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8载发展路 创新改革谱华章,下面是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潮商小额贷款公司
深圳市潮汕商会荣获2013年深圳“5a级社会组织”称号。图为2014年2月26日举行的牌匾颁授仪式上,深圳市民政局领导和商会负责人共同见证这一荣誉时刻。
2006年12月24日,深圳第一次潮商大会在五洲宾馆隆重召开,深圳潮人海外经济促进会潮商工作委员会正式宣告成立。图为商会领导在当晚的文艺晚会上敬酒。
2013年6月29日,由潮商集团首期投资50亿元的厦深铁路潮阳站站前广场和进出站路项目举行奠基开工仪式。
穿行于车水马龙、熙熙攘攘的深圳大街小巷,随处可以见到潮商在这个经济特区留下的印迹。从主要市政工程深南大道到标志性建筑国贸大厦,从国际知名企业的领航者到分布于各农批市场的小商贩,潮商是深圳改革开放发展的见证者、参与者和有力推动者。
历史的画卷渐渐铺开,深圳市潮汕商会的发展历程也在岁月长河里明晰了起来。
开启新模式建设大潮商平台经济
吴开松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商会成立之初就达成了一项创造性的共识——把“在商言商、合作发展”列入深圳市潮汕商会的发展规划,把商会建成潮商大财团。在此战略引领下,2006年12月24日,商会的前身——深圳潮人海外经济促进会潮商工作委员会成立之初,以商会为依托的深圳市潮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随即成立,迈开商会实体化经营运作的第一步。
2008年,国家开始批准试点小额贷款公司。深圳市潮汕商会迅速抓住机遇,发动会员单位投资入股,成立深圳市潮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商会经济实体化开始取得突破性进展。
撬动潮商资本的魔方,深圳市潮汕商会随后陆续成立深圳潮商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潮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并于2012年将深圳市潮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整合为深圳市潮商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7日,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深圳市潮商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潮商集团”。由潮商集团牵头组织的厦深铁路谷饶站配套项目,首期投资50亿元的“反哺工程”去年正式落地;今年1月23日,潮商集团控股的深圳前海国际能源金融中心联合美国兆华斯坦公司以技术标和商务标双双排名第一的成绩,斥资134亿元夺得前海黄金地块t201—0080。小额贷款、基金公司、投资顾问公司也充分利用自身特点,实行差异化经营,着力于民间借贷、股权投资、项目调研等方面的技术创新,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8年来,深圳市潮汕商会与几大经济实体互为支撑。经济实体在商会的平台上更容易实现资本、技术等经济要素的聚集,在同行业中获得先发优势。商会则从经济实体的利润中抽取一部分作为会费,依靠经济实体做大做强,获得百年商会发展源源不断的动力。
近年来,深圳市潮汕商会又开始探索突破商会、商帮的界限,在更大的范围内打造大潮商、大团结、大发展深层次抱团发展的局面。
潮商集团、揭商集团、大潮集团和海陆集团高管聚集一堂,探讨四大集团共建投资联盟的必要性,并通过了《潮商四大集团交流互动规划》(草案)。
在由深圳市潮汕商会主办的第二届潮客一家亲联谊会上,倡议成立“潮客同盟军”,在全市形成商会、商帮合作发展的示范效应。
深圳市潮汕商会同时以国际化视野引领转型变革,联合其他九大潮属社团,筹建国际潮商经合组织,由此走进了全球最具影响力的潮人组织的中枢。
国际潮商经济合作组织将于2014年下半年启动。有关资料显示,这将是世界范围内第一个由民间组织牵头成立的国际间经济合作组织。这个国际性商贸平台的成立,也必将为深圳市潮汕商会以及全球其他潮属社团商会经济的发展提供全新的原动力!
投身大慈善缔造可持续发展公益平台
在商会的发展过程中,深圳市潮汕商会以一个成熟商会的责任和担当,构筑起了热心慈善、反哺家乡、传承文化的公益大平台。
创会会长吴开松曾经说过,不孝敬父母的人不能交朋友,不支持家乡建设的企业家不是真正的企业家。
自2006年成立以来,深圳市潮汕商会公益慈善脚步一直没有停下来,会员做慈善办公益的足迹踏遍广东茂名、汕头、惠来、揭阳,贵州毕节,四川德阳、汶川、阆中甚至川藏等地区。
后来,随着慈善的新形势,商会一直努力探索公益慈善事业阳光化、制度化模式。
2011年6月,在深圳市潮汕商会的倡议带动下,由几家潮属社团以及汕头市慈善总会共同发起成立广东省潮商公益基金会,构建善款善用、科学有序的公益平台。
华阳潮商学校、成田卫生院重建、茆港同源学校扩建工程……很多个家乡反哺工程,都留下了深圳市潮汕商会会员的身影。
“汕头市荣誉市民”、汕头“爱心慈善之星”、“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金银铜奖……很多个慈善排行榜,深圳市潮汕商会的会员都榜上有名。
在2011年、2012年的“广东省扶贫济困日”6·30汕头公益慈善活动上,深圳市潮汕商会会员分别捐资约1.38亿元和8000多万元。
2012年11月,牵头汕头潮阳区政府举办深圳乡贤座谈会,组织现场认捐2.67亿元。
2013年8月19日,潮汕地区发生特大水灾。闻知消息后,商会领导马上召开紧急会议,呼吁会员救灾,深圳市潮汕商会组织了12批物资送往灾区,商会成员踊跃捐款700多万元。
从整合会员资源做慈善到建立起科学化的公益事业机构,深圳市潮汕商会完成着社会责任的蜕变,也实现着自身价值的提升。
改革促创新打造百年深圳潮商品牌
深圳市潮汕商会自创会以来,一直努力探索更有创新性的社团管理模式。强大的领导班子、健全的工作机构、专业的服务团队,形成了独特的办会特色,2013年7月16日,广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林雄来深圳调研民间社团组织发展情况时高度肯定了深圳市潮汕商会的商会发展新模式。
为保持方向正确性以及战略上的高瞻远瞩,深圳市潮汕商会独创性地审议通过了成立战略决策委员会,为商会提供了保驾护航的灵魂核心机构。
深圳市潮汕商会同时推行执行会长制度。执行会长任期一年,随后通过选举接替会长职位。这是深圳市潮汕商会保持潮汕四市商会紧密团结、商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部署。
深圳市潮汕商会也积极充当起民间社团党建工作的排头兵,成为深圳市第一家单列成立党委的民间社团组织。
