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住房公积金有调整,7月1日起执行,下面是温州瓯海发布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永嘉公积金贷款
6月29日,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的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年度
2023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年度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2.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全市各缴存单位、灵活就业缴存职工按以下规则申报调整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月缴存工资基数
2023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22年1-12月份工资总额除以12计算(工作不满12个月份的,按实发月份工资总额除以实发月数计算),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工作另行发文通知。
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温州市2022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9903元,以下简称“月平均工资”),计算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高于月平均工资3倍(即29709元)的,按29709元核定;低于2021年市政府发布的单位所在县(市、区)的最低月工资标准(鹿城区、龙湾区、 瓯海区、洞头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 2280元/月;乐清市、瑞安市 2070元/月;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龙港市1840元/月)的,按最低月工资标准核定。
灵活就业缴存职工(城镇个体工商业户及雇工、自由职业者、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以个人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按不低于5942元(月平均工资9903元的60%)、最高不超过29709元(月平均工资9903元的3倍)的范围自主申报月缴存工资基数。其中,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的灵活就业缴存职工,其申报的月缴存工资基数还应不低于其申请贷款时的月缴存工资基数。
缴存比例
2023年度,全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其中,机关事业单位缴存比例按12%执行,社会团体缴存比例原则上按12%执行,企业、民办非企业以及其他缴存单位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灵活就业缴存职工在10%至24%之间自主申报缴存比例,参照单位职工缴存的个体工商户及雇工,单位和职工在5%至12%之间自主申报同一缴存比例,由个体工商户全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的灵活就业缴存职工,其申报的缴存比例还应不低于其申请贷款时的缴存比例。
月缴存额计算
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单位月缴存额与个人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方法为:
单位月缴存额=月缴存工资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计算);
个人月缴存额=月缴存工资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计算);
职工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
灵活就业缴存职工月缴存额具体计算方法为:
灵活就业缴存职工月缴存额=(月缴存工资基数×缴存比例/2)(元以下四舍五入计算)×2,参照单位职工缴存的个体工商户及雇工的月缴存额具体计算办法参照上述单位职工的具体计算方法。
3.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原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期满的,应当恢复规定缴存比例或恢复正常缴存;仍需继续降低缴存比例至规定下限以下或缓缴的,应按规定重新申请办理手续。
4.个人免缴
对部分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分中心、管理部核准,可以免缴职工本人缴存部分的住房公积金,但职工所在单位仍应按规定为职工缴存单位缴存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5.申报要求
(一)各缴存单位,应当于7月15日前,通过网上平台或窗口柜面申报年度缴存基数调整;灵活就业缴存职工可根据需要申请基数调整。
1.已申领法人数字证书的单位,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法人数字证书登录”渠道,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服务事项的“在线办理”申报。尚未申领法人数字证书的单位,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上服务大厅先行申领法人数字证书。
2.申领法人数字证书确有困难的网厅单位用户,可通过登录“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
3.暂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单位,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市民中心)公积金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4.灵活就业缴存职工,可通过窗口柜面申报月缴存额调整。调整期间,灵活就业缴存职工可按规定申请漏缴、欠缴的补缴。
(二)逾期申报或未申报调整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分中心、管理部将根据职工上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的不同情况,在维持缴存比例不变的基础上,按以下规则分别予以调整:
1.单位职工上年度月缴存工资基数低于今年最低工资标准的,直接按今年最低工资标准予以调整。
2.上年度月缴存工资基数符合本年度月缴存工资基数上下限的缴存职工,直接按上年度月缴存工资基数继续执行。
3.灵活就业缴存职工,未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上年度月缴存工资基数低于5942元的,按5942元予以调整;高于5942元的,按上年度月缴存工资基数继续执行;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的,其申请贷款时月缴存工资基数低于5942元的,按5942元予以调整;其申请贷款时月缴存工资基数高于5942元的,按申请贷款时月缴存工资基数继续执行。
6.其他事项
涉及月缴存额调整有关事项和申请表单,可通过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wenzhou.gov.cn)“下载中心”专栏查阅下载。
各缴存单位应抓紧时间办理相关手续,做好年度月缴存额调整工作。
缴存单位在调整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时,应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温州夫妻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中新经纬6月8日电 (董文博)浙江温州、江西南昌、四川南充的居民注意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新变化!
温州、南昌:降低首付比例
6月7日,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下称《政策》),其中明确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
来源: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策》提出,支持住房消费。
(一)提高租赁提取额度。缴存职工因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提取额度最高由不超过1200元提高至不超过1400元。
(二)提高首套贷款额度。缴存职工在政策执行期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单人缴存的提高15万元,双人缴存的提高30万元。(政策政行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三)调整贷款计算规则。加大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贷款额度计算办法中缴存时限倍数由原来的4倍作为基数,最高10倍,提高至5倍作为基数,最高倍数增至11倍。(政策执行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9月30日)
(四)降低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缴存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自住住房,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40%。(政策执行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9月30日)
另外在6月7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
文件显示,自2022年6月7日(含)起,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含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购买二套普通住房(含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利率上浮10%不变。
来源:“南昌公积金”微信号
南充:公积金可付首付
同样是在6月7日,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其中明确,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来源: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公告》,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二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三是支持无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家庭年度提取额不超过1.5万元。
四是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职工家庭单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从42万元提高到50万元,职工家庭双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从48万元提高到60万元。
五是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可在贷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的金额和申请的贷款金额之和,不超过所购住房的总价款。
此外,四川资阳6月7日发布通知提到,新购房屋住房公积金可提可贷。
具体看,通知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提取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但提取额与贷款额之和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自2022年6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多地降首付、提额度
据中新经纬不完全梳理,目前累计已有超十城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降至了两成。
除温州和南昌外,江苏徐州6月6日最新发布通知明确,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6月2日,安徽蚌埠出台措施要求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首套住房首付比例最低降至20%、贷款利率最低降至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
此前,河北唐山明确,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均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
四川雅安提到,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30%。
福建福州提到,首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产权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
陕西西安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
此外,今年二季度以来,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江西南昌、吉林长春、山西太原这5个城市的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可至20%。
不仅如此,不少地方在降首付的同时还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例如,山西太原明确,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江西南昌全市范围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统一调增至双职工最高80万元,单职工最高70万元。(中新经纬APP)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永嘉公积金贷款(温州夫妻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http://www.ljycsb.cn/dkzs/132044.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投放广告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