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万贷款未还清,遭追债公司暴打致残!判赔30万,多人获刑,下面是渭南政法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捷信贷款有不还的吗
当重庆31岁的熊江(化名)向金融公司申请14000元贷款的时候,怎么也想象不到会招致一场终身残疾的祸害。讨债公司几名暴力加害者虽被判刑入狱,但法院判令的30余万元赔偿金,熊江目前只得到了3万余元。
下达催收任务 纵容打人拘禁
2013年1月,熊江准备和朋友创业开家面馆,差点启动资金,便向总部设在天津的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申请了14000元的贷款,还款期限为2016年1月,本金及利息共22000元。
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熊江只还了13000元,还差9000元。熊江拖欠不还的理由是“利息太高,贷款合同不公平”。
2016年6月,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便委托苏州市润融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润融重庆分公司)追讨这笔债务。这笔债务已由9000元涨至14000元。
苏州润融重庆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检察机关指控其实际从事的是债务催收。公司主管是宋大庆,催债员工有宋磊、刘圆、娄贺、吕睿、王新栋等40余名,每名员工每月的催收任务为3万至10万元。
宋大庆在培训员工时称:如果遇到不配合的欠款人,就死缠烂打、口头威胁,必要时就打人及拘禁,“拘禁不超过24小时就不犯法,这是打法律的擦边球”。
2016年10月18日19时许,宋大庆安排刘圆、娄贺、吕睿3人向熊江追债。这3人假借女性微信,将熊江诱骗至渝北区金童路,将其团团围住。熊江拒绝透露真实姓名,吕睿狠狠的扇了他一耳光,刘圆则用具有伸缩功能、前端为铁质的甩棍,对其猛抽。熊江拼命逃跑,翻过一处栏杆后,纵身从6米高的堡坎跳下,摔倒在地上,动弹不得。刘圆等人赶到后继续用甩棍抽打,直至甩棍被抽断,熊江昏迷。
熊江醒来后报警求助,被送到医院救治,医院诊断其腰椎骨、右股骨、右胫骨等多处骨折。
欠账9000元 被打成9级伤残
重庆市科证司法鉴定所鉴定熊江的伤情为:腰1椎粉碎性骨折、椎管内骨性占位,右踝关节功能丧失,构成9级伤残。
2017年3月,宋大庆、刘圆、娄贺、吕睿等人被重庆万州区公安局抓获。
万州区人民检察院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宋大庆、刘圆、娄贺、吕睿、罗森、王新栋等人,除非法拘禁熊江外,还以捆绑、蒙头、殴打等暴力手段,对余某、刘某、张某等3位欠款人(均已另案处理)追讨债务。
诉讼过程中,熊江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宋大庆、刘圆、娄贺、吕睿赔偿他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后续医疗费等共计250502.74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刘圆、娄贺、吕睿等人的供述互相印证,被告人宋大庆在管理债务催收过程中,告知员工对欠款人可采取威胁和殴打的方式,若以上方法不奏效,还可以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办法。
法院认为,被告人一伙为达到催收贷款的目的,主观上具有殴打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故意,客观上对欲摆脱其控制的被害人熊江、余某、刘某等实施了殴打行为,其行为应认定为非法拘禁。
在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万州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9日,一审判处被告人宋大庆、刘圆、吕睿、娄贺赔偿熊江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后续医疗费等共计207015.88元。这4名被告人没有上诉,均已伏法,却无力支付这笔赔偿金。
在刑事诉讼部分,被告人宋大庆、刘圆、娄贺、吕睿均构成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1年10个月、1年8个月、1年8个月。
求偿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相关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案中,受害人不能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经济损失。熊江便于2018年5月31日,向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苏州润融公司及重庆分公司、捷信消费金融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这3家被告单位赔偿其医疗费、后续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抚慰金等共计454537.88元。
熊江诉称,被告苏州润融公司及重庆分公司纠集社会无业人员,教唆、纵容员工使用暴力手段催收债务。被告捷信金融公司明知被告苏州润融公司无合法催债手续,仍假借苏州润融公司之手向他非法催债,导致他被打成9级伤残。