年轻潮商的发展一直备受重视。通过先成立的深圳市潮汕商会青年工作委员会以及后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深圳市潮汕青年商会,潮商“创二代”在父辈的引领下结下了深厚的情谊,也有效实现了资金、人脉、技术的交流和利用。
商会还逐渐探索建立了一个精干有力的管理团队,规范制度,科学有序,保证商会领导形成的决议落实到位,确保执行力。
逐潮而生,顺势而为,承载着悠久文化和社会责任的深圳市潮汕商会选择创新、选择担当、选择作为、选择充当时代的先行者和弄潮儿。
深圳市潮汕商会用八载岁月,艰苦创业,探索科学发展之道,改革创新,敢为人先,铺就打造“百年商会”的美好愿景。(陈晓琼陈霞)
民间小额贷款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裴熔熔
8月20日,最高法发文修改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由之前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调整为同期LPR的4倍,瞬间一石激起千重浪。这一调整究竟适用哪些金融领域,市场分歧不断。各地出现的司法判例,也出现了4倍LPR和24%不同依据的裁决。
如今,这一条文已推行两月,各金融行业的态度及执行情况究竟如何?记者对多方进行了采访和跟进。据了解,目前多数小额贷款公司已主动下调了借贷利率,但同消费金融公司、典当行等行业看法一致,对政策的进一步走向仍持观望态度。
不过,在多位业内专家看来,为匹配民间借贷新规的利率规定,持牌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存在出台新规下调的可能,两者借贷利率的趋同将是大势。
行业争论不断小贷公司借贷利率已普遍下调
近日,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的两纸判决书,为本就争议不断的借贷市场,增添了新的讨论话题。原因在于,两则判决书均提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以不超过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为限。消息一出,持续了近两个月的行业争论再次燃起。
矛盾的核心在于:持牌金融机构是否适用“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LPR的4倍”的调整。
8月20日最高法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称:“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但现实状况及不同结果的司法判例,令众人疑云重重,适用范围仍需政策进一步明朗,目前众多行业正在逐步调整及观望之中。
据记者了解,长期以来,借贷利率在15%以上的金融行业主要为小额贷款、消费金融、典当行等。这些也成为最高法发文之后,受影响程度最高、市场争论最大的领域。
“小贷行业的经营行为不是民间借贷,但是在最高法发文之后,多数小贷公司都主动将借贷利率降下来了,从此前的最高18%左右降到了15%以内。”某省份小额贷款行业协会秘书长告诉记者,目前行业都在观望之中,后续是否会做进一步调整,仍需看政策走向。
消费金融公司和典当行同样在观望。
“目前行业基本都在观望,虽然条文所指是民间借贷,但未来是否适用于消费金融公司,还要看具体政策。”某消费金融公司人士告诉记者,一旦适用到消费金融公司中,影响肯定是巨大的。
据记者了解,目前已有消费金融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计划对借贷利率进行调整;也有公司已经暂缓了新产品的开发。
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借贷利率下调或成大势
不过,虽然众多行业仍在观望之中,但在不少业内专家看来,未来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借贷利率的下调,将成大势。
“从长远来看,利率下降、让利于民并不只是民间借贷的事情,以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为例,其服务的重点也是小微和普惠人群,之前其业务依据的利率红线标准普遍为24%~36%,未来两者利率的接近或平衡是可以预料的,监管部门很可能会通过明文或者窗口指导的方式让消费金融公司的利率与民间借贷保持一致。消费金融公司的利率和客群等也会受到影响,应及早做出调整。”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告诉记者。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也在撰文中表示,根据条文,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持牌金融机构,在放贷业务上不受民间借贷新规的利率限制,但为匹配民间借贷新规的利率规定,持牌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存在出台新规下调的可能。
事实上,即便今后法院支持持牌金融机构以24%的年化利率进行借贷,但考虑到民间借贷的利率被调低,为保证自身业务的竞争力,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在未来可能也将进行调整。
“当前监管部门正在引导市场向更加合规经营、下调利率的方向走,在此背景下,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应当紧跟政策变化,适当调整对应的产品利率。当然,随着利率的减低,持牌消费金融机构的利润也将受到一定的影响。如果其依然希望在消费金融领域进行展业,应当考虑进一步降低自己在营销获客、经营管理、贷后催收风控等方面的成本,努力将企业的利润率维持在一个正常的水平。”某金融分析师公开表示,“一旦利率下调成为现实,不少持牌消费金融行业可能会出现新一轮的洗牌和变革。”
来源: 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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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潮商小额贷款公司(民间小额贷款)":http://www.ljycsb.cn/dkzs/1240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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