行了冻结。在两天后,苏某发现自己的工资卡的钱取不出来,知道自己银行卡可能被法院给冻结了,便找到了执行法官。在执行法官给苏某进行强制措施的普及和工资卡冻结双重威慑下,苏某表示愿意把借款支付了。苏某电话通知其妻子胡某筹钱马上来法院把钱还上,胡某急急忙忙把钱交到了法院,执行法官随即通知银行来领取标的款。
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萍乡私人贷款高利贷(萍乡私人借钱电话)":http://www.ljycsb.cn/dkzs/154403.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投放广告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