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福州优化租房购房新政!事关公积金提取、住房消费!,下面是福州日报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福州 住房 商业贷款
福州新闻网3月31日讯(记者 石磊磊 李琪)3月31日到4月3日,以“有福之州 幸福之城”为主题的2023年福州春季住房展销会,在海峡国际会展中心隆重举行。在展会期间,拟推出一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的政策。记者从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根据《关于优化租房购房提取政策和进一步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贷款的通知》,从4月17日起,福州可享受优化租房提取频次和条件、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租房购房提取金额可参与贷款额度测算、优化购房提取有效证明材料、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贷款等措施。此外,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方面透露,福州优化三大政策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
2023年福州春季住房展销会现场
租房可按月提取公积金
为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解决住房问题,落实租购并举制度的总要求,近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关于优化租房购房提取政策和进一步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贷款的通知》。该通知于3月30日经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4月17日起正式执行。主要措施如下:
措施一:优化租房提取频次和条件
将租房提取频次由每半年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优化后职工家庭每月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此外,租房提取条件不再与购房提取记录挂钩,职工申请过购房提取但在缴存地无房的,可以申请租房提取。
措施二: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将租住商品房的无房职工每人每月最高租房提取额度由原六城区1200元、六县(市)1000元,统一提高至1500元;多子女(生育、抚养两个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每人每月提高至1800元,着力满足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和多子女家庭支付租金需求。
措施三:租房购房提取金额参与贷款额度测算
职工家庭累计租房提取的金额(限首次)、购买本套房已提取的金额可计入当前账户余额,参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为此,职工可安心申请租房提取,不必担心购房贷款额度受影响;并可以在第一时间申请购房提取,无需等到贷款审批放款后,免除职工购房贷款的后顾之忧。
措施四:优化购房提取有效证明材料
职工购买商品房、再交易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可从最迟取得购房有效证明材料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不再要求职工应在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证登记起一年内提取,解决部分职工因发票开具迟延等原因,无法申请购房提取的问题。
措施五: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贷款
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时另加20万元,且最高贷款额度为双职工100万元、单职工70万元。考虑到此类家庭通常有置换住房的改善性合理购房需求,可能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因此将政策由原来“首次申请”改为“购买首套房”,额度测算时由另加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保持不变。
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已完善
3月31日, 记者从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福州近日优化三大政策,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改善市民的居住品质。
第一,福州鼓励居民家庭将五城区范围内名下自有存量住房作为租赁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后,可在本市五城区现有购房政策基础上,再购买1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用于自住。居民家庭自有存量住房作为租赁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委托给依法备案的专业化住房租赁机构出租,租赁合同应经市国有房产中心登记备案,租金标准不高于五城区平均市场租金。
第二,福州支持二孩及以上家庭改善居住条件,对生育二个孩子及以上居民家庭,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孩子未成年的,根据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户籍证明等,可在本市五城区现有购房政策基础上,再购买1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
第三,福州完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福州市五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年化贷款利率不低于3.8%;购买非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年化贷款利率不低于4.9%。
福州纯商业贷款能冲还贷吗
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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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贷款时,上一季度中若有两个月份的个贷使用率小于或者等于90%时,可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若上一季度中有两个月份的个贷使用率大于90%时,将暂停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个贷使用率以每季度初福州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2.借款申请人符合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3.借款申请人家庭从未申请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4.借款申请人为原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配偶应为原房产共同买受人)。
5.原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未结清且贷款银行同意借款申请人提前结清贷款。
6.原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已还款一年(含)以上,还贷记录良好,无出现过逾期记录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7.所购住房为钢混结构且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可以设定抵押权,并可以正常交易的房产。
8.由商业性贷款转为组合贷款的,应同时符合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相关政策。
申报材料:
1.《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原件;
2.借款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借款申请人户口簿原件;
4.借款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5.借款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6.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住房套数查询证明;
7.配偶参与贷款额度测算、收入认定或直系亲属(父母)参与收入认定的,需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提供缴存机构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8.原购房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契约);
9.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10.原个人商业性购房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如抵押合同包含在借款合同中的,可不提供抵押合同)。
11.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名下的收款、还款借记卡原件。
12.以办理住房变更抵押登记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另提供:原贷款银行出具的同意提前结清原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并及时办妥解押手续的《结清贷款承诺函》。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机构:
购房所在地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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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福州 住房 商业贷款(福州纯商业贷款能冲还贷吗)":http://www.ljycsb.cn/dkzs/1231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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