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可代偿,下面是新华网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
6月20日,记者获悉,河南省对我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河南省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学生实施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每年10月31日前服务期满的毕业生可于当年申请贷款代偿,11月1日以后服务期满的毕业生在下年度申请代偿。
据悉,资助标准为:每个高校毕业生每学年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本专科生8000元、研究生1.2万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以上最高代偿金额的,按照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在校期间助学贷款的利息已由省、市财政代偿的,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财政只代偿在校学习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如利息没有代偿的,先由毕业生垫付,任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财政一次性补偿给毕业生。毕业后到本金全部偿还之前的利息由学生自行负担;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记者田明)
国家助学贷款官网入口
2021年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
县区集中受理学生贷款起止时间
开发银行办理时间:2021年7月15日-2021年9月20日;
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时间:2021年7月15日-2021年10月15日。高校回执录入截止时间:10月10日。
请申请贷款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或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站(网址http://syd.hee.gov.cn),填写统一的贷款申请表,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
部分地区还需要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请向县级资助中心咨询。
来源: 长城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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