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常见的融资方式——信用担保贷款,下面是烟台金融服务中心官方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
在全国31个省、市中,已有100多个城市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这些机构大多实行会员制管理的形式,属于公共服务性、行业自律性、非盈利性组织。担保基金的来源,一般是由当地政府财政拨款、会员自愿交纳的会员基金、社会募集的资金、商业银行的资金等几部分组成。当企业提供不出银行所能接受的担保措施时,如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信用保证人等,担保公司却可以解决这些难题。因为与银行相比而言,担保公司对抵押品的要求更为灵活。当然,担保公司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往往会要求企业提供反担保措施,有时担保公司还会派员到企业监控资金流动情况。
2022年4月21日,烟台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烟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合作洽谈会在担保集团会议室举行。金服股份总经理王可泉,总经理助理于辛,风控总监张巧媛,烟台融资担保集团副总经理杨国斌,再担保业务部副部长赵玉平,融资担保业务部高级业务经理曹兴东参加了洽谈会。双方就服务企业的担保增信、创业担保贷利用烟台金服运营的产融合作发展平台实现线上咨询,提高便利性以及市场推广模式进行了探讨。
杨总介绍了烟台融资担保集团组建以来担保集团职能的转变及与银行合作风险分担的机制,他指出,担保集团将主要发挥服务中小微企业,增强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的作用,考核机制将向承担社会责任的方向转变。
王总介绍了烟台金服平台发展情况及运营模式,就市场上中小企业如何对接担保集团进行探讨。
他说,通过政府担保公司,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能力,这是政府作用和市场作用的有机结合。
烟台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被评为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平台现拥有粉丝6万人,企业会员4000余户,交易量10亿/年。在线金融产品60多个,涵盖多层次债务融资方式(银行信贷+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小额信贷+票据融资),及股权融资机构和金融专家顾问,形成了全金融业态牌照的服务链条。
小额快速融资
近日,新三板系列政策正在征求意见,而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等再融资制度也在征求意见,部分板块建立或拟建立小额快速再融资制度。
笔者认为,小额快速再融资制度应在A股市场推广普及。
新三板拟实行小额融资自办发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第47条规定,股票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定向发行股票,连续12个月内发行的股份未超过公司总股本10%且融资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面向公司内部人或已经确定对象发行的,无需提供证券公司出具的推荐文件以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新三板《定向发行规则》(征求意见稿)对此进一步明确,其持续督导券商仍应当协助公司披露发行相关公告,并对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存管与使用的规范性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发行人对发行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资料图 图据视觉中国
自办发行是否需证监会核准?《证券法》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属于公开发行,需要核准;而新三板《定向发行规则》也规定,发行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经全国股转公司自律审查通过后,报证监会核准。也就是说,挂牌公司若自办发行导致股东超过200人的,还是需要核准的,当然若未超过200人应该不需要核准。
因此,在笔者看来,新三板自办发行政策,或许对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的挂牌公司更为有利,因为自办发行之后股东人数也可能仍在200人以下,由此自办发行既无需证监会核准、还可豁免聘请主办券商和律师出具书面意见,流程极为简便。
新三板挂牌企业2000万元以下的再融资,若再聘请中介机构,最后到企业手里就剩不下几个子,自办发行制度的一大优点,显然就是节省一大笔中介费用。
创业板也有小额快速再融资机制,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额不超过五千万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证监会适用简易程序,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决定。而若发行对象为原前十名股东、董监高或员工、控股股东、实控人、战略投资者等,上市公司可自行销售。上述两种情形均无需保荐人保荐。
科创板也拟建立小额快速再融资制度。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同时符合“融资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等情形的,适用简易审核程序,上交所一个工作日内受理,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核,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发行上市的审核意见或终止发行上市审核的决定。另外科创板还拟建立快速融资授权制度,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非公开发行融资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这其实也是港股的经验。
综合来看,目前就只剩下主板、中小板没有小额快速再融资制度,当然由于主板上市公司可能块头很大,即便以净资产10%的小比例再融资,也可能不属于“小额融资”的范畴,这或许制约了这两个板块相关制度的出台。
不过,笔者认为,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同样也有小额快速再融资的需要,而且这两个板块并非所有上市公司都是大块头,为此,对主板中小板小额快速再融资制度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明确小额再融资的概念。可规定为上市公司再融资在净资产10%以下,且不超过5亿元。
其次,特殊发行可适用自办发行。小额再融资若面向大股东、员工等公司内部人发行的,无需保荐人保荐。
其三,建立简易审核程序。证监会对小额再融资可缩短审核时间。
其四,建立快速融资授权制度。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可视市场情况决定非公开发行融资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股票,授权到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其五,限制小额快速再融资的适用范畴。只有优质上市公司才可适用上述优惠政策,所谓优质上市公司,指前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均在10%以上,每年现金分红在该年净利润30%以上,且无违法违规记录。
红星新闻签约作者 熊锦秋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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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小额快速融资)":http://www.ljycsb.cn/dkzs/1370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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