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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按揭贷款案例(骗贷后正常还款)

贷款知识 审计观察 原创

审计案例 |“假按揭”大揭秘,下面是审计观察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假按揭贷款案例

随着经济下行压力逐步加大以及汽车市场的逐渐饱和,汽车行业发展形势严峻,部分民营中小车企和大型汽贸公司出现破产和违约事件,汽车经销商普遍资金紧张,极有可能铤而走险通过假按揭骗取银行贷款以获取资金。

在开展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专项审计中,审计人员在某地市分行发现,汽车经销商通过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假按揭套取银行信贷资金,从事高利贷活动,存在重大信用风险和合规风险。

审计过程与方法

模型数据分析,发现疑点

非现场阶段审计人员利用数据信息平台运行“同一人替多人还款审计”模型,发现XX分行16户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借款人的还款资金均由同一第三人王某定期统一通过个人网银批量汇款存入,涉及贷款金额合计1280万,贷款业务16笔。审计人员通过信贷业务系统查询发现,16户借款人所购车辆均为高档汽车,每辆车平均价格为80万元左右。王某与借款人到底是什么关系,使得王某定期代为借款人还款?

外部信息验证,确定抽档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审计人员发现王某为汽车贸易A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法定代表人,进一步通过天眼查系统查询A公司,发现王某还是借款人购车的汽车经销商B(以下简称B公司)的大股东,A公司和B公司同受王某控制。审计人员初步怀疑贷款资金非借款人本人使用,非现场阶段确定抽取16户借款人信贷业务档案,进一步核实购车交易是否真实以及借款人身份。

现场核查购车交易真实性

审计人员到达现场后,第一时间调取机动车登记证,通过紫光灯扫描机动车登记证的中缝线、最后一页“重要提示”处和登记证书编号进行扫描,均未出现荧光,经向当地车管所核实,均为虚假机动车登记证。

同时,登录国税发票查询系统核查发现,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金额和开票时间均与国税系统查询结果不符,系虚假购车发票。

基于上述两点,审计人员判断借款人存在虚假购车行为。

实地走访,核实借款人身份

在核查抵押权证真伪的同时,审计人员实地走访借款人,发现其为A公司员工,对借款人阐明责任和义务,借款人表示知晓借款情况但贷款均由A公司办理,并统一由A公司王某安排还款,审计人员判断借款人与B公司签订的是虚假购车合同。王某通过其员工套取贷款行为的证据充分,16户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为假按揭贷款。

查询账户,追踪信贷资金流向

审计人员进一步核查16笔贷款资金流向,发现贷款资金支付到B公司在其他银行开立的公司账户,信贷资金流向无法继续追踪。正当一筹莫展之际,审计人员通过与行内人员闲谈意外发现,A公司在XX分行开立了公司账户,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审计人员查询了该公司账户交易信息,发现在贷款资金支付到B公司的当天,与16笔贷款资金金额相同的资金划入到A公司账户,两天后资金划入当地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在其他银行开立的公司账户。

审计人员通过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王某与多人存在民间借贷纠纷,涉及金额合计数额已达600万元。通过深入调查得知,王某在当地除了从事汽车贸易生意之外也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从事民间高利贷活动,因其经营的汽车销售业务资金链趋紧,故套取5年期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资金用于发放短期高利贷进行牟利。

行内访谈,查证违规事实

审计人员在掌握相关证据之后,与相关经办人员进行访谈,相关经办人员在证据面前承认如下违规行为:

一是经办客户经理岗、信贷主管岗知晓王某通过办理个人汽车消费假按揭贷款套取银行信贷资金进行高利贷活动,但是迫于经营压力,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认王某的行为,未按照内部制度要求核实购车行为的真实性。

二是内部监督岗位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经理岗一同前往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抵押登记,并对客户经理获取车辆抵押权证的行为进行监督,内部监督岗的履职不到位给王某套取贷款创造了可乘之机。

