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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型商品住房 贷款(北京自住型商品房还有吗)

贷款知识 新湖南 投稿

重磅!长沙商转公贷款,拥有唯一一套自住住房的家庭才可申请,下面是新湖南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自住型商品住房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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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28日讯(全媒体记者 卜岚 实习生 周绮竼 通讯员 赵洁)今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商转公业务政策和办理流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商转公贷款业务申请范围为支持拥有唯一一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该《通知》自2023年7月10日起施行。

据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商转公贷款业务调整,目的在于全力支持缴存职工家庭刚需,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聚焦刚需购房群体精准发挥作用。

同时,《通知》强调,商转公贷款业务申请办理实施网上预约制。缴存职工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注册并登录后进行实名制预约。

职工所购住房在湘江新区、芙蓉、天心、开福、雨花区行政区域的(以下简称内五区),可选择内五区任一管理部预约办理,内五区实现通办;职工所购住房在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行政区域的,按住房所在行政区域管理部预约办理。值得注意的是,按照《通知》有关要求,7月7日可开始预约办理。

此外,为保障缴存人住房消费刚性需求,确保资金安全运行,《通知》明确商转公贷款业务根据个贷率实行动态管理。当月个贷率达到85%或90%阈值时,建立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启动与暂缓机制。即当个贷率在85%以下,根据预约情况正常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当个贷率介于85%(含)和90%之间时,综合考虑中心业务受理和资金运行状况,对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进行适度限流;当个贷率高于90%(含)时,暂缓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及受理。商转公业务暂缓后,个贷率下降至85%(含)以下并持续6个月,可启动商转公贷款业务。

据悉,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铁路分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向社会披露个贷率情况。7月10日前申请商转公业务,资料已经进窗的,按照老政策执行。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还有吗


1.什么是自住型商品住房?

自住型商品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按照限定销售对象、限定销售价格的原则,满足居民自住性、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商品住房。其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最大套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销售均价原则上按照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住房价格低30%左右的水平确定。

2.哪些人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

按照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优先购买:

①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

②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3.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是否可以购买多套自住型商品住房?

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在选择自住型商品住房时可根据自身家庭住房需求,向一个或几个自住房项目同时提出购房申请,并参加项目的摇号、选房程序,如一个家庭同时摇中多个自住房项目,可以选其中一个项目,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办理一套自住房的网签手续。

4.如果放弃选房,或选房后放弃购买,是否影响申购其他项目?

不影响。

5.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流程?

Ø项目公示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应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和销售现场公示房屋套数、户型、价格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15天。

Ø网上申购

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登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查看和了解了自住型商品住房公示的信息后,可在项目公示期内,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购房申请,并按照《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的,应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Ø现场确认

首次申请购买自住房的家庭应根据住建委和开发商的相关规定进行现场确认。

Ø联网审核

经开发商初审符合条件的购房家庭,在本市自住型商品房资格审核系统中填报提交资格审核申请。市住建委公安、民政、社保、地税等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对购房家庭的房产、身份、户籍、婚姻、缴纳社保及个税情况进行审核。对申请购房家庭的资格审核,按照本市住房限购相关规定执行。

购房家庭可登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复核。

Ø公开摇号

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家庭,方可参加摇号,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公开摇号,确定购房家庭的选房顺序。摇号使用全市统一的摇号软件,并对优先购买家庭和其他符合条件的购买家庭分别进行摇号,以保证选房顺序产生的公平、公正性。摇号结果在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和项目销售现场公示3天。

Ø选房签约

按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进行选房签约,购房家庭可以直接在销售现场和市住建委官网看到选房公告。在选房之日5个工作日以前,开发商就会明确选房时间、地点、批次安排等。选房后开发商会与购房家庭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家庭的成员今后不得再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属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轮候家庭的,自动放弃轮候资格。

6.自住型商品住房后期如何转让,转让后可否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

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产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

购房人取得房产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购房人将自住型商品住房转让后,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

7.骗购自住型商品住房的会受到什么处罚?

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自住型商品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且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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