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房子不想要可以退吗?退房流程有哪些?,下面是幸福里购房百科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贷款买房可以退房吗
本文知识点:1、可以申请退房的七种理由
2、退房有哪些流程?
3、退房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手续有哪些 ?
一、哪种情况可以退房?
①开发商证件不全;②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③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④购房者无法办理房产证;⑤开发商将房产抵押或者卖给第三人;⑥开发商交房时间超过规定期限;⑦因开发商原因无法贷款。
二、退房有哪些流程?
在买卖过程中,由于违约方的不同及所处的阶段不同,办理退房的流程也不同。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 订金(定金或认购)阶段
若购房者已交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未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若购房者向卖方支付订金(定金或认购金)时,没有说明所交款项的性质,也无任何约定的,可要求卖方或其代理退回所交款项。
如卖方所售项目有《预/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购房者与卖方有约定,所交款项为定金,且买卖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未签订合同,所交款项则不予退回。
2) 已做预售登记阶段
买卖双方已到房地产主管机关做了预售登记,但房屋还未交付使用,期间购房者想退房的话,需与对方协商。如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需签订书面形式的正式退房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双方同意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退款方式及如何履行等问题。
如买卖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则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发出通知,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若是因开发商的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如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最后,双方需在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预售登记手续。
3)入住阶段
房屋竣工后、房产证成功办理前如想退房的,通常情况下为卖方违约。除需向另一方发起退房通知外,还涉及物业、装修损失、税费、办理时间等问题。如卖方违约,装修损失应经过房地产评估机构参与评估,购房者需与物业公司签订解除物业管理的合同,对于已缴纳的费用、代收费用,卖方需一并退还。
4)房产证已办理阶段
房产证办理完成后,意味着房屋的所有权已经转移,除非合同有约定,否则通常无法退房。如卖方已为购房者办理完房产证,但由卖方垫资,且合同有约定如购房者拒不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卖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购房者退房并承担相应损失。这种情况需双方到房地产发证机关办理房产过户或注销手续。
三、退房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手续有哪些 ?
① 保险退保手续。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② 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消费者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开发商同时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给开发商或是银行的全部房款。而在开发商退回全部房款后,购房人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也意味着得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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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综合整理
具体政策以各地信息为准。
退房公司真的能帮助退房吗
视频:门面退租10个月 遗忘的押金难要回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孙煜瑶 郭佩月)最近,市民刘女士通过热线电话8234567与记者联系,说自己之前租了一个商铺,退租已经快10个月了,突然想起有一笔押金忘记退了,现在想要要回这笔钱却遇到了难题,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2018年8月,刘女士在荆州区球场路步行街租赁了一个商铺用作舞蹈工作室,租期到2020年7月31日,并交了2000元押金。
到期后,刘女士未与房东重新签订续租合同,但继续交租金使用到今年2月份,之后刘女士将舞蹈工作室转让给了他人,向房东陶女士说明情况后,房东和新的租客重新签订了租赁合同。
前一段时间刘女士突然想起交过2000元押金的事,于是就联系了房东陶女士,希望对方把这笔钱退给自己,却遭到了拒绝。
事情是否真的如刘女士所说的呢?对于这笔押金,房东陶女士又是怎样的说法?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了房东陶女士。
房东陶女士认为,刘女士应该找现任租客要这2000元的押金,不应该找她要。
房东陶女士:“(现任租客和您又重新签订了租赁合同啦?)只签了租赁合同,但我没收她押金。我一个门面是要收一份押金的,她自己没找下一家收押金,目前这户租户我没收她押金。”
现场,记者与她们双方进行了沟通,建议她们和现任租客一起坐下来好好协商一下这件事,对此,房东陶女士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房东陶女士:“她在步行街商户群里面诋毁我,说我不退她这2000元。如果说现任租户出押金,我也会重新帮助写押金条。但是她必须恢复我的名誉后,我才会坐下来协商这个事情。”
到底这笔押金应该由谁来退给刘女士呢?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湖北关山律师事务所律师成先枚:“应该遵守合同的相对性,前期签合同是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合同,约定退租时,押金是找出租人要,刘女士应该是找房东要。房东的押金应该是找新的承租人收取。实际上,刘女士在新的租赁合同关系中不是当事人,她没有权利向新的承租人讨要押金。”
律师提醒大家,在签订房屋或商铺的租赁合同时,一定要约定清楚押金的数额、收取方式以及退押条件,保留好收据。退租时,双方一定要就原来商量的关于出租屋的使用情况和毁坏程度进行当面的协商,及时退租、办理退租手续,把押金收取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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