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苏州同日下调二套房首付比例,贷款结清可降至30%,下面是第一财经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南京商业贷款政策
8月12日,南京、苏州在同一天出台楼市新政,对二套房首付比例大幅松绑。不过,有知情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据其了解,两城市并非同时调整,苏州是在南京确定调整之后跟进。
“下午银行刚刚通知的,5点开始执行。”根据某房产中介苏州当地工作人员向客户展示的最新房贷政策,当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继续执行30%首付比例,二套房不仅取消前期的“认房又认贷”,还对首付比例大幅调整,其中有房贷已结清的首付比例从50%降至30%,有房贷未结清的则从80%降至60%。
“有1套房子的也可以按照首套标准付首付了,只要贷款结清了就可以。”对于房贷利率,有中介人士称,在贷款还清的情况下按照首套房4.25%执行,未结清贷款则按照5.05%。
“准了!”某大行苏州一位个贷经理明确对客户表示,从下周一开始即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8月12日上午,市场开始流传南京住房信贷政策调整的消息。当天,网传江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的《关于调整南京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决议》显示,即日起将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家庭,以及有一套住房、但无贷款记录的家庭或贷款已结清的家庭,申请商业住房贷款时的最低首付比例降至30%;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且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贷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降至60%。
据记者此前了解,上述两种情况中,前者前期认定为二套房,执行50%首付比例;后者前期首付比例最低为80%。记者随后从多位银行及市场中介人士处确认了上述调整内容。
2022年以来,各地针对楼市的因城施策动作不断,南京、苏州已多次出台新政,其中包括放松限购、限售政策,调整贷款利率以及降低落户门槛、给予购房补贴等,南京近期还一度出现全面取消限购政策的“一日游”现象。从中介反馈和第三方数据来看,两城市7月份的成交进一步回暖,但二手房和新房分化较大,前者成交创年内新高,新房成交则出现一定回落。
南京买房贷款政策2021最新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赴江苏调研新市民青年人住房保障和老旧小区改造。
3月21日至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倪虹带队在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加快推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董建国参加调研。
二、郑州:青年人才购房 最高补贴10万元。
来自市房管系统、省房地产业协会、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等单位和50余家房地产企业的业内人士,齐聚郑东新区如意湖畔,参加了2023郑州青年人才购房节。
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对新申请并符合青年人才补贴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专科生,在郑州市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的购房补贴”。
发放购房家居家电消费券。购房节期间购买商品住房(以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手续为准),每套房可申领家居家电消费券5000元。
三、辽宁辽阳市:2023年(春季)房交会现场会将于3月31日开幕,购房有多重补贴优惠。
在房交会期间,经过房交会相关部门审核认定,购买商品住房(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并缴纳契税的,按契税缴纳额的100%给予补贴;购买新建非商品住房并缴纳契税的,按契税缴纳额的50%给予财政补贴。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还结合自身情况,出台诸多包含车库、车位的优惠政策。
四、保利发布行业白皮书:平均每年将产生超过800万套改善需求。
3月27日,《保利2022年-2023年房地产行业白皮书》正式发布。其中提到,商品房开发将由“峰值时代”向“品质时代”过渡。
品质居住需求的供需矛盾带来巨大的结构性机会。从发达国家看,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的存量房流通率峰值在5%-6%,而我国当前仅1%-2%。以房屋30年生命周期考虑,预计平均每年将产生超过800万套改善需求。
五、招商银行朱江涛:预计招行房地产行业风险大概率会在今年基本出清。
3月27日,在招商银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招商银行副行长兼首席风险官朱江涛介绍,2022年招商银行表内对公房地产贷款风险可以用“三升一降”来概括:一是对公房地产不良生成去年是138亿元,跟2021年比有比较大幅度的上升;二是母行口径的房地产行业的不良率是3.99%,比年初也上升了2.6个百分点;三是整个房地产行业的拨备比例,是全行对公平均拨备比例的两倍以上,跟年初相比也是上升的。而一降则是指整个对公房地产占对公贷款的比例是15.91%,比年初下降3个百分点。
六、四川遂宁:4月起住房公积金可又贷又取,房屋套数认贷不认房。
通知显示,无自有住房的缴存人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遂宁市辖区内租赁自住住房,租房提取限额提高至18000元/年,生育二孩三孩缴存人家庭租房提取限额提高至25000元/年。
执行住房公积金又贷又取。缴存人家庭在遂宁市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在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留足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还款余额后,可申请提取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剩余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和贷款金额之和不超过购买该套住房的总房款。实行房屋套数认贷不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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