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林间号!
官网首页 小额贷款 购车贷款 购房贷款 抵押贷款 贷款平台 贷款知识 手机租机

林间号 > 贷款知识 > 合肥买房贷款条件(合肥公积金贷款买房条件)

合肥买房贷款条件(合肥公积金贷款买房条件)

合肥楼市政策再迎优化调整:非限购区购买首套房首付最低2成,下面是中国经营报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合肥买房贷款条件

本报记者 方超 张家振 上海报道

继4月初优化调整主城区多地限购范围之后,楼市热点城市安徽省合肥市再度优化调整了部分区域首套房首付政策。

安徽省重点新闻网站安徽网旗下“大皖新闻”客户端日前求证,针对“即日起,在合肥市‬非限购区域购房,第一套房最低首付按照20%执行,第二套房最低按照30%执行”的信息,位于新站区学林路与大众路交口的学林拾光小区置业顾问表示,已经接到通知,正式实行首套房2成首付,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为3成。“目前我们已经接到通知了,在我们这确实首套房只需要2成首付。”学林拾光小区置业顾问表示。

(合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政策法规业务培训会。合肥市房产局官网/图)

《中国经营报》记者梳理发现,根据此前政策,合肥市区非限购区域主要为瑶海区、新站区、新桥产业园,以及下辖的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巢湖市四县一市。在此前的4月4日,合肥发布楼市优化调整政策,合肥市非限购区域增加庐阳区大杨镇、三十岗乡,蜀山区小庙镇和包河区淝河镇、大圩镇。

对于“合肥市非限购区域购买首套房首付最低2成”的信息,4月25日,记者致电合肥市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此表示“不清楚”。“具体由金融监管机构来发布贷款政策。至于具体实施部门,可以询问商业银行,由它们负责落实。”

非限购区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下调

与此同时,记者致电合肥市瑶海区、新站区范围内的多家商业银行进行求证。其中,中国建设银行合肥城东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政策要看楼盘有没有跟建行合作。”不过,该工作人员随后又强调:“我们这边还没有收到正式文件通知。”

中国工商银行合肥长江东路支行相关工作人员则表示,在“合肥市非限购区域购买首套房最低2成首付”的信息是真实的,但是具体信息要询问相关银行。“因为政府部门没有具体下发文件,所以购房者要买哪个区域的楼盘,需要询问具体的经办银行。如果具体银行说可以落实,那么在办理贷款时候就可以按这一政策来落实。”

而中国农业银行陶冲湖支行相关工作人员则给出了更为明确的信息。该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在合肥市非限购区域购买首套房按最低2成首付政策执行。“这两天才发布的政策,具体实施可能需要等一段时间,购房者要和开发商核实清楚,具体银行会跟开发商具体对接落实政策的流程。”

此外,“大皖新闻”客户端也报道称,根据中国建设银行合肥市长江东路支行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在他们行办理住房商业贷款,非限购区域购房第一套最低首付比例是总房价的20%。

中国建设银行合肥经济开发区支行工作人员也表示,在合肥非限购区域购买第一套房首付最低20%,购买第二套房首付最低30%。限购区购房第一套的最低首付是30%,第二套房最低首付是40%。

合肥市当地多位房地产从业人士也均向记者证实,在合肥市非限购区域购买首套房已开始执行最低2成首付的政策。其中,合肥新站区某楼盘置业经理告诉记者,合肥市购买首套房首付贷款门槛下调信息属实。“昨天(指4月24日)下午刚出来的政策。购房者在无贷款的情况下,可以在合肥市非限购区域内2成首付购买首套房,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成。”

合肥瑶海区九璟湾售楼部工作人员亦向记者表示,在“合肥市非限购区域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仅需2成”是新政策。“但是,我们还没有开始实行这一政策,因为项目是摇号楼盘,按规则需要最低3成首付。”

部分非热门板块去化压力较大

多位合肥市房地产业内人士也表示,在合肥市非限购区域购买首套房,能否按最低2成首付政策执行,也需要看非限购区域内的开发商情况。有业内人士直言:“如果楼盘去化情况较好,肯定会要求高首付比例,并不是说每个楼盘的首付比例都一样。”

记者进一步梳理发现,在非限购区购买首套房最低2成首付政策调整优化之前,合肥市近期亦密集优化调整了楼市政策。

其中,4月4日,合肥市出台相关政策,包括庐阳区大杨镇、三十岗乡等主城区部分区域不再执行限购政策;4月7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恢复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通知》;4月23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度发布通知称:“缴存人购买合肥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在楼市政策密集迎来优化调整背后,合肥楼市的成交情况也备受关注。金刚石云统计数据显示,在2023年第16周(4月17日~4月23日),合肥市供应面积达24.9万平方米,环比上涨44%,成交面积达13.4万平方米,环比上涨28%,成交均价为21088元/平方米,环比上涨1%。

