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绿色信托的创新特点与发展展望,下面是金融界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简述信托贷款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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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绿色信托的创新特点与发展展望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信托业作为重要的金融子行业,近年来在绿色信托方面进行了持续深入的探索,创新业务模式、拓展支持领域,对助力绿色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展望未来,在信托业务新分类实施进程中,绿色信托有望成为信托公司创新发展的重要方向,发展质效将进一步提升。
当前绿色信托创新探索的主要特点
绿色信托是信托业重要的创新发展方向,从《中国信托业社会责任报告(2021-2022)》看到,近年来绿色信托发展已成一定规模,截至2021年末存续绿色信托项目665个,规模达到3317.06亿元。在信托公司的实践中,绿色信托的创新探索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覆盖的绿色产业领域进一步拓宽
绿色信托持续支持各绿色产业重点领域的资金需求。得益于可再生能源等行业的快速发展,投向清洁能源产业的绿色信托规模得到进一步提升,总体规模1537.35亿元,同比增长26.08%,且该产业为绿色信托最主要的投资领域,占比47%。此外,绿色信托还重点投向了基础设施绿色升级、节能环保、生态环境、清洁生产、绿色服务等产业领域,规模占比分别为20%、14%、9%、4%、2%。绿色信托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涉及的绿色产业更加多元。
(二)绿色信托运用方式及财产类型更加多元
目前绿色信托贷款仍然是绿色信托最主要的模式,存续规模为1351.33亿元,在绿色信托总规模中的占比约为41%。与此同时,绿色资产证券化、绿色股权投资、绿色债券投资、碳金融等模式呈现显著上升态势,存续规模分别为909.47亿元、217.61亿元、109.47亿元和28.38亿元,绿色信托服务模式趋向多元化。
除了传统绿色资金信托外,2021年多家信托公司加速探索绿色资产证券化、碳信托等创新业务模式,导致绿色信托财产类型进一步丰富。如上海信托设立的“上和2021年第一期绿色个人汽车抵押贷款证券化信托”,基础资产全部是上海财务发放的新能源汽车抵押贷款。又如中航信托设立的全国首单“碳中和”主题绿色信托计划,信托财产除资金外还包括了碳配额(CEA)和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等碳资产。
(三)与碳交易市场的结合更加紧密
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信托公司开市不断创新探索碳信托服务模式,拓展绿色信托服务范围。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正式开市,为碳资产流通提供更大范围的交易平台。随着碳金融市场体系日趋完善,多家信托公司开始创新推出碳信托产品,目前存续规模已超过28.37亿元,类型涵盖碳融资类信托、碳投资类信托和碳资产服务类信托,其中碳投资类信托居多。中航信托、华宝信托、中融信托、吉林信托等均设立了碳投资类信托,主要投向碳配额(CEA)、CCER等。中海信托、英大信托等设立了碳服务类信托,基础资产包括碳中和债、CCER等。
(四)央企、国企交易对手更加突出
从绿色信托相关案例来看,业务交易对手多为央国企。如紫金信托发行首批公墓绿色公交客票收费权ABN,发起机构为南京公交集团。又如兴业信托投资的“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三期绿色中期票据”,其发行主体为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是华电集团旗下唯一一家多元化清洁能源上市公司。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央国企目前主导多数绿色资产的现状,另一方面央国企信用资质良好,更易进入信托业务开展的白名单中。
制约绿色信托未来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绿色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绿色产业与一般产业存在本质上的差别,这是因为绿色项目兼具环境与经济双重特性。正因如此,绿色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仍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一是产业扶持政策的不确定性,如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力度未来有可能减弱;二是产业周期性发展的不确定性,很多产业尚处于发展初期,短期看固然显得朝气蓬勃,但长期来看,资本过剩、技术迭代、需求走弱等因素都会诱导行业进入下行周期,从而给相关领域绿色资产带来减值损失;三是项目收益的不确定性,很多绿色产业均涉及较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的前期投资,总体上呈现前期一次性投资大,后期经营性回报期长的特点,甚至有些项目后期回报难以用经济利益计量,或者过长的投资周期加剧了未来风险。因此,目前包括绿色信托在内的绿色金融的发展还存在较多的难点和障碍,需要通过建立绿色公益性补偿机制、改善金融产品环境价值评估标准、加强绿色金融监管、创新绿色金融工具等方式不断完善绿色金融体系。
(二)受托人的专业管理能力