被告苏州润融公司重庆分公司辩称,公司未安排刘圆、娄贺、吕睿向原告暴力催收,与熊江的人身损害无因果关系。另外,熊江遭受的人身损失已在另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得以支持,熊江不应另行提起诉讼。
被告捷信金融公司辩称,该公司未侵犯原告任何民事权利,不是侵权人,要求该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无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被告苏州润融公司未到庭应诉,也未提交书面答辩状。
法院审理认为,苏州润融重庆分公司应对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承担侵权责任。因被告苏州润融重庆分公司系被告苏州润融公司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被告苏州润融公司承担。而被告捷信金融公司委托追债的行为与原告熊江的受伤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在本案中不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万州区人民法院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已对熊江被殴打受伤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予以主张,因此对该部分赔偿不再支持。根据侵权责任法的填平原则,熊江的伤构成九级伤残,其主张的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系此次受伤产生的损失,法院予以支持。
遇到暴力催债 寻求法律帮助
2018年10月25日,渝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苏州润融公司赔偿原告熊江残疾赔偿金11844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合计123440元。
原、被告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重庆一中院近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6月2日,原告熊江的代理人、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青梅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熊江被暴力追债受伤,医疗费及诉讼费已花掉17万多元,涉及的刑事及民事案件虽已结案,但4名暴力加害人没有支付一分钱的赔偿金,而被告单位苏州润融公司目前也只支付了3万余元赔偿金。
“赔偿金拿不到,而身体的伤残又将陪伴终生”,张青梅律师提醒说,有资金需求的借款人一定要擦亮眼睛,选择合法正规的贷款途径,能够从银行获取贷款的,就不要选择小规模的贷款公司。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一定要看清合同条款,识别合同陷阱,特别留意“保证金”“贷款服务费”“设备安装费”“分期手续费”等费用的约定,避免遭遇“砍头息”。
借款人一旦遭遇暴力催债,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报案,收集相关证据,寻求法律帮助。当然,借款人一定要有契约意识,按期归还贷款,避免被债务公司追讨及留下信用不良记录。
张青梅律师同时督促小贷公司要合规合法经营,如果遇到借钱不还的情况,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而不要将未收回的贷款打包给不合法的催债公司进行非法催收。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刘文新
捷信金融贷款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在3·15前夕,一份高息贷款纠纷将沉寂已久的捷信消费金融(下称“捷信消金”)再带回大众视野,在这份借款纠纷中,消费者竟然背负了高达40%的利息,而且不允许提起还款。
今年2月24日,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则关于消费贷高息纠纷的判决文书显示,2018年1月6日,时年21岁的被告尚某妍从捷信消金借款43000元,分54期偿还,合同约定月息为2%。
但实际上,除2%的月利率外,捷信消金需要收取各种服务费,包括月客户服务费率0.143%,月贷款管理费率0.808%,每月客户保障服务包手续费77.83元以及灵活还款服务包费15元,最终尚某妍每月要还款1710.61元,这笔贷款的实际年利率近40%。
贷款发放后,尚某妍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及服务费25个月,到2020年2月份,尚某妍已经还款4万多元,她觉得利息太高,要求提前还款,却被捷信消金拒绝。于是,尚某妍干脆不再还款,截至贷款到期,尚某妍剩余贷款本金28279.28元及利息未能按约定期限偿还。
捷信消金则向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尚某妍偿还贷款本金28279.28元,并判令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计算利息直至还完。
最终法院判定,尚某妍偿还捷信消金贷款本金及利息,以28279.28元为基数自2020年5月21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2020年8月20日按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即年利率15.4%)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还不完的贷款
