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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公积金贷款(潍坊公积金提取新规定)

高密孙先生咨询:办理公积金贷款并自动还款 还能提取公积金吗?,下面是潍坊市广播电视台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高密公积金贷款

高密的孙先生来电咨询: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用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办理公积金贷款并办理了自动还款,是不是双方都不可以提取公积金了?

高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自2018年8月20日起,有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通过办理逐月提取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取全部还清的方式直接冲减贷款本金或本息。即本人及配偶账户内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冲抵贷款本息。

潍坊公积金提取新规定

齐鲁网潍坊11月25日讯近日,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等文件要求,严厉打击违规提取(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现将对违规提取(骗提)行为的处理程序通告如下:

一、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后,又被核查确认属于违规提取(骗提)住房公积金的,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直接书面通知职工所在单位。职工未在限定的时间内退回住房公积金的,将被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一)依法追缴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二)取消该职工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三)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通过公积金网站向社会公开违规提取(骗提)人名单;

(四)将该职工信息推送至信用中国(山东潍坊)平台实施相应联合惩戒;

(五)涉及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公文、印章、制造虚假证明材料等违法行为,或骗提住房公积金金额较大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措施。

二、职工在办理提取时,被核查确认其存在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但未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将视情节,采取书面通知职工所在单位、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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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高密公积金贷款(潍坊公积金提取新规定)":http://www.ljycsb.cn/dkzs/144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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