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贷款过程中先要付钱的,都是诈骗!”幸亏我记住了这句话,下面是江苏网警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南通需要贷款的人
“除了这种贷款类诈骗,还有刷单、投资理财、杀猪盘等套路.......”
8月1日
男子张某想通过网络贷款
却遭遇了骗局
幸亏其联想到
铺天盖地的反诈宣传标语
及时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派出所咨询
在社区民警李昌荣的劝阻下及时醒悟
成功守住6600余元
民警在宣教室
为张某一对一上了一堂反诈教育课
帮助绷紧防诈之弦
8月1日,如皋居民张某准备在某借款软件上贷款一万元,上传了身份信息和银行卡号后,这笔借款尚未到账,便收到了自称是借款平台客服人员的消息。“客服”告知其提供的银行卡号错误,需要再提供一张本人的银行卡,张某按要求提供了第二张卡。但客服却以证明第二张银行卡的真实性为由,要求张某将本金和利息的一半即6600多元汇入新的银行卡,并将银行发送的验证码及时反馈给客服。
“贷款过程中先要付钱的,都是诈骗!”此时,张某联想到平时的反诈宣传标语,意识到有些不对劲,便立即派出所向民警求助。社区民警李昌荣一听就说出这是典型的贷款类诈骗,发送验证码,就是把钱转到骗子口袋里的最后一步。李昌荣立即查看其手机,停止了一切操作,并卸载了相关软件,同时将张某带到反诈劝阻宣教室,再次“一对一”地给张某上了一堂反诈教育课,强化防诈意识。
在反诈宣教室内,通过民警的反复宣防,张某才真正意识到,原来这就是诈骗!除了贷款类诈骗,民警还针对目前高发的刷单、理财、冒充熟人等诈骗类型进行科普,告知张某坚决不要向陌生账户转账,提高防范意识。张某在民警的反复叮嘱下,签下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告知书》,同时也认识到,贷款要去正规的银行贷款,不能轻信网络上的各类贷款软件。
警方提醒
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在生活中提高警惕,做到不听、不信、不转账。
网络贷款凡是要你先交会员费、保证金、认证金等各种费用的,全都是诈骗!切勿轻信各类电话、短信、APP和社交网站上的各种贷款广告,不明链接不要点击、陌生二维码不扫描、非官方发布的APP不下载,保护个人信息,银行卡号、验证码、密码等个人信息不轻易填写。
一旦遭遇诈骗,保存好诈骗分子的电话、聊天记录等资料,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了解虚假网络贷款骗局
虚假网络贷款诈骗是指诈骗分子以低门槛发放贷款的名义,如“无抵押”、“无担保”、“秒到账”、“不查征信”等名义,吸引受害人下载虚假贷款APP或者登录虚假网站,再以“激活费”、“保证金”、“验证费”等名义连番轰炸,收取费用,从而实施诈骗。
常见套路步骤
发来陌生短信
诱导下载APP
签订合同申请贷款
银行卡号填写错误/账户冻结/“保证金”解冻账户
……
各种理由诱导转账
如何辨别虚假网贷平台
从名称上辨别
诈骗分子通常在网上将公司名称无限夸大,常冠以某某贷款集团、某某诚信集团字样。
从贷款流程上辨别
正规贷款公司有客服及一整套工作流程,诈骗分子的操作没有那么多规范,往往选择以QQ、微信等方式与受害人联系,没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客服人员。
从操作程序上辨别
诈骗分子为了吸引受害人,常常把贷款的要求和条件压得很低,甚至不做任何要求,无需抵押或许可以理解,但是骗子有时候甚至连身份证都不需要,其他程序更是越简单越好,只要受害人提出,基本都可以满足。
从事先汇款上辨别
无论是银行贷款还是网络贷款,正常情况下都是不需要事先付款的,诈骗分子却常常以“利息保证金”、“银行流水验资”、“手续费”等各种由头要求受害人把钱转入指定的账户。
从网络公开信息上辨别
在准备贷款前,最好花几分钟时间了解一下该贷款公司、该贷款APP,并拨打官方电话,查验一下是否为合法合规的贷款平台。
关于虚假网贷的常见疑问
问
填写网络贷款申请,没有收到钱,还要求还款,需要还吗?
答
不需要,这是诈骗分子的套路,所填写的APP都是虚假链接,不需要偿还原本就不存在的“贷款”,更无须承担后果。
问
要求转账才能提现,想放弃贷款,对方说会影响征信,还要告我,怎么办?
答
这些都是诈骗分子的恐吓话术,是不会造成任何不良法律后果的。个人征信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统一管理,任何单位与个人都无权删除修改,遇到这种情况,要直接拉黑,切记不要再与诈骗分子联系。
问
对方掌握我的个人身份信息,我是不是得听对方的话,不按对方要求操作会不会有不良后果?
答
虽然个人身份信息的泄露容易成为诈骗分子的目标,但是,如听从对方操作必定会一步步陷进圈套,被骗光钱财,切记不可听从。
问
怎样才能下载到正规网络贷款APP?
答
下载网络贷款APP要在手机官方应用市场,切记不要从陌生人发来的链接或广告网页上的链接上下载。切记谨防诈骗分子制作的与正规网络贷款平台极为相似的虚假网络贷款APP。
问
会不会有人利用我的身份证去网络贷款,最终放款机构追讨到我这里来?
答
不会的。在我国,正规的贷款必须是本人亲自办理,所有贷款合约的签署必须是本人亲自签字确认。等所有手续都完成后,金融机构才会给单位或个人放款。如果只是利用身份证,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能贷的款,只会是假冒的、诈骗的、不合法合规的贷款,根本不能构成合法的借贷关系,所以无须担心。
来源:如皋警方
南通公积金电话
今天(11月17日)
南通住房公积金网发布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承办银行、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51353-2019)和《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JGJ/T474-2019)等规定,经研究,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如下:
一、符合条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除职工死亡提取、法院判决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外,一律划转至提取申请人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约定的本人银行账户。
(一)职工死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划转至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中心约定的银行账户。
(二)法院判决执行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转至债权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债权人无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开户后再划转。
(三)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职工缴存账户与贷款账户已经关联的,划转至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直接还款;职工缴存账户未与贷款账户关联的,采用先偿还贷款后办理提取的方式。
(四)偿还商业贷款、公转商贷款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采用先偿还贷款后办理提取的方式。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的,首次提取申请时间应在贷款发放之日起满12个月(含)后申请提取,之后每次提取申请时间应间隔12个月。
首次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时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之后每次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之日前12个月(含)的还款本息额。提前还清的,不超过上次申请提取至提前还清之日期间的还款本息额。
三、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取;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的,自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取。购买同一套住房,职工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四、缴存职工在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的,不予提取。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12日
新闻多看点
11月12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成套住房情况认定的意见通金管〔2020〕61号》。
意见提出,严格贷款审核,重申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向缴存职工家庭发放3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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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南通需要贷款的人(南通公积金电话)":http://www.ljycsb.cn/dkzs/145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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