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洪“邦交”不保!张友骅:洪决定在蔡英文过境前后,打脸台湾,下面是张友骅台湾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台湾人汽车贷款
文|张友骅
蔡英文在3月29日要去美国过境,3月30日就到了美国的纽约。她在纽约演讲的时候,极有可能会接到所谓的台湾跟洪都拉斯“断绝邦交”消息。
台湾应该已经知道这件事的整个的过程,美国拜登总统派特使陶德去洪都拉斯斡旋,但是洪都拉斯并不领情,到了最后美国被迫尊重洪都拉斯的决定。
洪都拉斯向来有“香蕉共和国”之称,它跟台湾的“邦交”一直非常要好,存在也有80多年历史,事实上这80多年以来台湾长期资助洪都拉斯。台湾跟洪都拉斯的所谓“邦交”在卡斯特罗女士当选总统以后曾经发生变化,而后为了6亿美金的偿还债务的问题,双方发生了歧见,这个过程当中美国出手。
吴钊燮说其他的国家也在帮台湾稳定“邦交”,所以洪都拉斯算是一枚棋子,如果台湾能够稳住的话,未来应该没有问题,但是他稳不住。对中南美洲的邦夷来讲,他形成了重大冲击,尤其加上加勒比海的几个国家。如果洪都拉斯像“骨牌理论”第一张都倒下的话,未来加勒比海的局势更加不乐观。
我下午接到了一通朋友的电话,是跟洪都拉斯有关的。他因为军方奖学金而来台湾就学于陆军官校,而后回到了洪都拉斯,从洪都拉斯到台湾的政在学校参加了远朋班。所谓的远朋班,是台湾专为中南美洲开设的军事训练班。
他曾经在台湾远朋班受训,担任过台湾的武官,回到了洪都拉斯逐步升迁,已经升迁到了陆军总司令参谋总长,而后又在洪都拉斯的国防部任职,现在虽然已经退休,但是他告诉我的朋友,第一个美国无功而返,第二个“断交”成为事实,只不过在时间上极有可能当蔡英文过境美国那一天就会宣布“断交”,第三个,他是直截了当告诉我,这次决定层级之高非洪都拉斯的军方所能够左右。
因为台湾跟洪都拉斯的军方长期以来都签有合约,这个合约就是由台湾提供军方奖学金,供洪都拉斯的军事院校的学生到台湾接受受训,而且一毛钱都不要花。还有就是洪都拉斯有200多个人在台湾各个大学读书,都是透过这些奖学金,我们提供很丰厚的奖学金请他们到台湾来学习。
这3个因素加了起来,就在蔡英文出访前后,台湾跟洪都拉斯的“邦交”将“断交”,打脸台湾。
事实上台湾跟洪都拉斯之间的关系,在2021年就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个变化就跟台湾长期以来的贷款政策,就是我们讲的叫做军援也好、叫做凯子也好,都有息息相关的地方。
所以这位侨领跟我讲,蔡英文她应该已经知道洪都拉斯“邦交”生变,所以危地马拉建议台湾要召开所谓的“中美洲友台峰会”,但是开不成的原因是在这个地方。
除了洪都拉斯之外,那大家比较关心的是巴拉圭,巴拉圭要等4月看谁当选总统以后才能够确定。至于加勒比海,他说现在最大的危机就是加勒比海这个四个国家,尤其是海地是需要注意的。
所以这位侨领他直截了当跟我讲,“台洪邦交”他们建议,干脆洪都拉斯在蔡英文出访前就宣布“断交”,但是洪都拉斯选择却是说等她出访过境纽约,那个时候会宣布“断交”。
他跟我打的这通电话是3月21日下午,我下节目以后接到了这通电话,我感到非常震惊,他说已经成为定局的事情,可以不必评论,况且洪都拉斯一旦跟台湾“断交”之后,马上面对的就是一大堆的债务问题。这个时候台湾是应该已经不会再提供所谓的贷款给洪都拉斯,这次会断得非常难看。
她主要的关键,就是想打脸台湾。因为毕竟30亿美金的贷款是台湾承受不起的,未来台湾跟洪都拉斯之间的债务纠纷,要怎么解决,或者是透过什么方式解决,他说现在不得而知,但是他说,这位曾经担任过在台湾陆军官校,然后又曾经担任军方高层的已经确定了。
他就请这位侨领马上跟我联络,把这则讯息传达出去,就是说因为钱的问题洪都拉斯跟台湾翻脸。台湾不同意的情况之下,他会用选择一个最难堪的方式打脸蔡英文,也打脸台湾。
版权声明:本文系作者原创文章,图片资料来源于网络,本文文字内容未经授权严禁非法转载,如需转载或引用必须征得作者同意并注明来源。
台湾人如何在大陆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1月29日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
《通知》强调,境内银行发放的境外贷款,原则上应用于境外企业经营范围内的相关支出,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和偿还内保外贷项下境外债务,不得用于虚构贸易背景交易或其他形式的投机套利性交易,不得通过向境内融出资金、股权投资等方式将资金调回境内使用。
对27家银行境外贷款业务
实行统一管理
现行人民币境外贷款政策出台时间较早且限于“走出去”项目,外币境外贷款政策仅有原则规定,难以满足当前及未来业务发展和监管需要。
人民银行、外汇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为更好发挥跨境金融业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思路,人民银行会同外汇局起草了《通知》,旨在支持和统一规范境内银行开展境外贷款业务,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同时以风险防范为导向将银行境外贷款业务跨境资金流动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