绿色信托业务的拓展对受托人能力提出较高的要求。首先,信托公司需要普及绿色发展理念,将推动绿色转型上升为战略导向和文化指引,通过提升战略定位,自上而下推动。其次,信托公司需在管理机制、风险防范、贷后管理、人才培养、投研建设等方面进行调整,完善内部基础设施建设,为绿色信托发展提供优质土壤。再次,由于绿色信托运用方式灵活、财产类型丰富,信托公司要从模式、产品、服务方式等多方面发力着手,推动绿色信托业务创新,以满足社会绿色转型中多元化的投融资需求。
(三)市场资金与项目的匹配
在绿色信托业务实践中,往往存在资金成本、期限不匹配的问题。这是因为多数绿色项目由于具有公益性、非经营性等特点而缺乏较好的盈利性,导致项目无法承担较高的资金成本,如果交易对手为资质较好的央国企,其可接受的资金成本往往更低。也有些绿色项目建设运营期限较长,导致前期资本投资回报周期被拉长。因此,更好的对接市场上低成本的长期资金,成为绿色信托未来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对未来绿色信托创新发展的展望
(一)绿色信托规模有望持续提升
2020年以来,服务“双碳”目标成为我国绿色金融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明确要“推动绿色发展”,我国经济将坚持走绿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绿色产业进入蓬勃发展期,资金缺口巨大。根据中金公司、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等权威机构测算,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资金需求规模达到百万亿量级,绿色金融市场发展潜力巨大。作为绿色金融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绿色信托是信托业服务国家绿色发展战略的主要方式,也是行业实现转型发展的重要方向,未来规模有望持续提升。
(二)信托在支持绿色发展中的功能将进一步发挥
相较于其他金融机构,信托在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具有其独特的功能优势。首先,信托公司可以借助信托财产的风险隔离功能,保障绿色信托资产的安全性和独立性;其次,信托公司可以运用信托架构灵活多变、资产配置横跨各市场的特性,结合项目特点提供更加合理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更好满足绿色项目多元的金融服务需求。近年来,除主流的绿色信托贷款外,绿色资产证券化、绿色股权投资、碳信托、绿色慈善信托等业务迅速发展,证明信托在绿色金融中可发挥的作用更加多元。
(三)不断提升绿色产业投研能力
信托公司传统业务领域多为房地产、基础产业、工商企业等,对传统工业绿色转型、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绿色建筑、碳市场等绿色产业领域的研究起步较晚。而这些领域往往又是市场发展较快、技术迭代频繁、行业竞争格局激烈的新兴领域。信托公司在这些领域相对薄弱的投研能力无法有效支撑相关业务的拓展,成为绿色信托发展的严重掣肘。因此,信托公司应不断加大对绿色产业的研究投入,储备一批绿色专业人才,为绿色信托发展清扫障碍。
(四)充分挖掘和匹配各类资源
在资金端,信托公司依靠传统的短期、高成本资金渠道无法支持绿色信托业务的开展。因此,积极拓展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来源成为绿色信托发展的关键。可重点关注保险、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资金渠道,以及家族信托等长期财富管理资金来源。在资产端,信托公司一方面可以深挖传统客户绿色转型的融资需求,比如房地产领域的绿色建筑,基础产业领域的清洁能源电站建设等;另一方面,信托公司还应积极拓展其他绿色产业领域的业务机会,充分挖掘股东资源、客户资源,积极对接其他机构资源。
本文源自金融界
简述信托财产的特点
作者|杨祥「新财道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
提要:
此次信托业务分类改革,最大的亮点是明确提出了资产服务信托,明确了这类业务的内涵、特征及细分类型,并强调其不属于资产管理业务,为该类业务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通知》增设家庭服务信托,将初始设立时的财产规模降低到100万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信托业务分类改革推行后,信托公司不能盲目跟风开展新业务,而是必须根据自身的战略定位、资源禀赋、关键要素、团队能力及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因地制宜,有的放矢,谋定而后动。
近日,多家信托公司收到《关于调整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着手进行试填报。尽管该文件尚未正式对外发布(截至2022年11月8日),但监管部门据此推进信托业务分类调整的框架及思路已基本确定。
关于中国信托业的未来,监管部门描绘出了一张相对清晰的发展蓝图。
回归信托本源,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信托业务分类改革对信托公司来说,意义重大。《通知》明确,推行信托业务分类改革的初心,是进一步厘清业务边界和服务内涵,引导信托公司以规范方式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和行业传统竞争优势,回归信托本源业务,突出差异化竞争,更高效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信托业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
那么,为什么现在要推动信托业务分类改革?