思考与启示

掌握风险要点是核心

从本案例来看,假按揭表现出的特征为同一人替多人还款、批量购买高档车和借款人隶属于同一单位,通过由表及里的深入分析,这些特征所体现出的假按揭贷款核心风险点均为购车交易行为是否真实,因此,审计人员在核实是否为假按揭贷款时,应围绕购车交易行为是否真实展开。

多个渠道核实是关键

大数据时代,数据深入挖掘和精准分析是开展审计工作的基础。但是,承载数据载体的信息源即内外部信息系统并未实现互联互通,信息源的条块化导致审计人员需通过多个不同的信息渠道核实购车行为交易真实性。比如,借款人在银行的交易信息情况、车辆管理所机动车登记证书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系统等,只有通过多个渠道核实相关信息才能完成整体信息“拼图”。

多种方法结合是保障

识别假按揭贷款需要多种不同方法相结合,包括掌握关键审计模型、掌握识别假权证的方法、掌握实地走访的技巧等。通过多种方法识别多个假按揭所表现出的特征,完成核实的证据链条,达到最终识别假按揭贷款的目标。(来源:中国内部审计协会)

(作者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局天津分局)

骗贷后正常还款

再不还钱,就等着被起诉坐牢吧!相信有很多信友收到过类似的催收短信或者电话威胁,或多或少都会被平台“抓捕”、“坐牢”这样的说辞吓到。在这里给大家吃一颗定心丸,网贷欠钱不还,坐牢的可能性非常小。

首先,信用卡之外的一切贷款,都是民事行为,并不牵涉到法律刑事行为。

所以就算借款人逾期不还,网贷平台也只能采取上报人行征信(比如之前上报恶意逃废债名单),或者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欠款人偿还欠款。

但是能采取这种方式追讨欠款的平台必须是拿到了金融牌照的正规平台,而一些不正规的网贷平台由于年利率并不符合法律规范,上诉的可能性比较小。

而且上诉成本比较大,除了费用之外,法院从调解、审理到判决都需要很长的时间。很多平台都不会想要承担这样的金钱和时间成本的。

另外,法院传票都是由法院邮寄送达,需要本人签收,而且除了传票之外,还会附带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案件受理通知书等,所以如果只是几千的贷款,大部分所谓的电子法院传票都是假的。

如果实在不放心,当地法院都有自己的官方网站,只要输入传票上的案号,就可以查询是否有这个案件的详细信息。

那什么时候才会坐牢呢?有以下两种情况!

1

会不会坐牢第一点就是看,借款用户是否构成“诈骗”!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上定义的借贷诈骗,是指借款人提供虚假的个人信息、虚假的担保文件与证明文件等等。

现在的网贷基本上都是无担保抵押、无使用场景的纯信用贷款,网贷平台在下款前一定会审核你的个人信息,所以只要你按照正常流程借款,一般是无法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诈骗。

但是也有例外情况,有的人虽然在借款时使用真实身份信息,但是在钱到手后通过更换手机号码、变更居住地点等方法来隐藏自己的行踪,主观骗贷动机明显,情节严重者,法院也会判定为“借贷诈骗”。

另外,坐牢是无法抵消个人债务的,出狱之后还是需要还清之前的欠款。

2

网贷会坐牢的另一种情况,就是出借人(你真正的债主)向法院起诉,你被法院判决还款。

你在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还是拒绝还款,这个时候你就可能会被判决“拒不执行判决或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是正规的P2P网贷平台,出借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借款人在平台签署的个人信息、借贷协议、交易记录、第三方支付流水单等相关资料,都可以成为出借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证据。

但对于某些不正规的网贷平台,他们担任的并不是真正“中介”的角色,你也没有具体的“债主”,这种情况下网贷平台也不会来起诉你。

提醒

只要不是骗贷,有还款意愿,只是暂时还不上那么多钱,就不用担心会坐牢!

但是个人的债务记录不会凭空消失,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为自己的信用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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