《通知》提出,人民银行、外汇局对27家银行境外贷款业务实行统一管理,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外汇局各分支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27家银行以外的银行境外贷款业务进行管理。开展境外贷款业务的银行应于每年6月30日之前向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机构报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本数据、上年度境外贷款业务开展情况和本年度计划。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具体看,《通知》明确,境外贷款业务是指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境内银行在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本外币贷款,或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本外币贷款的行为。同时,境外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合法注册成立的非金融企业。
《通知》表示,境内银行应按照审慎经营原则,综合考虑资产负债情况和币种结构等各方面因素,统筹境内、境外业务发展,在境外贷款余额上限内按规定自主开展境外贷款业务,鼓励对有实际需求的境外企业优先采用人民币贷款。
在境内银行境外贷款余额方面,《通知》强调,境内银行境外贷款余额(指已提用未偿余额)不得超过上限。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境内银行发放的境外贷款
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在风险防控方面,《通知》明确银行展业要求,做好风险防范。境内银行开展境外贷款业务的,应充分了解国际化经营规则和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内控制度,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后实施。
比如,《通知》指出,境内银行开展境外贷款业务的,应充分了解国际化经营规则和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内控制度,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机构备案后实施。提交的备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流程管理、专业人员配备、风险控制制度等;与境外银行合作开展境外贷款业务的,还应建立信贷责任、管理和风险分担机制。
尤其是,《通知》强调,境内银行发放的境外贷款,原则上应用于境外企业经营范围内的相关支出,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和偿还内保外贷项下境外债务,不得用于虚构贸易背景交易或其他形式的投机套利性交易,不得通过向境内融出资金、股权投资等方式将资金调回境内使用。如境外贷款用于境外投资,应符合国内相关主管部门有关境外投资的规定。
境内银行应加强对境外贷款业务债务人主体资格、资金用途、预计的还款资金来源及相关交易背景的真实合规性审核,对是否符合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尽职调查,严格审查境外企业资信,并监督境外企业按照其申明的用途使用贷款资金。境内银行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本外币贷款的,原则上应要求境外银行等直接债权人参照本条规定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也设置了过渡期。上述负责人强调,将按照《通知》规定,引导境内银行稳妥有序开展境外贷款业务,提升跨境业务风险防范水平,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通知》正式实施之日起有3个月过渡期,境内银行应在过渡期内完成备案工作,按《通知》要求开展境外贷款业务。
编辑:曹帅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台湾人汽车贷款(台湾人如何在大陆贷款)":http://www.ljycsb.cn/dkzs/142483.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投放广告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