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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贷款公司(玉林小额贷款公司)

贷款知识 玉林晚报 投稿

玉林这些公司,取消资格!,下面是玉林晚报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广西玉林贷款公司

近日,

玉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公示,

取消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资格。

注意看好了~

关于取消经营资格的“失联”小额贷款公司名单

序号

地市

公司名称

机构编码

经营许可证编号

1

玉林市

北流市桂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XD0159

桂I20000010

2

玉林市

北流精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XD0223

桂I20000014

3

玉林市

北流市金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XD0380

桂I20000036

4

玉林市

容县汇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XD0079

桂I20000001

5

玉林市

容县诚益小额贷款公司

XD0375

桂I20000035

6

玉林市

玉林市众益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XD0080

桂I20000002

7

玉林市

玉林市桂资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XD0251

桂I20000015

8

玉林市

玉林市汇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XD0335

桂I20000031

依据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上述8家小额贷款公司自5月10日起不得继续从事或者变相从事小额贷款经营业务并依法依规完成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使用“小额贷款”“小贷”“贷”字样。变更后,公司依法继续承担相应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

来源 | 玉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编辑 | 杨 秋 实习生 覃琬容

责编 | 张宗海

校对 | 唐凯林

审核 | 覃春荣

监制 | 邹焕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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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小额贷款公司

负债近千万仍贷款开公司 不服被判诈骗罪提出上诉

一男子涉嫌伙同他人骗贷二审开庭,法院表示将择日宣判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彭宁莉 通讯员 孙晓梅

在负债近千万、公司持续亏损的情况下,南宁市的张某仍企图利用贷款开新公司以“更好地寻找经营方向”。为了借到钱,已无东西可抵押的张某采取了找人假冒担保公司授权代理人的“非正当手段”,来骗取小贷公司的贷款160万元。张某因此被一审判处犯贷款诈骗罪,获刑11年。7月18日,此案在南宁市中院二审开庭审理。

骗贷160万元

一审法院查明,2012年10月24日,张某在已向南宁市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240万元未偿还的情况下,为获得该公司更多的贷款,事先找到朋友王某、张某武两人,让王某冒充南宁某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张某武则冒充南宁市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帮他作担保。张某还找人伪造了这两家公司的公章,制作两公司相应的《授权书》及同意担保的《股东会决议》,并准备了自己以前与这两家公司在银行办理联保业务时获取的公司基本材料。

签订借款合同当天,张某、王某和张某武三人到南宁市某小贷公司,张某以两家担保公司的法人代表工作繁忙无法到场为由,让假冒交通设施公司和石油化工公司授权代理人的王某、张某武,在《保证合同》上作为担保方签字摁手印,并盖上了伪造的公司公章,骗取该小贷公司贷款160万元。

事后,张某又分别于2013年1月、4月故伎重演,与该小贷公司签订了两份《贷款展期协议书》。贷款到期后,小贷公司员工发现已无法电话联系到张某,到张某经营的某商贸公司及其户籍地也均不见张某本人。这时,小贷公司向两家所谓的“担保公司”联系才发现,两家公司并未为张某担保该笔贷款。小贷公司自知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张某在借款160万元后,曾先后7次向该小贷公司还款31.2万元。

一审获刑11年

一审法院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南宁某小贷公司贷款128.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而被骗的小贷公司虽然在审核工作上有疏漏,但并不影响认定张某采用欺骗手段骗取贷款的事实。

其次,张某所经营的公司从2012年3月时起,已拖欠商铺租金288万余元。张某也供述称因公司债务过多无法归还,故变更了联系方式以逃避催收。其向小贷公司贷款的160万元是用于公司在玉林市开分店,但店铺装修未完成,也一直未营业。

由此可见,张某在原公司规模已经营亏损之下仍计划通过开新店维持运营,将160万元用于店铺装修而非有增值期待的经营性活动,对能否偿还小贷公司的贷款持放任态度,系明知自己还款能力已严重缺乏仍骗取贷款。因此,对于张某自称归还不了贷款完全是因经营不善、投资失败等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辩解,法院不予采信。

一审法院判决张某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王某和张某武犯骗取贷款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各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责令3人共同退赔小贷公司人民币128.8万元。

二审择日宣判

因不服一审判决,张某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二审庭审现场,张某坚持的观点是“不认同亏损就不能贷款,贷款了就构成违法犯罪,我借钱是为了更好地寻找经营方向”。

张某称,自己支付了利息近百万元,也还了本金,从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案发后还两次与小贷公司协调还款,达成还款协议,最终无法还款是因资金链断裂;其次,他认为当时小贷公司也到他的公司考核过,公司经营不下去是不能预见的,所以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判他的罪,“虽然为了获取贷款,我也采取了一些非正当手段,但也不应该判定我犯骗取贷款罪。”张某说。

事实上,在张某贷款之前,他的公司已经严重亏损,且其本人也已负债累累。庭上,张某向审判长承认:“除了跟小贷公司借的这两笔贷款,还有民事借款,也有私人的借款,有七八百万元。”在这样的情况下,张某仍坚持贷款去玉林开分公司。对于“贷款160万元之后打算如何偿还债务”这个问题,张某的回答是“打算发展分公司从利润支付利息,之后抵押偿还贷款”。

庭审结束,法官表示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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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广西玉林贷款公司(玉林小额贷款公司)":http://www.ljycsb.cn/dkzs/139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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