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玉林市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下面是玉林新闻网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玉林公积金贷款计算
近日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
关于调整2023年度玉林市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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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玉林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玉林市实际情况,现就2023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本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2023年7月1日开始执行。
二、调整标准
(一)缴存基数
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的组成项目计算。
(二)缴存基数上下限
1.根据玉林市统计局提供的2022年玉林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平均工资为80363元,计算出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80363×3÷12≈20091元。
2.2023年度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玉林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0〕1号)的规定,确定2023年度玉林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580元(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随之调整)。
(三)月缴存额上下限
1.2023年度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最高12%。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统一为24%。
2.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2022年月平均工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2022年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一致、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致。
3.2023年度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0091×12%≈2411元,合计为4822元。
4.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据此计算出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均为1580×5%=79元,合计为158元(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下限随之调整)。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应为全部符合规定的职工办理缴存基数调整。
(二)本年度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变更。
(三)有关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单位可通过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进行办理,相关资料信息可登陆广西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zfgjj.yulin.gov.cn/)查阅、下载。
来源 |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编 | 梁琪岚校对 | 韩 冰审核 | 邹 江监制 | 陈 俐出品 | 玉林日报全媒体广西南宁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器
为进一步加大对缴存职工购房贷款的支持力度,切实帮助缴存职工解决购房资金困难,助力南宁市高质量发展集聚人才,8月16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拟对《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贷款实施细则)作出修订,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14天。通知自2022年9月起施行。
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称,本次对《贷款实施细则》的修订,进一步降低了公积金贷款申请门槛,对解决缴存职工日益增长的公积金贷款需求问题有显著作用,也为高校毕业生等来邕留邕就业人员提供了更有力的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
据悉,目前管理中心实行“先存后贷、存贷挂钩”政策,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与缴存职工个人账户余额及缴存时长挂钩,是缴存贡献与贷款权益的精准匹配体现。
缴存余额一定条件下可提可贷
无需担心因提取而影响额度计算
根据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每笔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由公积金中心按照本市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住房价值、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系数、信用状况等规定进行测算,综合评估借款申请人实际情况后,取最低值确定(向下取整为1000元的整数倍)。其中,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X缴存余额倍数X缴存时间系数X风险防控系数来进行计算,贷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可分别独立计算其贷款额度后再合并加总。
为了获取更高的贷款额度,目前不少缴存职工不得不暂时停止提取公积金,等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再提取。为更全面的满足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需求,修订后的贷款实施细则中,对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公积金缴存余额”认定标准修订如下:
一、借款申请人自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往前追溯12个月内,为购买本套公积金贷款住房而提取的公积金可合并至个人账户余额关联计算贷款额度。
二、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房的,自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往前追溯12个月内,为租房而提取的公积金可合并至个人账户余额关联计算贷款额度。
三、借款申请人办理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自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往前追溯12个月内,为偿还本套商业住房贷款而提取的公积金可合并至个人账户余额关联计算贷款额度。
相关负责人指出,目前南宁市部分缴存职工在租房、购房、偿还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方面有提取公积金的需求,但因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与其当前公积金缴存余额挂钩,如提取公积金将导致其公积金缴存余额不足以满足贷款需求,不少职工不得不暂时停止提取公积金。
为满足缴存职工租房、购房、偿还商业住房按揭贷款的公积金提取需求,同时不影响其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管理中心在“公积金缴存余额”认定标准方面做出调整,允许缴存职工在一定条件下“可提可贷,缴存职工无需担心因为提取了公积金而影响了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
缴存余额倍数调整为20倍
余额较低更容易获得更高额度
按照之前的贷款政策,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缴存余额倍数”为10倍,修订后“缴存余额倍数”调整为20倍。” 记者了解到,南宁周边不少省市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缴存余额倍数”在近期均有不同程度的调整,目前南宁市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将计算公式中“缴存余额倍数”调整为20倍,与周边省市公积金中心对比较为适中。
“缴存余额倍数”的上调,可让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较低的缴存职工更容易获得更高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以某缴存公积金2年的职工为例,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为3万元时,贷款政策修订前,其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贷款政策修订后,其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达72万元。
缴存时间系数适量上调
解决留邕人员贷款需求
相关负责人指出,公积金贷款政策鼓励缴存职工“长存多贷,多存多贷”,贷款申请人的缴存时间越长,缴存额越多,贷款额度就越高。经调研,目前南宁市部分缴存职工为高校毕业生等来邕留邕就业人员,因缴存时长较短,在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下难以获得较高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鼓励高校毕业生等来邕留邕人员就业,解决该群体的公积金贷款需求问题,提升南宁市集聚人才的政策竞争力,管理中心将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缴存时间系数”进行适量上调。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缴存时间系数”认定标准修订如下:
缴存时间系数按借款申请人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时间确定:
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介于6个月至11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
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介于12个月至35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2;
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介于36个月至59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4;
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为60个月及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5。
“缴存时间系数”的调整,可让缴存职工在更短的时间内更容易获得更高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以某刚参加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为例,缴存公积金1年后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为2万元,贷款政策修订前,其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16万元;贷款政策修订后,其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达48万元。
来源: 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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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玉林公积金贷款计算(广西南宁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器)":http://www.ljycsb.cn/dkzs/145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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