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活林资本 高奏振兴曲 遂昌县以林权抵押贷款拓宽“两山”转换通道,下面是浙江日报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丽水林权抵押贷款
2018-11-23 12:00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陈 爽 叶陈育 石兴华
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浙江大花园核心区,绿意盎然的遂昌享有“生态之窗、康养遂昌”的美誉,全域森林覆盖率高达83.47%,是我省的重点林区县和名副其实的生态屏障。
遂昌人深知,生态是遂昌最大的本钱,而森林资源是探索新时期“靠山吃山”方式的重要基础,是发展全域旅游、建设精美城乡的根本保障,更是遂昌可持续发展的可靠支撑。如何将遍野的绿色山林源源不断转化为家门口的摇钱树,成为遂昌扎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命题。
早在2007年,遂昌县便被指定为浙江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5个试点县之一,率先在全省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此为契机,遂昌将“林权”作为抵押物,10余年间,不断创新并探索多形式、多渠道的林权抵押贷款模式,优化林农融资环境。
“唤醒沉睡的森林资本,为破解林农融资难题,进一步探索乡村振兴提供了一条捷径,绿水青山蕴含的生态产品价值正不断转化为金山银山。”遂昌县委主要领导表示,通过林权抵押贷款,遂昌盘活森林资产,农民不再砍树卖钱,而是护林赚大钱、看林“卖风景”,不断演绎“活树变活钱”“生态变资产”“青山变金山”的故事,让森林真正“活”起来。
“活化”的森林资源,带来了良性的绿色循环。目前,遂昌全县省级以上公益林总面积达到228.7万亩,不仅扮靓了美丽幸福大花园,更促进了生态旅游和林下经济的发展,生态富民成效明显,并激发起广大群众爱树护林的强烈意愿,“两山”通道因此持续拓宽,一曲山乡振兴进行曲在遂昌久久回荡。
融资渠道活又宽
一篇盘活森林资源的好文章,遂昌十多年前便着笔书写。2006年,丽水市开始进行农村金融改革工作,当年颁布的《丽水市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规定,“实现森林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林地、林权可以依法有序进入市场,可以交易、流转,其市场价值才能得以体现,资源才能变成资本”,顺应形势,遂昌出台了《推进森林资源流转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第一时间成立林权制度改革机构,率先开展免评估林权抵押小额循环贷款业务,开启了以林权抵押贷款盘活山林资源的改革创新之路。
免评估林权抵押小额循环贷款模式因信贷风险低,手续简便,破解了农户融资抵押难题,满足了全县大多数林农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成为遂昌林权抵押贷款普遍的业务模式,目前,全县开展此业务的银行多达8家。
除此之外,根据山村社会组织规律及山林发展实际,遂昌因地制宜,不断深化林权抵押贷款内涵。如今,农村互助担保社担保贷款、生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等融资渠道齐头推进,推动林农融资环境不断优化。
以农村互助担保社担保贷款为例,金融机构通过农村互助担保社担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农村互助担保社各入社社员交纳一定的担保基金,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农村互助担保社担保基金总额的10倍。借款人以持有合法农村产权作为反担保,入社社员无需再找其他人担保,解决了担保难的问题。截至目前,遂昌县共有10家金融机构与20个农村互助担保社签订了担保合作协议,贷款金额达2332万元。
今年7月24日,遂昌县林业局、县农商银行等为云峰街道同心村(原清水源村)13户林农出具了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证明,3个农户签订了质押贷款合同,办理贷款48万元。这意味着遂昌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正式以同心村为试点,逐渐在全县铺开。据了解,遂昌县拥有100亩以上公益林农户为3244户,通过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可融资额度达3.11亿元,林农融资渠道进一步丰富。
遂昌县林业局局长张勇军算了一笔账:“如果按60%的立木量和每立方米600元的价格计算,遂昌仅立木存量价值就达36亿元,如果以全县30%的林木资产参与直接融资,再加上竹林等经济林参与抵押融资,至少能实现抵押融资10多亿元,可有效解决遂昌县美丽乡村建设的资金‘瓶颈’问题。”可见,遂昌林权抵押贷款背后蕴藏的巨大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社会价值。
富民之花处处开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遂昌林业实现资源生态化、生态资源化创造了更多可能性。林权抵押贷款的扎实实践,则成为推动林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力量。通过抵押贷款,林农壮大了林业产业经营规模,又享受了林权抵押优惠利率和贴息政策,林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林农转产转业现象层出不穷。
2007年5月份,遂昌县在垵口乡石仓村开展试点,探索林权抵押免评估小额循环贷款模式,开启林权抵押贷款的先河。如今,受益于这一模式的林农从最初的146户,增长到了近3万户,大柘镇北山村林农周巧明便是其中之一。
