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2015年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已启动,下面是四川新闻网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2015国家生源地贷款
昨日,记者从市学生资助与学校后勤管理中心获悉,我市2015年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已启动,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因家庭贫困即日起可向各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标准: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2万元。贷款期限为20年,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或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可继续申请财政全额贴息。还本宽限期为3年,宽限期内只需还利息,不需还本金。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等毕业借款学生,可申请由经办机构代偿应还本息。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代偿资金原则上由所在省级财政承担。
贷款程序:提交一份《申请表》(乡镇、街道、居委会其中一个部门盖章即可),录取通知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续贷只需提供申请表原件、办理人员身份证即可。
据悉,2014年,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惠及我市5877名贫困大学生,共发放助学贷款39002287元。各县(市、区)2015年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咨询电话:通川区(市本级)2129722;达川区2675373;万源市8627436;开江县8234557;宣汉县5228690;大竹县6220915;渠县7212871。各地要做到符合条件、有意愿的,应贷尽贷。优先保证低保、孤残、拆迁家庭子女享受这一政策。(施明红 本报记者 张燕)(达州日报网)
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央广网北京4月21日消息 据国家开发银行官网消息,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国家开发银行将对该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实行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
国家开发银行公告称,将按照《通知》有关规定自动免除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可延期1年偿还。
公告称,免息无需贷款学生申请。需要申请本金延期偿还的学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请。延期贷款不计罚息、不收复利。同时,公告提醒,开发银行不会以免息和延期还本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如收到此类邮件、电话或短信,请勿轻信,以免蒙受损失。如有疑问,可拨打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咨询。
据介绍,2022年,开发银行在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的指导下,共计为超过300万名学生免除了助学贷款利息,为9.3万名学生办理了助学贷款本金延期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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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2015国家生源地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http://www.ljycsb.cn/dkzs/1290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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