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如何认定办理?,下面是住在龙城太原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商办贷款流程图
太原民众对综改区不久前新出台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疑问颇多。针对一系列疑问,住在太原帮您详细解读。
为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加快办理效率,切实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发布《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及办理流程(试行)》。
综改区管委会官网截图
01
综改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
一、认定范围
综改区范围内合法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包括企事业单位自有空闲土地建设、产业园区配套(邻里中心)用地建设、存量房屋改建、少量新供应国有用地建设等方式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二、申请条件及要求
1.权属明晰。申请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应为权属明晰的土地或房屋,不存在查封登记、异议登记等限制转移登记的情形。
存在抵押等其他权利限制的,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并提供相关权利人书面同意意见。已取得预(销)售许可的项目须停止预(销)售,相关部门要严格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2.主体明确。土地(房屋)产权人、房源运营机构均可作为申请人,同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申请人。
产权人与实际运营机构不一致的,实际运营机构作为申请人时,须取得产权人的书面同意。
3.申请规模。原则上项目规模不少于50套(间)。新建类项目,应以项目地块申请。改建类项目,住宅、商办类房屋应以地块、楼栋(梯)、独立单元或楼层申请,厂房、仓储类应以地块、楼栋申请,旅馆、科研教育类应以地块申请。
4.对象标准。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供应,分为住宅型和宿舍型两类,其中住宅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户型为主,要求占比不低于总套数的80%。
结合示范区人才引进等相关政策,可建设少量建筑面积较大的户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0平方米,要求占比不高于总套数的20%;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20-45平方米的户型为主。
利用既有建筑改造的,可以适当放宽面积标准。按照"租户收入可负担、租赁经营可持续"的原则,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5.确保住房品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标准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的通知》(建办标[2021]19号)等规范要求,项目设计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执行。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应确保房屋质量和消防安全,并具备相应的卫生、通风等条件,应符合给排水、供电等相关要求。
改建项目在确定改建设计方案前,应根据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既有建筑物的可靠性、抗震性能等安全性能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按照高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标准规划建设高品质保障性租赁住房,并享受建筑节能相关奖励政策。
6.其他技术标准。改建项目在设计、建设等方面应符合国家、省和本市的规范和技术标准。
7.以下情形不得申请:拟改建房屋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未处理的(经相关部门同意改建和整改同步实施的项目除外);利用企事业单位空闲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与规划不符的,改建类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与规划“五线”、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相冲突的;其他不得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情形。
三、认定流程
认定流程图
申请人向综改区保租办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函(登录官网下载附件1);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材料(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4.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供需平衡、运营管理等分析测算情况,项目建设或改建初步方案(含建设规模、建筑结构、消防、户型设计等)。
对于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需出具上级部门或资产主管部门的意见。
5.实施主体运营《承诺书》(登录官网下载附件2)。
6.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改建类项目提供)。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试行一年。试行过程中上级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02
太原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
今年初,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官网截图
官网截图
按照规定,《实施意见》期限为5年。这意味着,5年内,太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要初具规模。
连日来,太原民众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疑问颇多——低价租赁房房源从哪里来?如何能保障房源数量,让需要住房的市民有房可租……
针对一系列疑问,我们太原市房产局获取了权威解读。
03
解读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
一、筹备大量小户型——主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难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予以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多主体参与实施、多渠道筹集房源、多路径资金筹集,利用闲置土地和闲置房屋建设的租赁住房。
太原将筹备大量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以这类户型为主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可用于出租的房屋,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的租赁住房,主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当前,太原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主要有两种筹集方式,一种是新建,另一种是改建。
新建房源,主要通过新增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盘活闲置工业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回购存量房源用于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备新建租赁住房。
改建房源,则是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旅馆、厂房、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租赁住房,以及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住房改造为租赁住房。
二、企业提供房源——可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
1.土地支持:对于提供房源的企业,政府也给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力度最大的当数土地支持。
