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双缴存职工在中心城区购房 公积金最高可贷80万元,下面是财联社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吉安住房公积金贷款
【江西吉安:双缴存职工在中心城区购房 公积金最高可贷80万元】财联社3月17日电,据微信公众号“微吉安”,江西省吉安市召开优化住房公积金管理措施新闻发布会,明确阶段性提高缴存职工在中心城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从2023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31日,在吉安市中心城区(井冈山经开区、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购房的,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至少有一方在吉安市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本地单缴存职工和异地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
2021年吉安公积金贷款政策
买房是人生中的大事
“在异地买房,如何申请公积金贷款?”
“在异地买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都是大家都特别关注的事情
近日,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反映
他2016年办理了异地公积金贷款(吉安市购房)
根据当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
异地贷款只能一年提取一次账户内余额用于还款
但是,第二年咨询提取的时候
回复异地贷款业务已经停止
没想到转眼到2020年
政策依然没有恢复
为此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了解情况后答复如下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文件精神,我市于2015年6月12日开展了全省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国家推行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目的是为了盘活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提高各地住房公积金使用率。按照“因城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业务政策。因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较高,远远超出85%的警戒线,位居全省前列。为此,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参照我省其他地市做法,报请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以赣市公管委字〔2017〕7号文件下发,于2017年2月27日暂停办理省内异地贷款业务,异地贷款按年提取相应取消。待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回落到85%的警戒线以下,再适时提请是否恢复办理异地贷款按年提取业务。
住房公积金制度
是我国的一项住房保障制度
关系到每个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
住房公积金也是政策性资金
虽然职工个人账户余额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但它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的政策调整,既要考虑减轻贷款职工的还款压力,也要兼顾未购房贷款职工的权益,以保障更多职工能够通过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来解决住房问题,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及住房保障作用。
来源:问政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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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吉安住房公积金贷款(2021年吉安公积金贷款政策)":http://www.ljycsb.cn/dkzs/133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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