经过近二十年的快速发展,时至今日,中国信托业遭遇了巨大的发展瓶颈,来到了发展的十字路口。过去,信托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产品化、刚兑化的“融资信托+通道信托”,主要功能是发挥私募投行功能。换言之,信托公司通过房地产投融资等非标业务在“躺”着赚钱。但随着宏观环境的变化,特别是资管新规、“两压一降”等监管政策出台后,信托业发展的黄金时代已然过去。
“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中国信托业正步入转型发展的艰难调整时期,传统业务难以为继,未来之路何去何从?
对此,《通知》指明了信托业的未来出路,将信托公司的主营业务分为了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以及公益/慈善信托等三大类型。在每一大类下又列举了细分类型。根据《通知》规定,信托公司可以经营的业务是非常多的,既可以开展资产管理类信托业务,如各类权益类资产管理信托、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信托等,还可以开展资产服务信托,如行政管理受托服务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服务信托、风险处置受托服务信托以及财富管理受托服务信托等。
然而,上述这么多的业务种类,信托公司能否做成业务模式并实现营收,特别是兼顾短期和长期等因素,相当多的从业者是存在较大疑虑的。以资产管理信托为例,信托公司并不具备发展优势,“前有围堵,后有追兵”,能不能闯出一条大路来,尚不可知。
换言之,信托业务分类改革,究竟能否帮助信托公司走出困境,迈向新的发展篇章?这还有待实践的检验。
发力资产服务信托
此次信托业务分类改革,最大的亮点是明确提出了资产服务信托,明确了这类业务的内涵、特征及细分类型(见表1),并强调其不属于资产管理业务,为该类业务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从业务成熟度来看,在《通知》列举的几类资产服务信托中,市场前景最为广阔、最契合信托业务本源、最能发挥信托优势与行业传统竞争优势的业务,就是财富管理受托服务信托,特别是其中的家族信托。其他的业务类型,如行政管理受托服务信托、资产证券化受托服务信托、风险处置受托服务信托,要么是处于创新探索阶段,要么业务模式还不清晰,要么已有头部机构抢占了市场先机。
可以说,资产服务信托是“引导信托公司以规范方式发挥信托制度优势”的扛鼎之作,而财富管理受托服务信托则是其中的核心业务。
在资产服务信托中,信托公司将根据委托人的需求,为其量身定制托管、风险隔离、风险处置、财富规划和代际传承等专业信托服务。考虑到中国即将到来的传承窗口期,“守富”和“传富”将取代“创富”,成为民众财富管理的核心诉求。未来信托公司在风险隔离、财富规划及代际传承方面,也即财富管理受托服务方面,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是一片业务蓝海。
不仅如此,以家族信托为核心的财富管理受托服务信托业务的市场容量巨大,不仅有可能做成独立的业务模式,而且对于信托公司其他业务如资产配置等,也有非常好的协同作用。因此,信托公司必须布局以家族信托为核心的资产服务信托,将之置于公司的核心战略位置,进行资源倾斜,并且重点培育。
目前,以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等为代表的财富管理受托服务信托,已经在国内如火如荼地展开。不仅参与机构越来越多,业务规模迅猛增加,而且创新步伐加快,股权信托、不动产信托、养老信托等新业务模式也开始出现。
推出家庭服务信托,信托即将“飞入寻常百姓家”
《通知》的另一大亮点是推出了家庭服务信托,相当于普惠版的家族信托。目前,信托公司开展的家族信托业务,均要求家族信托初始设立时的财产金额或价值不低于1000万元。这显然是将家族信托的客户群定位于高净值客户、超高净值客户。这样的要求将绝大多数的民众排除在了家族信托服务范畴之外。