保障性租赁住房实行“4+1”的土地优惠政策,其中“4”为4类土地可供利用,“1”为可利用闲置房屋改建。
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可通过自建、联营、入股等多种方式;利用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
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建设,允许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非居住存量土地,通过自建或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原划拨的土地可继续保留划拨方式。
利用工业用地建设,报经批准后,产业功能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可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可提高到30%,提高部分全部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利用闲置房屋改建,允许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
利用新增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可采取出让、租赁或划拨等方式供应,其中以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的,可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价格及调整方式作为出让或租赁的前置条件,允许出让价款分期收取。
2.资金支持:项目建设资金中,仅有10%-20%需要有企业自筹,其余部分将由各种奖补和优惠政策贷款补足。
在贷款方面,企业可由金融机构提供支持约60%的项目建设资金贷款。
据悉,如果是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由金融机构提供最长贷款支持,期限最长可达25年,贷款利率较开发贷低2—3个百分点以上,以及通过债券、Reits信托基金等提供支持,比例约占60%。
另外剩余的项目建设资金的20%-30%,可享受租赁试点资金奖补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补助。
例如,新建类项目(含回购类)项目,按照建筑面积1375元/平方米标准给予奖补;改建类项目按照建筑面积9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奖补。
此外,企业可享受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及省级补助资金。
除了建设资金方面,企业还将有一系列税费、规费的减免及优惠措施。
在税费支持方面,租赁企业使用简易计税,增值税由5%降为1.5%;企事业单位向个人、租赁企业出租住房,按4%征收房产税。
在规费减免方面,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所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征得相关企业同意后按低限减半收取。
此外,纳入太原市年度任务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用水、用电、用气、供暖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商业贷款流程及时间
6月6日上午10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科长张雷、科员马茹菲,公积金管理科科员王维做客《环境热线》,就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相关政策、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取公积金流程等内容,与听众进行互动交流。
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的对象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缴存人申请贷款前,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不满规定期限、断缴或账户封存的不予受理。
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政策有哪些?
2023年4月1日,我市发布了《渭南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商转公)的通知。具体政策有哪些?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及在本市购房的异地公积金正常缴存职工的商转公贷款管理。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已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且未结清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1.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2.已办理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规定,且正常归还贷款十二期以上(无逾期记录)。
3.商转公贷款申请人须为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或房屋共有产权人,以共有产权作为抵押的,其房屋共有产权人须为商转公贷款申请人配偶。
贷款额度与贷款期限
1.可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本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计算,且不得超出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银行贷款余额(取万元以上整数)。
2.商转公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原商业房贷的剩余年限,且最长不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
商转公贷款申请人应以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住房作为抵押物,该抵押物仅为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设定了抵押权,产权明晰,且不存在除原商贷抵押以外的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查封、设立有居住权、租赁权、二次以上抵押等)。
商转公贷款采用自筹资金结清商业住房贷款本息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
申请商转公贷款,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商转公贷款申请人及其产权共有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
2.商转公贷款申请人在委托贷款银行用于还款的一类银行卡。
3.与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含借款抵押合同)。
4.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余额证明、近一年的还款明细记录证明(提供不少于十二个月的还款证明)。
办理流程是什么?
贷款人提供完整资料,公积金各县市区服务窗口申请受理一管理部贷款审核一市中心贷款审批一委托银行贷款合同签订一办理抵押登记一贷款发放一贷款偿还。
退休需提取公积金,具体办理流程是什么?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且单位已不再缴存、补缴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和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类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流程
1.线上申请:职工通过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及支付宝等渠道提交提取申请,按照页面提示录入提取影像资料后提交进行审批办结;
2.线下申请:提取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提取所需资料原件向就近管理部提出申请。管理部受理、初审并录入提取资料,建立该申请人的提取电子档案,同时提交至公积金管理科审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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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商办贷款流程图(商业贷款流程及时间)":http://www.ljycsb.cn/dkzs/135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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