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商转公”长春新增6个业务办理网点,下面是吉视第一报道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长春公积金贷款在哪
关于增加“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办理网点的通知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贯彻落实省、市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需求的实际情况,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贷款经办中心办理相关业务的基础上,增加六个长春市区内的“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办理网点,于2022年10月22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每周六,同步开展“商转公”贷款预约受理业务。“商转公”贷款业务实行线上预约办理模式,预约成功后,请职工按照预约时间到指定网点办理业务。 注:新增的六个“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办理网点,仅在每周六受理预约的“商转公”贷款业务,未预约的不予受理。
长春市区内可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网点
网点名称
地址
贷款经办中心
南关区芳草街1177号
绿园分中心
绿园区和平大街3418号
南关分中心
南关区亚泰大街2423号
经开分中心
经开区世纪大街和营口北路交汇处
朝阳分中心
朝阳区同志街698号(一楼)
铁路分中心
朝阳区同志街698号(二楼)
高新分中心
南关区芳草街1177号
预约时间:预约周六“商转公”贷款业务的职工,请于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每周五08:00:00-23:59:00申请预约。预约途径:“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或“长春公积金”手机APP,职工可以任选一个途径进行预约。
预约入口:
1.网上办事大厅:https://wangting.zfgjj.changchun.gov.cn/ccwsyyt/
2.“长春公积金”手机APP下载二维码: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20日
_来源: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版权归原创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热线电话:0431-88501234
长春1万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
4月30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助企惠民政策的通知》。
此次政策调整,涉及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中的多项内容,可以说,无论是对房地产企业、还是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来说,都是应对疫情冲击的“及时雨”。
下面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巨大利好!
1、首次申请
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首付20%起
阶段性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二次申请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30%起
第2次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期限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
2、异地公积金可以作为主贷人贷款
在省内其他市(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在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户籍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的,可向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3、公积金缴存6个月即可使用
缩短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4、组合贷业务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继续按《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试点)的通知》(长住金管字〔2021〕7号 )文件精神,将“公积金 商贷”和家庭组合贷款业务办理时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5、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即可申请二次,不用等2年
借款人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即可申请第2次贷款。
6、二次申请,利率不上浮
阶段性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对于第2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期限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陈志文/文
截图来源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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