当然,根据《信托法》有关营业信托、民事信托及公益信托的分类规定,普通民众也可以设立无门槛限制的民事信托,这在法律上也是合法有效的。但从中国的国情来看,信托公司作为专业的持牌金融机构,严格的监管体系及较强的资产管理能力,使得其担任受托人的营业信托相对而言更为可靠,这也是为何民事信托在我国发展缓慢而营业信托发展迅速的原因。而且,以传承为主要目的的家族信托,对受托人的道德品行及信义义务等要求更高。因此,委托信托公司设立家族信托,对于民众来说,是当下较为合适的财富传承路径。
从这个角度来说,《通知》增设家庭服务信托,将初始设立时的财产规模降低到100万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普通中产阶层或一般家庭也将有机会享受到信托在财产管理与财产转移方面的制度优越性,从而能够灵活实现家庭的财产保护、分配及传承等方面的需求。从信托公司的角度来说,则意味着客户群的极大扩张,即从金字塔尖端扩大到广大中产阶层,从而将相关业务规模做大做强。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门槛的降低,也对信托公司经营此类业务提出了一些挑战。一方面,客户门槛的降低,要求信托公司在资产管理尤其是投资方面必须相当慎重,与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保持匹配。否则,可能引发投诉、维权等各类风险。另一方面,客户数量及业务规模的快速攀升,对信托公司的运营管理系统也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能够建立起强大的运营管理系统及事务服务能力,匹配相应的人财物资源,是能否抓住家庭服务信托业务机遇的前提。
做难而正确的事
布局资产服务信托业务,特别是家族信托、家庭服务信托,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很多公司喜欢盲目跟风,看别人做什么,自己跟着做什么,亦步亦趋。或者,仍然眷念于传统业务,不肯真正在新的业务类型上倾注资源,重金培育。这样的做法,无疑是错误的。
实践中,个别机构缺乏顶层规划与战略布局,盲目跟风开展相关业务,甚至恶意低价竞争,一方面,难以将此类业务做成盈利模式,对公司发展形成支撑;另一方面,后续的运营管理、客户维护及事务服务跟不上,将影响客户体验,甚至出现法律风险、操作风险乃至声誉风险。
不同于单一产品销售,家族信托等财富管理受托服务信托本质上是围绕客户家庭或家族需求进行的定制化、个性化受托服务,对参与机构的专业规划、事务处理、运营管理、信息系统及服务团队等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必须摒弃产品销售观念,转向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并据此构建匹配的服务体系、业务流程及信息系统。这样的布局过程是非常艰难的,需要公司上下形成一致的战略认同,倾斜人财物各方面资源的投入,打破不同部门之间的壁垒,制定全新的业务流程及风控标准等等。
从这个角度来说,信托业务分类改革推行后,信托公司不能盲目跟风开展新业务,而是必须根据自身的战略定位、资源禀赋、关键要素、团队能力及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因地制宜,有的放矢,谋定而后动。一旦认准了战略方向,就必须制定可落地执行的实施方案,并集合公司人财物各方面的资源,真正用心去做好该项业务。
坚持长期主义,守住战略定力,做难而正确的事情,是赢得未来的关键。
(责任编辑:吕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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