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出台购房新政,下面是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哈尔滨公积金贷款计算
来源:【黑龙江日报】
日前,哈尔滨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根据《措施》,符合政策人员购新房可享1万元~10万元补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年限由20年提高至30年。
根据《措施》,具有哈市户籍、符合生育政策,在2021年10月29日以后生育第二或第三胎的家庭在9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凭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本人身份证明、购房交款票据、《不动产权证书》、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等,分别给予1.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同时,对与在哈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购房前已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并纳入社保系统管理且处于存续状态的,以及自主创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各类人才(无户籍限制),在9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按照博士毕业生10万元、硕士毕业生5万元、本科毕业生及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3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根据《措施》,非哈尔滨户籍的个人在9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给予1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农业户籍、退役军人及教师购新房可享3万元补贴。
根据《措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年限由20年提高到30年。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允许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哈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且和在哈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同等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同时,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年龄由55周岁调整为60周岁。符合市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规定,在哈市人社部门已领取一次性安家费的人员作为主贷人在哈购买家庭首套住宅,且在哈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的,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40倍计算。
来源:黑龙江日报
本文来自【黑龙江日报】,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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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公积金贷款比例
近日,记者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哈尔滨市存量房“带押过户”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逐步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鉴于哈市统一办理平台尚在搭建之中,公积金中心从公积金贷款业务入手,先行先试“公积金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
对于有意愿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尚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房屋的职工,只要符合“带押过户”要求,中心将按照存量房贷款流程进行办理,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和顺位抵押权登记手续;收到不动产部门出具的不动产顺位抵押权登记证明后,将贷款资金划拨到公积金受托银行委贷资金户;再通过公积金业务系统柜台还款登记功能点,帮卖方办理贷款提前结清手续,之后将差额款(买方贷款总额-卖方贷款结清金额)划入卖方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即可。
待哈市统一办理平台建成,中心将逐步推广不同贷款机构之间、公积金贷款与商贷之间、公积金贷款与组合贷款之间等互转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强化城市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多策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另外,即将上线的“商转公”业务系统功能开发、测试已完成,贷款实施细则以及办理业务需要使用的《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同意书》、《借款申请人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承诺书》等相关表格文本也已制定完毕,与市不动产中心、各委托合作银行的业务衔接流程基本打通。
转自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来源: 黑龙江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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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哈尔滨公积金贷款计算(哈尔滨公积金贷款比例)":http://www.ljycsb.cn/dkzs/122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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