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双11贷款报告:中小商家贷款需求旺盛,下面是同花顺财经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天猫买家可以贷款吗
@每日经济新闻日前,网商银行发布了《天猫双11贷款报告》,报告显示,今年双11,中小商家贷款需求极为旺盛,仅网商银行与其合作机构,累计放款金额就将达到3000亿元,同比增长50%。
来源: 城市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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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猫介入后买家输了
如今网上购物已成为了大多数年轻人消费的主要方式,小到点外卖、买彩票,大到买车、购家电,这些交易活动都可以在网络上完成操作。但说到网购,“最负盛名”的当属一年一度的天猫“双11”购物狂欢节,其交易数量之恐怖或许只有春运购票能一较高下了。
网上消费的兴盛同样带来了很多问题,相信很多人在双11过后就开始后悔,除了买到的东西不称心之外,恐怕不少人是因为购物上当受骗而懊恼不已。当消费者发现自己遭受了损失该如何补救呢?
我们先看一个案例:去年1月28日,某地的梁先生通过天猫商城选购年货。在一家宣称是旗舰店的网络店铺内,他购买了野生松子、开心果、薄皮核桃等食品,共花费1208.85元。
梁先生在食用过程中发现,这些食品所标注的能量值与实际含量并不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他向卖家反映问题后,卖家称所销售的食品已在质监局备案,获批可以销售,但未出具批文给梁先生核实。
去年3月27日,卖家针对这次交易,申请天猫客服介入,理由是其店的包装袋都是在质监局备过案的,如对产品不满意支持退货。5天后,天猫客服在介入后告知涉案交易双方,根据维权内容,天猫目前还未收到买家梁先生的有效凭证,因此维权作完毕处理。
对于天猫商城的处理结果,梁先生并不满意。今年1月7日,他一纸诉状,将卖家、天猫商城起诉至法院。
梁先生认为,卖家销售的食品标签违反了相关标准,依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他向法院诉请,要求卖家支付10倍赔偿,并要求天猫商城承担连带责任。
今年7月18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卖家销售的食品能量值标注上的错误,属于标示不当、虚假标示的情形,违反了食品安全标准的相关规定,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情形。
卖家没有对相关问题严格审查,销售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天猫商城,其能够提供卖家的营业执照、真实公司名称、住所等有效信息,针对梁先生的维权也进行了相应的处理,因此梁先生诉请天猫商城赔偿的理由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据此,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卖家向梁先生退还货款1208.85元、支付货款10倍赔偿12088.5元。天猫商城无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可能很多人知道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可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但不少人为了省事而放弃了进一步的诉求,事实上法律规定了消费者欺诈的价款3倍赔偿、产品缺陷致人严重损害的所受损失2倍的惩罚性赔偿以及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价款10倍的赔偿或损失3倍的赔偿。
当下流行在网店购买零食和小件家电,这其中就很容易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购买零食吃坏身体的案例数不胜数,最近三星牌不定时炸弹又非常火,还有其他一些小家电因为质量瑕疵导致使用者人身、经济受到损失的新闻也常常见诸报端,其实这些问题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使受害人的损失得到一定的补偿。
而更重要的是,消费者形成维权意识是推动网购市场规范化的重要力量。网店本就与实体商店有很大区别,市场规范较为困难,所以我们也经常看到一些网店的店主虽然侵害了他人权益,却仗着虚拟世界的外衣肆无忌惮地叫嚣,买家给差评却受到卖家威胁的事情也不止一次发生。
不少人觉得双11购物已经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在物流高峰期退个货都要费好大的劲,图个省事就想着吃点亏买个教训,有的人害怕卖家会做出威胁或报复的事,就让侵权之事继续逍遥法外。
当然,规范网购市场不能仅靠消费者的监督,最关键的是平台管理者、市场监管部门等要加强对卖家的管理,提高违法成本,同时要让消费者方便快捷又无后顾之忧地进行监督维权,共同促进网购规范化。
文/姜俊
图/网络
编辑/方黄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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