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停止向房企收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保证金,下面是金融界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公积金贷款交保证金
观点网讯:5月6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通知,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助力南昌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经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第1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停止向全市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保证金。
同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通知》,南昌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每月1500元调增至每月1800元,单身职工减半执行。
多子女家庭的本市缴存职工,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提取额度按同期提取政策规定额度上浮20%确定。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购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上浮20%。调整后,多子女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双缴存职工96万元,单缴存职工84万元。
本文源自观点网
住房公积金保证金是什么
买房,是如今困扰很多人的一个大难题,全款太贵负担不起,商业贷款利息也不低,日后还贷也是压力重重。有了住房公积金,买房路上就能减轻不少负担。但是,因为每家每户的情况千差百异,在提取公积金时大家还是有很多迷惑。这不,银桥镇的赵先生就有这样的迷惑…
“我是农村的,但是我老婆是单位的职工,有公积金,我们想在农村老家这边重新修缮一下住房,不知道可不可以提取我老婆的公积金?”在3月13日第613期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中,赵先生就提出了自己的困惑。
节目当天,上线嘉宾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单进园也在节目中回复了赵先生,表示赵先生家的具体情况还需下去进一步了解,再对赵先生做一个详细的回复。
节目后,通过了解,赵先生是湾桥镇五里桥村人,是一名货车司机,不属于单位职工,没有公积金。但是赵先生的老婆是单位职工,有住房公积金。家里面的老房子太过于破旧,想要重新修缮,不知道能不能提取老婆的公积金?大修住房可使用公积金,但要满足这些条件
针对赵先生的问题,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十分重视,一起来听听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科长刘波是怎么给我们介绍的吧~
“节目结束当天我们中心就召开了专题研究会针对节目中的问题做了工作安排。3月13日下午我分不同时段给赵先生拨打了5次电话无人接听。3月14日上午10点15分再次拨打电话,联系上了赵先生。通过电话了解到,赵先生家想以大修住房为理由申请提取他妻子的住房公积金,我已将办理提取需要提供的具体资料和办理流程告知了赵先生,赵先生只要准备好材料到大理州便民服务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理管理部窗口去办理就好了。赵先生对我们的回复表示非常满意。”
像赵先生家这样,属于大修住房的,需要家里面的房屋危房鉴定达到C级以上才可以提取公积金,而如果只是简单的装修房屋则是不可以提取公积金的。那么大修住房提取公积金具体条件和流程是怎么样的?你接着往下看…提取条件
1、大修自住住房的时间必须是最近60个月内;
2、连续缴存时间不低于12个月,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低于10000元;
3、职工夫妻双方没有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借款担保;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银行卡及复印件一份;
3、房管部门出具的“符合大修条件”的《危房鉴定书》(危房等级达到C级以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修缮预算书或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管理部窗口咨询→持提取要件资料到柜台办理提取手续→管理部审核审批→管理部将资金转入申请人银行账户。提取方式
转账提取。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须转到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更多公积金政策规定
那么除了像赵先生这样的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外?还有什么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3.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4.离休、退休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国(境)定居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8.支付物业管理费的;
9.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支付物业管理费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新增的一项,大家可能还不大熟悉。自有住房、无房、租房职工均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不低于1500元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
缴存职工本人每年每人可提取1500元,每年可提取一次。
当然,满足了这些条件,针对不同的情况还有更加具体的要求和流程,如果您有提取公积金的需求,又摸不清头脑,小编建议您可以在去窗口办理之前先到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微信公众号查询具体要求,所需材料和流程,避免不必要的奔波~
说完公积金提取的事情,我们再说说节目中杨女士关于贷款买房后退还保证金的问题。杨女士在节目中说到:“我购买了幸福家苑的房子,购房时使用了公积金贷款,在购房申请贷款时向开发商缴纳了贷款额5%的保证金,而且货款已在2017年结清,但是保证金为什么还不退回给我?”
针对杨女士提出的问题,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度重视,首先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与相关的房产企业联系,详细了解杨女士的诉求:二是要求房产企业及时清理该楼盘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办理、贷款结清及保证金退回情况。
3月14日,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幸福家苑”的开发商针对杨女士的问题进行了对接沟通。经核实,杨女士符合保证金退回条件。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督促房产企业按照要求和相关退回流程及时给予符合条件的业主退回贷款时个人所缴纳的按揭贷款保证金。
3月15日,在999微大理的直播后台我们收到来自杨女士的反馈,杨女士对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组都表示了感谢,由此可见杨女士的问题已经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那么到底什么是保证金?又为何要缴纳保证金呢?
开发商企业在公积金贷款委托行开设保证金账户,该账户是以开发商企业名义开立缴交并属开发商企业所有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保证金按每笔个人住房贷款合同金额的5%存入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保证金账户内,为每一购房人的借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保证期限从贷款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办妥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交由银行保管或还清贷款止,开发商企业在担保期间不能动用,由委托银行管理,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监督管理。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的负责人张仕霞也告诉我们,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和开发商企业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书》时约定:保证金由企业方缴纳。2018年,为了更加规范的管理,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与开发商企业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书》外,还要求开发商企业签订一份保证金由企业负责缴纳的承诺书。
同时,也会存在缴纳保证金时开发商会和业主进行协商,由业主自行缴纳保证金的情况。所以大家在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时,涉及保证金的内容,大家千万要谨慎,不可稀里糊涂就缴纳保证金。无论是由企业缴纳还是经过协商由业主自己缴纳。业主在和开发商签订相关协议之前要将有关政策都了解清楚,并且相关事宜都应该和开发商有比较明确的协商规定,这样才能无后顾之忧。
大家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咨询电话:12329
或者可以在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微信公众号上点击下方:公共服务→业务网点查询全州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咨询电话。
买房是件大事,处处都是细节,在使用了公积金贷款购房时大家一定要实现弄清各种政策法规,多咨询,多了解,这样才能踏踏实实住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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