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淮北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下面是淮北发布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淮北住房公积金贷款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根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和《安徽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同意,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适当调整,现将政策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职工家庭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6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提高到50万元。并且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双方或单方月缴存额相对应档次的最高贷款额度,同时可贷额度不与缴存余额挂钩。
1、双方合计月缴存额在12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月缴存额在1200元以上至25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月缴存额在2500元以上,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单方月缴存额在10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月缴存额在1000元以上至20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月缴存额在2000元以上,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二、降低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首付款比例。首次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30%,二次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40%。
三、调整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与首次贷款的时间间隔。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次月即可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
四、本通知自2023年2月1日起开始执行,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中与本通知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17日
来源: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淮北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
委托按月划转公积金
申请条件是什么?
需要哪些文件?
1. 申请条件:
委托人(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自愿申请按月划转,且委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无停、缓缴情况。委托人均在市中心(包含濉溪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必须双方同时申请委托,不得单方分别申请。申请委托划转还贷之前,委托人必须是通过还贷储蓄账户已自行还贷一个月,且无逾期情况,即可在当月月底前来办理划扣业务。
特别提醒:
(1) 委托人以还贷名义提取公积金额度超过实际还款额,不可以办理此业务。
(2) 住房公积金不在本中心缴存的,不可以办理此业务。
(3) 此业务当月受理,次月下旬划款生效(节假日顺延),生效前需自行还清当月贷款。
2. 所需要件:
(1)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明(原件);
(2) 关系证明(原件);
(3) 近期一个月还贷记录(还款流水记录,只有中行需要提供);
(4) 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现场填写)。
3. 其他事项 :
(1) 市中心地址:淮北市相山区南黎路127号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 ;
联系电话:0561-12329
0561-3880756
(2) 县管理部地址:濉溪县闸河路幸福家园小区北门;
联系电话:0561-6886059
问:办理按月划扣业务后,是否可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
答:不可以。
问:提取类业务本人不来厅是否可以配偶(他人)代办?
答:可以。
问:本人来大厅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中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答:身份证原件;本人银行卡。
问:本人办理的提取成功后,钱是否可以打到配偶的银行卡上?
答:不可以。
问:外地的公积金贷款是否可在淮北中心办理委托按月划扣?
答:不可以。
问:夫妻双方同时办理公积金贷款后,在办理委托按月划扣时,夫妻是否需要同时到场?
答:需要同时到场。
问:公积金贷款委托按月划扣是否可以由他人代办?
答:不可以。
问:还贷提取中,夫妻提取的标准上限是多少?
答:当年应还总额。
问:在外中心的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在淮北中心办理还贷提取业务?
答:不可以。
问: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是否可以申请办理提取业务?
答:可以。
问:自由职业者缴存的,对于提取只要符合条件即可申请,没有特殊的限制条件对么?
答:是的,符合提取条件即可申请,没有特殊的限制条件。
问:为他人贷款做了担保人后想办理提取业务是否受影响?
答:为他人贷款做担保人办理提取业务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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