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一季度小额贷款公司放款超2亿元,下面是首页新闻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青岛城阳个人贷款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 记者 高峰 通讯员 矫超
4月8日上午,城阳区一家服装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张明阳从亚联财小额贷款公司拿到10万元贷款,心里悬了多日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下了。“多亏这笔钱我们才能按时采购原料交货,否则不仅要赔偿数倍违约金,新开发的一个国外客户也肯定泡汤。”张明阳只是城阳区通过小额快速贷款服务获得“救急钱”的众多小微企业之一,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城阳区7家小额贷款公司已累计发放近400笔贷款,总额超过2亿元,平均每笔贷款50余万元。这些贷款被全部用于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
“前几天公司接了一笔订单,客户着急要货连来中国的签证都办下来了。我们资金一时周转困难,采购原料的钱不够,像我们这样的小微企业几乎不可能从银行获得贷款,没有钱就交不了货,可急死人了!”张明阳说。在城阳区金融办的帮助下,张明阳找到亚联财小额贷款公司,让他没想到的是整个贷款过程非常快,出具身份证、营业执照和出口业务合同并签订贷款合同后,不到10个小时10万元全部到账。“真是太快了!业务算是保住了,这笔钱无异于雪中送炭。”张明阳高兴地说。
城阳区金融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城阳区在2009年设立了首家小额贷款公司,2014年在全省率先开展外资小额贷款试点。与传统金融机构不同,小额贷款公司无论是在贷款额度还是在贷款方式上都比银行灵活。“我们的贷款额度从2000元至100万元不等,对个人的贷款额度是2000元至60万元,对企业的额度是10万元至100万元。与银行贷款相比,我们最大的特点是贷款速度快,对不需要考察产品和项目的贷款3天内即可放款,需要考察的5天内钱就能到账,对满足一定条件的客户当天就能放款。”亚联财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李潍泽表示。
青岛正规民间借贷公司
据网友反映:以山东淄博职业放贷人刘国强、王雪玲等人为首的高利贷团伙,2017年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注册了“青岛中投奥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又注册了“青岛万卓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等,在没有合法金融牌照的前提下,非法在青岛经营高利贷、套路贷。
早在2010年左右,该团伙就在淄博注册了山东奥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了规避风险,方便转移资金,该团伙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山东奥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中投奥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万卓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山东龙点睛应急转贷基金有限公司、山东双鸿贸易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自从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注册公司后,他们就把套路贷、高利贷的重心转移到了青岛,虽然没有合法的金融牌照,但他们无视法律,依然开始了在青岛的高利贷套路贷之旅……
短短几年,他们在青岛发展壮大,在法院就发生多达“80 多起民间借贷纠纷”;只要是放贷引起的纠纷,他们全都会把案件转到淄博周村区法院南营法庭进行诉讼,该团伙简直就是职业放贷、虚假诉讼的典型。
该团伙在青岛制造的多起借贷案件,直接导致了青岛的多名企业家的房产被他们非法占为己有,企业也都出现了经营困难,严重扰乱了青岛正常的营商环境。
为了规避法律的严格规定和监管,近几年该团伙频繁的更换公司法人、转让企业股权。但不管怎么转换,仍旧是换汤不换药,都是在他们的直系亲属(女儿刘安钰)、手下(刘哲安、孔庆贺……)等人之间进行,实际控制人都还是王学玲和刘国强。这些操作都是有迹可循,也都可以公开查到!
通过分析他们给受害人放款、收贷的过程,明显可以看出“他们”的共同“套路”:
1、先是通过他们的朋友(多为银行工作人员)或通过中介公司提前“物色”放贷对象,且都是打着他们控制的“青岛中投奥宇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四处招揽其不法业务;
2、统一使用他们自制的格式化的《借款合同》、《借据》等文本,且都有数额不同的“砍头息”;
3、签订借款合同时“出借人”、“利息”等主要事项空白,签署后的《借款合同》、《借据》文本也不给受害人,直到他们起诉之后,受害人才知道出借人根本就不是前期承揽业务的所谓“公司”,而是他们提起诉讼前与相关律师和法官商量好后特别指定的个人(基本都是公司“马仔”);
4、每份《借款合同》、《借据》上面都统一且明确约定“若发生纠纷由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裁判。
只要倒查一下他们在淄博周村“南营法庭”所涉民间借贷的所有案件,他们经营高利贷、套路贷的不法轨迹就一定可以显现!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职业放贷人的认定一般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同一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20件以上民间借贷,或者在同一中级法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3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
2、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同一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10件以上民间借贷,或者在同一中级法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15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
3、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同一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民间借贷案件5件以上且累计金额达100万元以上,或者涉及民间借贷案件3件以上且累计金额达100万元以上。
此外,职业放贷人还应该具备业务范围较广、处理大量的借贷业务、有相应的资金来源、有专门的放贷设备和场所等条件。
而刘国强、王雪玲等人为首的高利贷团伙是完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全部条件,强烈呼吁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扫黑办一定不要放过这些害群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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