2013年,周巧明在三仁乡排前村流转山林92亩,2015年办理了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并通过该证办理了林权抵押贷款20万元。建起了两层管理用房,以更好地管养香榧和茶叶,2017年,仅茶叶便收入5万元,香榧也将于两年后投产。和周巧明相似,三仁乡好川村的蓝华军用林权证作抵押贷了4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利用好川的便利交通办起了农家乐,目前,农家乐月收入达2万余元。用他们的话说,是林权抵押贷款给了他们发展的机会,生活也越来越好。
王村口镇石笋头村是国家AAAA级景区南尖岩所在地。近年来,该村依托景区的优势,农家乐风生水起,全村有40户办了农家乐,占村户的43%。发展中遇到资金困难时,村农有自己的破解之道:将自家的林权抵押给石笋头农家乐互助担保社向银行融资。
前不久,村民毛荣林便通过石笋头农家乐互助担保社担保,获得了30万元林权抵押贷款,这也是遂昌县开展农村互助担保社管理办法以来的第21笔林权抵押贷款。据了解,石笋头村农家乐互助担保社有入社社员23户,注入保证金105.5万元,目前已累计发放借款64笔,发放1845万元,农家乐产生效益720万元,同时为林农带来了贴息资金50余万元。林农利用资金壮大了经营规模,而村里形成的规模化农家乐产业集群,正赋予石笋头村实现乡村振兴的更多底气和自信。
历经十年的探索和实践,遂昌林权抵押贷款模式更加成熟、稳健,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创新。新的历史时期,林权抵押贷款在遂昌乡村振兴大局中的作用也将不断凸显。“未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创新林权抵押贷款模式,为林区发展、林农增收探新路子。”遂昌县政府领导说。
链接:截至2018年9月底,遂昌县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33.68亿元,其中小额贷款31.06亿元,占92.2%。根据国家的惠民政策,共为林农争取到中央、省财政贴息资金4881.85万元,惠及林农19663户,贴息资金已经全部发放到林农手中。目前,2018年林权抵押贷款中央、省财政贴息资金1411.9万元正在走发放程序。
专家点评:
“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林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要创新发展思路,发挥后发优势”。遂昌县把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作为推进加快发展地区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来抓,努力在思路上不断创新,措施上不断求实,机制上不断完善,使“叶子变票子、活树变活钱、林权证变融资证”,切实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把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资本,有力地推动了加快发展地区老百姓的增收致富,有效推进了加快发展地区的新农村建设。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智库报告》编辑部研究员、副主编 钟其
(图片由遂昌县林业局提供)
林权抵押贷款难
【产品定义】
借款人提供林权产权作为抵押方式下,银行向借款人提供的一种用于对森林、林木的经营维护用途的一种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释义:
权属明晰的集体性质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均可用于抵押。以森林、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作抵押时,其林地使用权须同时抵押,但不得改变林地的属性和用途。
林权是指森林、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林地的使用权。
林权抵押是指林权权利人不转移对林权的占有,将其依法取得的林权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债务担保的行为。
取得当地县人民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无权属争议,属集体性质的商品林地的森林、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均可用于抵押。包括自留山、责任山、集体共管山、“四荒”拍卖山、退耕还林地和通过各种形式合法流转的“流转山”等六种形式存在的商品林。
【登记机构】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受县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委托的乡镇林业工作站负责林权抵押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
【抵押物管理】
登记部门应加强对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的监督管理,并及时将抵押登记函告有关单位和部门。抵押期内,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林业部门不能批准林木采伐许可。
抵押人在抵押期内有权利和义务确保抵押权物的安全。如发生火灾、盗伐、病虫害及其它自然灾害等情况,应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定期检查。抵押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抵押物的真实情况。
文章选自《商业银行对公授信培训(第四版)》,由立金银行培训中心讲师整理编写,转载还请注明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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