尚某妍的遭遇并非个例,在黑猫投诉平台上,以捷信消费金融搜索结果有高达72755条投诉,内容几乎都与高利贷和暴力催收相关。
比如今年2月23日,有消费者投诉称,其母亲在捷信平台贷款6万元,本息一起还了6万7千多了,还差3万多没还。
还有一位消费者投诉称,其本人于2019年3月20日借款本金30000元,截止到现在还了26580.75,目前还剩余25812.01元,逾期催收频繁骚扰其家里人,要求一次性把欠款结清,目前欠款本金是3419.25,但是账单却显示剩余未还款金额25812.01元。
由于利息太高,其中有不少消费者选择像尚某妍一样直接选择不还,而有的消费者则是已经无力还款。比如3月15日,有一位消费者投诉称,其在2019年5月5日通过捷信业务人员推销一笔贷,总共贷了本金75000还了46期接近11万多了,结果还有37000元。该消费者表示,业务人员在推销贷款时,并没有介绍贷款合同有灵活保障包每月120元,客户服务费2274元还有各种其他费用,自己咬牙在还款,但实在无能为力了。
显然,捷信消费金融的利息费用水平已经远远高出法定水平。中国裁判文书网早前披露的一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显示,捷信消费金融将雷某梅诉至法院,结果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原告捷信消金可能涉嫌犯罪,驳回其诉讼请求,且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法院认为,捷信消金在消费贷款业务中约定收取的综合息费利率过高,有违国家降低融资成本的政策导向。同时,捷信消费金融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签订地与实际签订地不符,通过该种方式制造管辖连接点,亦应予以规范。
消金老大哥大败退
2010年1月,消费金融在国内的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捷信消费金融成为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首批四家试点消费金融公司之一,也是中国首家外商独资的消费金融公司。
得以于持牌优势,捷信消费金融迅速做大,2017年净利润突破10亿元,公司员工规模逼近10万人,2019年底总资产达到1045亿元,成为消费金融业内首家资产规模破千亿元的公司。
然而捷信消费金融却将一副好牌硬生生打烂,欺诈消费者,乱收费,发放高息,捆绑销售乱象层出不穷,消费者投诉满天飞,捷信消金的口碑逐渐跌入谷底。
一位捷信消费金融前员工曾向媒体透露,捷信消费金融招聘的大量海外高学历金融精英,他们以高高在上的姿态俯视用户,一线推广销售的真实获客情况很难到达管理层。大量的客户投诉问题并没有引起管理层的重视,反而是一味追求业绩扩张。
他说道,“不是没有人提出过要进行业务自查,对销售端业务进行整改,但这样的声音最后也渐渐淹没在团队人员的流动中。再往后,公司口碑下滑,坏账逐渐显现,走到今天这一步也是必然的。”
2019年,国内消费金融牌照迎来“开闸”,随着小米、平安、蚂蚁等相继入场,已毫无口碑可言的捷信消费金融迅速走下崩溃。
截至2020年末,捷信消费金融的总资产缩水至652.07亿元,较上年末下降37.6%;净利润从2019年的11.4亿元大幅下滑至1.36亿元,同比下滑近九成。当年新增贷款发放量约为284.99亿元,贷款余额为576.32亿元,较2019年末下降37.3%。
此后捷信消费金融隔三差无就发起一轮裁员,由此引发的仲裁、诉讼等更是不计其数。2022年9月,人民日报还曝光了捷信消费金融非法裁员事件。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捷信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向天津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情况报告表”,该报告表载明企业用工建立劳动关系2990人,拟裁减272人,理由是“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但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认为,经营方针的调整,属于用人单位的一般性管理行为,属于企业的内部调整,难以定性为“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因此判定捷信消费金融违法解雇公司员工,应依法向员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但经此事件后,捷信消费金融的裁员还在继续。据北京商报报道,捷信消费金融的“2024计划”将“仅保留客服和催收等团体,规模缩减至200人左右。不再发放贷款,公司最后一笔贷款还款日期是在2024年,至此清退全部业务。”
北京商报在报道中还指出,捷信消费金融旗下自营贷款产品疑似停摆,多个自营贷款要么无法开启业务,要么直接引流至第三方平台的贷款产品。
2022年4月,捷信消费金融已确认转让牌照,不过由于牌照标价高达40亿元,与买家预期相去甚远,所以至今未能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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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捷信贷款有不还的吗(捷信金融贷款不还会有什么后果)":http://www.ljycsb.cn/dkzs/1433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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