不过,在合肥楼市整体回暖背后,不同板块间的冷热不均现象也较为突出。例如,新站区等非热门板块去化压力较大。合富研究院分析认为:“合肥市新房市场整体热度较高,热点区域的优质项目销售表现突出,而部分存量去化压力较大的外围板块,区域综合价值相对偏弱,去化压力也较大。”

合肥市房地产业内人士也分析认为,合肥市持续优化调整楼市政策,或将助力非热门板块加速去化,进一步提振当地楼市。此外,亦有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渐进式优化调整楼市政策,也有利于维持当地土拍市场热度。

(编辑:张家振 校对:翟军)

合肥公积金贷款买房条件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2022年6月11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合金管办〔2022〕1号)》,具体如下:

各相关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职工家庭刚性住房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进行调整完善。

一、提高首套首次住房贷款的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家庭首次住房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到55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5万元提高到65万元。

二、延长二手房贷款年限。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房龄不超过20年,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期限加房龄由最长不超过30年调整到最长不超过40年。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附件:

《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解读

一、本次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出发点是什么?

为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2022年4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支持刚性需求家庭合理住房消费需求,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完善,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主要内容:一是上浮首套首次住房贷款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单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上浮至55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上浮至65万元。

二是调整二手房贷款有关年限规定,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期限加房龄增加至最长不超过40年。

三、本次政策调整的上位法依据是什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2号)“支持提高缴存职工首套首贷刚需自住房的购买能力,各地经批准,贷款额度可上调5—10万元”规定,制定本次贷款调整政策。

四、本次政策调整的首次住房贷款是否仅指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是。住房贷款既包括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按揭贷款,也包括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委托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本次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是否只针对首次使用住房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是的。在合肥市正常缴存职工首次使用住房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属于本次政策范围。

六、首套首次住房贷款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是否变化?

没有变化。公积金贷款额度仍实行与职工还款能力和缴存余额双挂钩。贷款额度在不高于本次政策调整的最高贷款额度内,按以下两种公式计算的低值确定实际贷款额度。

a: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月×还款能力系数×实际可贷年限。

b:借款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

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1年以内(含1年),缴存时间倍数为10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1年以上2年以内(含2年),缴存时间倍数为15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缴存时间倍数为20倍。账户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当前“还款能力系数”为0.5。

七、本次政策调整的住房套数是如何认定的?

由贷款承办银行根据借款申请人及共有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购房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房查结果作为认定标准:

(一)在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外无其他住房的按首套房认定;

(二)在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外只有其他一套住房的按第二套房认定;

(三)根据住建部、人民银行等部委的规定要求,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本次政策调整的住房贷款次数是如何认定的?

借款申请人承诺首套首次住房贷款后,核查其家庭在本地及异地(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中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该贷款信息计入申请人家庭住房贷款次数。

借款申请人家庭名下实际住房贷款次数与公积金中心认定不一致的,如:贷款因特殊原因未实际产生的等情形,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首次住房贷款认定: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中无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且通过现有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等)核查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

(二)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通过现有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等)核查仅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并已结清。

(三)特殊情形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认定:

1、借款申请人或配偶一方在婚前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现以夫妻双方名义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次贷款认定;婚前双方均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现以夫妻双方名义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视作第三次贷款不予受理。

2、借款申请人或配偶一方在婚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离异后非借款人且申请时本人名下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首次贷款认定。

3、借款申请人或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离异后其中一方符合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二次贷款认定。

4、不向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九、如何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查询个人贷款情况?

①在微信中查找“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

②输入姓名、身份证号,通过人脸识别等方式登录

③登录后显示缴存、贷款等基本情况

④点击“贷款信息”栏“查看详情”显示详细贷款情况

十、二手房房屋年限如何认定?

二手房房屋年限以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竣工日期或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档案记载竣工日期为计算标准,两者不一致的以日期较早的为计算标准。

十一、本次政策调整具体执行日期是什么时候?

本次政策调整自2022年6月11日起开始执行。

十二、以前政策与本政策解答不一致的,是否以本政策解答为准?

是的,以前政策与本政策解答不一致的,以本政策解答为准。

编辑 彭玲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合肥买房贷款条件(合肥公积金贷款买房条件)":http://www.ljycsb.cn/dkzs/129023.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投放广告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